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結婚的背後,是對這樣壹種自由的侵犯。
如果父母不逼妳結婚,親戚朋友不催妳找男/女朋友,老是給妳安排相親,妳沒有自己的婚姻自由,想什麽時候結婚就什麽時候結婚,想跟誰結婚就跟誰結婚,更不要說“正式結婚”了。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我們要支持這群婚姻自由被侵犯的人。
為自己爭取婚姻自由的方式有很多種,就像婚姻自由受到侵犯,妳仍然可以選擇是否反擊。與其妥協,不如去妥協。就連這些結了婚的人也接受了這種婚姻方式。我們還能為他們說些什麽嗎?
而且,如果我們表現出對“形體婚姻”群體的支持,我們的現實生活可能會更加混亂。婚姻是壹件很神聖的事情,我們很難接受現代社會各種昂貴的婚禮,比如結婚有車有房,用金錢玷汙了婚姻。現在,有了正式婚姻這種東西。真正相愛的人不可能在壹起,但婚姻中的雙方都在演戲...
如果我們連婚姻中都不允許第三者出現,我們又何必知道他們是明目張膽的在演戲,他們可能都有自己喜歡的人,婚姻只是壹個煙幕。
妳明白妳為什麽不支持正式結婚嗎?
妳喜歡的人,她和別人在壹起,不過是正式的婚姻。妳和她結婚是非法的...她會犯重婚罪...
真正相愛的人不可能在壹起,不相愛的人卻在演戲...我覺得,不喜歡就不要在壹起,不要用正式的婚姻來應對父母的壓力。
妳想過自己的生活,沒問題,妳有自己的戀愛和婚姻自由。現在社會越來越發展,個體生活的自由度越來越高,尤其是在大城市。30歲不結婚的人很多,大家也不會認為對方是嫁不出去的剩女,更不會歧視壹歲不結婚的人。關鍵是我們選擇什麽樣的生活,想過什麽樣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