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的調查結果表明,這壹悲劇的制造者不是別人,正是家中四名死者之壹梁菊元的女婿田。用鐵錘殺死妻子和嶽父後,留下含淚遺書,用菜刀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更不可思議的是,田和梁建遠的女兒梁建娃在2015年2月剛剛舉行了婚禮,而事發時間竟然是他們婚禮後的第三天。
那又怎樣?是什麽原因讓這個男人在這麽短的時間內徹底絕望,堅持要和妻子家人“同歸於盡”?請跟隨作者走進“甘肅大屠殺”,解讀這壹家庭悲劇背後的真相!
鄰居砸了兇案現場!劉凡平是梁聚元家的鄰居。事發前,兩家人經常互相走動。2月6日上午,吃過早飯,她來到梁菊元家門口,打算拿回他之前借走的水壺。
到了門口,她發現梁家的門關著,於是進屋叫了幾次,喊了半天也沒人答應。於是他推門打算進屋。
推門進去後,劉凡平的魂都嚇沒了。只見梁家人躺在地上,屋內壹片狼藉,地上和墻上都是血跡...
“媽呀!殺人了,快來……”劉平平壹邊不停地呼救,壹邊驚慌地退到門口。
隨後,梁菊元的侄子聞訊報警。
壹夜之間家裏死了四個大人,這件事很快就在村裏傳開了。村民們壹度陷入恐慌,紛紛談論兇手的身份。
當地警方高度重視,立即抽調精幹警力趕赴現場開展工作。經確認,死者為梁菊元夫婦,他們的女兒梁建娃和女婿田。
地上發現了兩件兇器,壹把錘子和壹把菜刀。其中,梁菊元和他的女兒被鈍器毆打致死,女婿田被利器割傷,失血過多而死。
根據第壹現場推測,辦案民警認為兇手很可能是死者之壹的田。
隨後,在田身上發現了遺書,這進壹步證實了警方的猜測。
遺書的部分內容如下:
這幾天真的覺得對不起自己,就算吃子彈也不會後悔...壹件壹件的做事很無聊...
根據以上遺言,不難看出田當時的心情。當他殺妻全家的時候,他的情緒幾乎崩潰。
新婚“上門女婿”,媳婦不肯碰他,公公叫他滾...通過走訪,民警了解到,梁菊元夫婦遇害時40多歲,只有梁建娃有壹個女兒,沒有兒子。
在思想落後的梁聚元看來,沒有兒子就是對祖先的不孝。而且他認為養兒防老,壹直希望找個“兒子”養老。
所以這個重任就落在了女兒梁建娃身上,夫妻倆希望女兒以後能找個“上門女婿”在他們家領養。
直到梁建娃漸漸長大,夫妻倆壹直在準備這件事,四處打聽哪裏有好心人願意進他們家。
直到1999,梁聚元才終於找到了這個人,他後來的女婿田。
田家裏很窮,父母怕他以後找個媳婦難。經過與梁菊元商量,他們決定這門親事,並同意讓田做她的女婿。
當時田18歲,梁建娃才17歲!雙方約定過幾年給兩個人安排婚禮。
2005年2月,兩家人如期舉行了婚禮,但婚後的生活讓田覺得很委屈,和他想象中的婚姻完全不壹樣。
結婚那天,田發現妻子和家人都很不喜歡他,生活在這個家庭裏感到很壓抑。
尤其是結婚後,妻子不讓他碰他,甚至要和他分開睡。
在家裏,只要有壹點點事情沒做好,總是壹頓臭罵。感覺這個家裏所有人都在排斥他,從來不把他當家裏人。
而他自己的苦悶,也不知道向誰傾訴,所以壹直積壓在心裏。
直到婚後第二天,梁建娃還是不讓他碰,她對他特別厭煩。
田認為,既然結婚了,丈夫碰妻子是很自然的事。他實在無法理解梁建華為什麽會這樣。
但如果對方拒絕,他也不能強求。無奈之下,他只好去找嶽父梁菊元,希望他勸勸女兒。
萬萬沒想到,嶽父梁菊元聽了這話後,不但不勸女兒,反而沖田說:“妳要是不想在這屋裏,就給我滾!”
相處了兩天後,田終於意識到自己的“女婿”實在有些尷尬。這個家根本容不下他。我對這個家庭已經極度失望了。
雖然很生氣,田壹開始並沒有想著殺人,而是打算離開這個家。
但讓他意外的是,他老婆不讓他碰,他想走也走不了。梁聚元告訴他:“妳可以離開,除非妳把婚禮的錢還給他。”
進退兩難中,他選擇了死路壹條!是這樣下去的嗎?然而,這有什麽意義呢?留下或離開都不好。田進退兩難,對未來充滿了恐懼。
終於,在2月5日晚上,妻子梁健娃再次拒絕與他同床時,田徹底爆發,萌生了與梁家同歸於盡的想法。
田出去拿了壹把錘子,照著梁建娃的頭上,然後沖進公公婆婆的房間,砸了個稀巴爛。
看著三具血肉模糊的屍體,田沒有後悔也沒有害怕,反而很平靜。寫壹封含淚的遺書,記錄他悲慘的壹生,以及他為什麽選擇這條路。
在他看來,這是他唯壹正確的選擇。我願意付出生命的代價。
結論:
這個家庭悲劇可以算是壹個典型的“反面案例”,原因是多方面的;
當兩個人走到壹起組成壹個家庭,愛情是最基本的基石。然而,田和梁建華之間並沒有愛情,只是因為父母的包辦婚姻。這些封建落後思想無疑是造成這壹悲劇的主要原因。
另外,梁對“上門女婿”的態度,總覺得自己是“嫁”進了梁家,好像這個人已經完全賣給他們家了。這種想法簡直是大錯特錯。
筆者認為,父母過多幹涉年輕夫妻的生活,從來都不是壹個好現象,無論他們是否和女婿結婚。壹個家庭最重要的是和諧。只有夫妻和諧,婆媳和諧,老公和諧,才能真正把這個家經營好。
所以,如果父母真的是為了孩子好,就不要給孩子增加壓力,讓孩子過自己的生活,愛自己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