2.對手稿的比較研究;既然它被認為是高鶚寫的《紅樓夢》手稿,就值得研究。無論答案是肯定的還是否定的,都將對後四十回的書籍更新和《紅樓夢》版本史具有重要意義。我把它與《石頭記》的其他版本進行了比較,並研究了這份手稿中的各種線索。現將成績的得分點說明如下。
(1)此稿前八十回的原文,與今天所見的石頭記和程、高兩次印的《紅樓夢》前八十回的原文不同。所謂不同,就是雖然幾乎壹樣,但彼此差別很大。與程、高排印本的區別更容易指出。前八十回,文中任何改動,都表明原文與程、高本的不同。但除此之外,仍有許多地方與程、高的排版有出入,沒有得到糾正。比如第壹次,第六次,第七次,還是有殘脂批次。這些都是雙線批註,批語前面是“批”字。楊早就註意到“開頭幾處有四句開篇詩,結尾也有四句,或者兩句不壹樣。”舒蘭決定去參加節日。“事實上,不僅程家本和程頤本沒有這些關於回望或回到最後的詩,發現的很多胖評《石頭記》都有這樣的詩,但與這部手稿中的不壹樣。此稿有五回詩,末有五回詩。其中,以下幾點值得註意:
(1)第四回有回望的詩,陳賡、徐琪、徐佳都沒有。
(2)第五回中有回望詩,齊也有,而、沒有。
(3)第五回,詩末有詩,賈詡沒有。雖然陳賡的版本和徐琪的版本也存在,但他們的詩是不同的。
另壹個類似的例子是第四次的官方保護標誌。程家本和程壹本只有賈、史、王、薛的官符,下面沒有註。其他幾個胖批的《石頭記》,這裏都有小紙條,註明每家幾間房,北京幾間房,幾個產地。這壹百二十篇手稿在這裏也有類似的註釋,但和肥批不壹樣。在“王家”的最下面,和的筆記上都寫著:“杜太尉治博公後,共有十二房,均為二房,其余登記在冊。”這壹百二十份手稿在這裏是”...* * *十二李,皆今住五房,原是七房人。”
第十七章和第十八章的分離和回歸也是壹個很有意思的例子。集貿本和陳賡本之間沒有分離。不知道徐佳是否已經兩次與此分離。高程的排印和齊的徐賁把這兩個時代分開了。但是,它們是以不同的方式分開的。齊的第十七回比程、高本的短。也就是說,程、高本十七回後半段的故事,有很大壹部分是放在《齊序》十八回的。《壹百二十回》第十七章和第十八章也是分編的,分編的方式與齊相同。然而,另壹方面,這份手稿的第17和第18章是不同的齊的。戚序本來是:
時間17:大觀園被測量合適,弘毅園迷路探索曲折。
第十八回:元宵節,賈元春回省城幫愛人林黛玉傳詩。
這壹百二十回抄本中的兩回眼睛是:
第十七回:園考完題量對了,賈賣玉警戒客人。
第十八回:林黛玉誤剪香囊,賈元春回省過元宵節。
而程,在這裏高排印回來的是:
第十七回:大觀園驗量,郭蓉府回省慶元宵。
第十八回:皇上恩情重於公主父母,壹家人與寶玉其樂融融。
其實這篇120頁的稿子,前80個條目有很多條目,不同於任何的脂肪審查和高水平排版。“改文”只是把“文”的字改了壹下,使之與程頤的版本壹致,並沒有改同題。楊本人曾表示“有17處內容和要素不同”。這十七個地方都在前八十回出現過。從所有這些跡象來看。這本120頁的書的前80章的“正文”來自…壹本特別胖的書評。它不僅不同於已發現的各種胖評書,也不同於高程的兩部排字書。
(2)其次要講壹下這篇手稿的後四十章。到現在為止,我們看到的《紅樓夢》第八十回以來的文字,只有程、高兩次印的書,也就是所謂的“程家本”和“程壹本”。(據報道,北京圖書館又發現了壹份120本的抄本,與已經影印的不太壹樣。可惜我們看不到。)這份復印的120頁手稿,最後40頁,從整體上看,與程、高的兩份打印稿有出入。如果細分的話,這可以分為兩種情況。手稿的後四十章中有二十壹章被重大修改。這二十壹章的文本與程家版本和程頤版本有所不同。它的主要特點是比上述兩種排印文本短得多。據我粗略估計,這份抄本的21篇課文平均字數比程、高排字本至少少四分之壹。手稿之後的其他四十章十九篇,除了糾正個別錯別字外,沒有任何改動。這十九章的正文和第二章完全壹樣。和當今的紅學家們已經不止壹次地詳細校勘了A、程B過程中的異同。我們可以用這份抄本來核對他們的“校對筆記”。結果就是這十九章和程壹本完全壹樣,無壹例外。
(3)再談談“改文”的情況。120章裏所有的“更正”都和程壹本壹樣,無壹例外。但如果仔細研究這些“變化”以及“變化”出現的地方,可以發現三點值得關註。現描述如下:
(l)如前所述,手稿修改後的四十次中有二十壹次,而且是重大修改。但在其他十九次中,除了糾正個別錯別字外,沒有任何變化。再用力就奇怪了。無論作者是在修改自己的手稿,還是按照程壹本的說法校勘自己手裏的另壹本書,按理說每次都應該有些變化。我們不能把這種情況歸咎於這個人的疏忽或不作為。如果這個人在修改了幾次後突然放棄修改王佐,那麽19次沒有修改正文的人應該是手稿的最後19次。但事實並非如此。這十九章沒改課文的,混在其他章節裏。對此唯壹合理的解釋是,這十九次被改了,但是因為改的太多太亂,這個人立馬又抄了壹遍。這十九章又改了又抄,所以和程頤書中的這十九章完全壹致。
(2)前八十回的“變”比後四十回少。而且兩者的性質似乎也不壹樣。前八十章,似乎很明顯,這個人是在根據程頤的原稿修改他手裏的另壹份原稿。筆錄的文字和程壹本有出入的地方,這個人就按照程壹本來糾正,所以有刪減,也有添加。然而,在最後四十章中,除了刪除了壹兩個詞外,只增加了高鶚的手稿。沒有壹個作家只加不刪他的手稿,但通常兩者都有。從積極的方面來看,這種現象也說明這部手稿的後四十回確實與程頤的後四十回有著密切的聯系。程頤的《蛯原姫奈四十回》就是脫胎於這樣壹部手稿,或者說是由這樣壹部手稿加工整理出來的。而且這個在加工整理的人,在加工整理的過程中保持了壹個原則,就是壹方面要修改原稿中的句子,另壹方面要盡量不要丟棄原稿中的文字。手稿中的所有文字都需要保留。在這種條件下,修改文章的唯壹辦法就是通過添詞來美化。
(3)如果進壹步研究後四十回這些“校訂文”的性質——也就是這份抄本與程頤的不同之處——可以分為兩類。第壹種是美化原句和原情節。原文句子簡單,直白,不細膩,所以復雜,美化,描寫深刻細膩。所以有時候原文只有兩三句話,卻擴展成幾百字。從這些例子來看,審校者與原文作者絕非同壹人。校訂者的文學素養比原文作者好得多。第二類是屬於壹兩個詞的變化。或者把文言文用的字改成口語,或者把非北京話改成地道的北京話。這種改變是徹底的。凡是按照這個原則應該改的,很少會漏掉。舉幾個例子:
把“我們”改成“我們”。變“忙”為“趕”。
“走開”改成了“走開,)”。把“答應”改成“答應”。
“此時”改為“今天早上和晚上”;把“什麽時候”改成“多快”。
“搖頭”“點頭”改為“搖頭”“點頭”。
把“明天”和“今天”改成“明天”和“今天”。
將“和”改為“給”。
將“房屋包裝”改為“房屋包裝”。
壹會兒,地點和家庭改為壹會兒,地點和家庭。
“探索新聞”改為“探索新聞”。
把“好”改成“好”。
將“異常大聲”改為“異常大聲”
這樣的例子很多,不勝枚舉。總之這個人完全變了。能改的都改了。從語言學的角度來看,這壹修改意義重大。眾所周知,曹雪芹希望在他最初的《紅樓夢》八十回中使用北京口語。但他並沒有完全做到。壹方面,因為他沒有太強調這壹點,所以他沒有努力去實施。我們可以在《紅樓夢》的八十回中找到壹起使用的(/we)和“我們”。用今天,今天,明天,明天,昨天,昨天。其他加“呃”字的地方不多。特別是曹雪芹很少用“早晚”來代替“時間”。第二,曹雪芹是不是南方人,雖然童年以後在北京生活過,但他很可能還是有南方口音。如《石頭記》中的“”與“愛根”諧音,“秦”與“愛”諧音,“庾信”與“愚”諧音,“孟”與“男”諧音。脂硯齋已經指出了曹雪芹“南北並用”的傾向。在陳賡的書的第三十九章中,他批評說:“照這本書中某些人的說話口氣和器皿、食物的使用來看,是東、西、北、南並用的。”早在第五十三屆會議上,閻誌又重提此事,並批道:“這壹條南北互用是正確的。”第三,曹雪芹沒有完全采用北京話,可能也是有意為之。賈家是金陵人,口音應該帶點南方口音。秦雪不想把它們都說成是“老北京”。不管什麽原因,不可否認的是,秦雪沒有充分利用北京話口語。但是,後四十章的變化就不壹樣了。這個人註意到秦雪用過北京口語,同時也註意到後四十回作者根本不理會,於是就把後四十回完全改成了北京口語。這就意味著,這份手稿經過四十次的“正文”和“修改稿”都不是曹雪芹寫的。“正文”的作者和後四十章的“修訂文本”的作者是兩個不同的人。曹雪芹南北並用。雖然他使用壹些北京口語,但他並沒有過分強調這壹點。後四十回的“正文”作者完全忽略了前八十回的這個特點,根本不用北京口語。不過,這個“修改”的作者是土生土長的“老北京”。他抓住了前八十回的特殊性,特別強調,所以把後四十回完全改成了北京口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