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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的失蹤案是如何無聲無息地進行了壹整夜而不被鄰居發現的?

根據媒體信息推測如下:小女兒生日那天,壹家人心情很好,喝了壹杯酒。她丈夫可能在飲料裏放了安眠藥,小女兒睡著了,沒有聽到爭吵和打鬧聲。大雨掩蓋了肢解的聲音。此外,徐還做過養鴨場和魚粉生意,會用絞肉機。有以下幾點:

第壹,在家裏殺了之後,妳是怎麽拔出來的?壹百磅的身體很難搬運。據許稱,他在妻子睡著後將其殺害並肢解。所以推測那些容易沖走的會沖進下水道。不容易洗掉的骨頭,第二天就被丟棄到其他地方。

第二,肢解地點在哪裏?有待調查。妳猜,家裏不壹定是唯壹的分屍現場,不然怎麽可能做到沒有血跡,連警犬都沒找到?

第三,如何拋屍,拋屍的範圍?地下車庫淩晨3點40分的視頻監控顯示有人有腳。這個人是徐嗎?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麽從這個時候追蹤這個圖像,我們就可以找到拋屍的區域。

第四,被害人沒有任何監控圖像,那麽她丈夫肢解後運屍的時候沒有拍嗎?為什麽之前不懷疑?猜許把他的壹些肢體包起來,冷凍起來,掩蓋了氣味,然後用箱子或者包裝袋扔到別處。

我們先猜猜。事實上,徐並不壹定在晚上處理了屍體。

實際情況可能是這樣的。

夫妻倆7月4日去買藥,應該是用來治療失眠的。那天晚上吃飯時,許偷偷在賴女士的飯裏吃了太多的藥。

可當我發現妻子的呼吸在零點還正常的時候,徐伸出了罪惡的手,應該是用枕頭什麽的勒死了這位女士!

為什麽有人說她淩晨五點就失去了妻子?

估計每天早上,來訪的女士都要早起給女兒做早餐,但是女兒起床後發現沒有早餐,就問爸爸媽媽。徐某人隨口回了壹句:我五點多就出去了!

當她的女兒去上學時,徐能夠把賴女士的屍體從床上拿起來並開始處理。

具體怎麽處理,才能不露任何蛛絲馬跡,甚至躲過警犬的鼻子?

估計徐某某已經有所準備了。他要把那位女士放在壹大塊塑料布上,小心翼翼地把屍體肢解,取壹部分裝進塑料袋裏,壹步壹步,有條不紊,壹絲不茍,最後把塑料布連同上面的血壹起裝進塑料袋裏。

從案發到報案,徐有兩天壹夜的時間處理和轉移這些事情,時間綽綽有余。

至於警犬為什麽沒聞到,那就好解釋了。噴點滅蚊劑就OK了!

但是,除非自己動手,否則不知道怎麽辦,自從案件消失後,無數網友直接斷了兇手是徐某某,群眾的眼睛真的是雪亮的。

徐某某自以為聰明,其實聰明反被聰明誤,害人害己!

殺人是在晚上進行的,從女子失蹤到報警用了36個小時。其實30多個小時,如果有計劃完全可以處理。殺人的時候都是半夜殺人,對方不自覺殺人,造成的噪音也不會太大。半夜殺人不算打架,所以不會引起太大動靜。他們在夜深人靜的時候睡覺,沒有任何噪音。鄰居肯定不會知道。

而且小姑娘是個孩子,孩子的睡眠質量壹般比較好。壹點動靜都不會影響到她。有可能小女孩被吃了安眠藥,所以根本聽不到任何聲音。但是殺人是在晚上進行的,所以不壹定是晚上。晚上處理屍體會引起動靜,半夜肯定會引起壹些懷疑,所以不會是晚上而是白天。

白天大部分人都出去工作了,壹般白天自己家裏有壹些動靜,不會被別人懷疑,比如砍東西的聲音。這些會被認為是剁排骨什麽的,又有誰會認為是砍人碎屍呢?所以鄰居不會懷疑白天在家裏處理屍體造成的任何事情,而且孩子7月初還沒有準備考試,白天處理更方便。

我個人認為他根本沒有在晚上處理屍體,而是在孩子出去上學後,白天在家裏處理屍體。至於他是在自己家還是在鄰居家,就不好說了。最重要的是為什麽他處理完屍體後警犬沒有發現。原因是死者在自己家裏長期住在這裏,所以都是她的氣味,警犬根本分辨不出來。現在的疑問是如何掩蓋血腥的氣味。這是最令人費解的地方。

他可以用各種清洗液洗掉血跡,但血腥味其實很難掩蓋。至少需要幾天才能完全擺脫血腥味。當然,血液會在大多數人死後的幾個小時內凝固。這個時候的血腥味其實是很弱的,分屍的時候也不會造成血濺。從他晚上殺人到白天分屍,至少過去十幾八個小時,血液基本凝固了。分解屍體不會造成大量的血液飛濺。只要他墊上防水的東西,基本上很難留下血跡,這就是如何掩蓋血腥味。這是最令人費解的事情。

據此,來女士家的鄰居透露,房子隔音效果不好。如果這位女士被殺的那天晚上有任何異常的聲音,其他人肯定能聽到。

那為什麽賴女士會被殺並被肢解?徐某某那晚可能做了什麽才這麽悄無聲息的做了?

下面,我們來做個猜測和分析:

1.知情人士透露,那段時間杭州陰雨連綿。而徐某某蓄謀已久,所以當晚可能是用暴雨的聲音做掩護,讓鄰居真的沒有聽到異響。

2.現在報案後,根據相關報道,來女士家的鄰居連夜搬家了。這是為什麽呢?是恐懼,還是因為我面試的時候撒了謊?

所以,賴女士的鄰居可能聽到了其他聲音,只是沒說什麽。

3.淩晨時分,賴女士的小女兒在家。為什麽她沒有發現任何異常?首先,她才11歲,還是個孩子,心智還不成熟,所以即使聽到聲音,也不壹定會很在意。

其次,徐作案前,很可能因為怕被女兒發現,提前在女兒水裏放了安眠藥之類的東西。在藥物作用下睡著的人不會發現任何問題。

總之,警方已經明確,徐某某是故意殺人,他蓄謀已久。完全有可能讓事情早點不被人註意。

但是,他再厲害,也逃不過警方的調查。正所謂人不知,鬼不覺!最終,徐壹定要為殺妻付出應有的代價。

妳怎麽看待這個問題?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互動!

警察說這是有預謀的謀殺,因為這是有預謀的,而且要被鄰居悄悄發現:

1.選擇大雨的晚上。

下大雨的時候會有聲音。即使他動了,如果不是太大,鄰居也聽不到。

2.警方稱,徐承認在賴女士熟睡時殺害了她。

因為有預謀,賴女士和女兒應該是事先被下藥了。賴女士是在沈睡中被殺害的,沒有喊叫,也沒有反抗,她是“沈默”的。

3.分屍的時候應該有聲音吧?推測徐某某主要是用手操作,應該有尖刀像“知牛”壹樣非常熟練地分解屍體。

因為有預謀,他要提前熟悉人體結構圖,準備壹個大塑料袋。整個肢解過程都是在壹個結實的塑料袋裏進行的,然後被肢解的屍體直接在下水道裏被沖走,大塊的骨頭被扔進塑料袋裏的化糞池裏,這就是警察在化糞池裏找到的證據。

他以為通過“沈默”和“銷毀所有證據”就可以瞞過警察,自己報警,而且在接受采訪時還那麽淡定。人們認為他很善良,不會懷疑他。其實從壹開始,99%的網友都認為是他,只是沒有證據。努力工作,警察找到了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