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寫壹份更名申請,蓋章後到當地公安局戶籍單位登記。當然,壹定要帶戶口本。大約在15或者提交文件後7個工作日可以正式更改。妳以前叫什麽名字,現在叫什麽名字都會寫在戶口本上。需要畢業證什麽的證明身份的時候,壹定要帶上戶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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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更改姓名、出生日期、國籍等有什麽規定?
公民戶籍的變更是由於客觀條件的變化,為了使原登記內容符合實際情況。
壹張登記表。戶籍具有法律效力,變更必須依法向戶籍部門申請,公民不能自行變更。
動起來。
(1)名稱更改。學齡前兒童改名可以口頭申請,警察自己掌握。10歲以上的兒童
申請人應獲得其同意,成年人應提交自己的書面申請。上學後,16歲的公民要改名。
審批的主任。16周歲後,本人須提出書面申請,持有效證明材料到公安機關審核。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和正在受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人,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
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2)出生日期的變更。公民申請變更出生日期,應當出具有效的出生證明或者公證機關的證明。經警方調查,批準後方可更改。
(3)民族構成的變化。戶口登記機關的屍體可憑縣級以上民族工作部門出具的證明辦理變更手續。國家民委規定恢復或糾正民族成分的,個人申請人由縣級民族工作部門審核;壹個村或壹個街道相當數量的戶集中申請者由地(市)級民族工作部門審批;對人民群眾的廣泛訴求,省級有關部門要進行調查,經同級人民* * *審批後報國務院審批。下壹代要求恢復或糾正民族成分的,應先改變其父母的民族成分,再改變自己的民族成分;如果父母雙亡,我可以根據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民族成分選擇變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已經去世,不再縱向追溯或橫向參照改變人。
民族構成。成年人不應該因為收養或者父母結婚而改變子女的民族構成。
變更,未成年子女可由父母雙方協商選定。
妳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寫壹份更名申請,蓋章後到當地公安局戶籍單位登記。當然,壹定要帶戶口本。大約在15或者提交文件後7個工作日可以正式更改。妳以前叫什麽名字,現在叫什麽名字都會寫在戶口本上。需要畢業證什麽的證明身份的時候,壹定要帶上戶口本。
問題二:改名難嗎?改名字超級麻煩!我給妳個建議:現實中,妳可以自己改名字,告訴別人,讓別人告訴妳改名字。如果有什麽重要的事情要填寫或者簽字,可以寫自己的原名!沒關系!
但是名字還是可以改的,但是妳必須有壹個好的理由去改。(不管改多少次,只要妳有充分的理由。)最好的理由是“重名”,因為戶籍制度也是聯網的。如果妳所在地區沒有重名,妳會在網上找。這個時候,妳就要和工作人員談了。妳明白我的意思嗎?
下面是更改名稱的具體步驟:
1:寫壹份姓名變更申請(姓名變更申請:XXX戶籍科,我叫XXX,性別,男女不限,出生於XX年XX月XX日,現在壹歲。因為鄰居同名,給我的工作生活帶來了很多不便,所以我申請改名為XXX。請批準!年、月、日)
2.學校或街道的證明(證明自己是人就行,不用證明同名同姓)
3.去妳戶籍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填表,由工作人員蓋章,負責片子的警察簽字,導演簽字。
4.去妳戶籍所在地戶籍部門的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5.公證
6.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本,辦理新的身份證。
7.所需資料:戶口本,壹寸照片2張,新戶口本費用。
問題3:在中國改名難嗎?新生兒出生聲明(姓名):
新生兒出生後,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持出生證明、計劃生育證明和戶口簿,到嬰兒母親或者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截止日期後,需填寫《申請人入戶審批表》,經派出所或公安局戶籍部門批準後,方可申請入戶。因違反計劃生育未領取計劃生育證的,應通知計劃生育管理部門進行處罰,並允許計劃生育辦公室憑處罰證辦理落戶手續。
公民申請更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和《公安部三局關於實施〈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的規定,公民申請變更姓名,按下列規定辦理:
(1)因戶籍部門工作失誤造成公民姓名錯誤的,由造成錯誤的派出所出具證明,經現戶籍地派出所所長批準後予以更正。
(2)未滿18周歲的公民要求變更姓名的,由其監護人寫書面申請,在校學生由學校出具證明,經派出所所長批準後給予變更。年齡較大的被收養人或被認領人需要得到他的同意。
(3)年滿18周歲的公民申請變更姓名,需填寫居民身份變更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簽字後,要等縣市公安局戶籍處審批。未成年公民申請變更姓名的,由父母壹方所在單位審批。父母無工作單位的,由居委會審核同意。
問題4:現在可以改名嗎?樓主多大了?名字越大,越不方便改。我要換身份證,護照,畢業證等。很麻煩。
以下供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改變姓名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其父母或者收養人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年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更名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書面申請;
(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三)能夠證明變更原因的原始證明材料;
(4)單位職工需要單位人事部門批準變更的證明;
(五)其他證明。
需要提醒妳的是,壹旦改名成功,所有的原始記錄,包括畢業證、社保卡、公積金賬戶甚至結婚證,都需要壹壹更正,否則在需要審核相關證件的時候,名字的不同會帶來無盡的麻煩。
基於以上的考慮,如果妳堅持要改名,那就在上述問題形成之前就去做,這樣才能改成現在最好的。
身份證上的地址是學校的地址,說明妳的身份證是在學校辦理的。那麽妳的戶口肯定是在妳入學的時候就已經遷到學校了,屬於學校的集體戶口。當然,妳不會有戶口本,但妳會在學校的集體戶口裏有自己的壹頁。妳戶籍的任何變動(包括姓名變更)都必須在戶口本上寫明。
妳現在大三,改的名字會出現在妳的大學畢業證上。應該說沒有太多的證書或者證書因為改名而需要改名(中小學畢業證等材料不變,不影響妳最終學歷證書上名字的有效性),或者基本可以忽略。妳沒有上面說的社保卡,公積金賬戶,甚至結婚證。所以現在是妳改名的最好時機。
什麽是戶口本?請參考以下法律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四條“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居民戶口簿。
設有公安派出所的城市、水域、鎮,應當向每戶發放戶口簿。
農村合作社為單位發放戶口簿;戶口本不發給合作社以外的戶口。
戶口簿、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與監督員居住在同壹地點的,為壹戶,以監督員為戶主。壹個獨立的家庭,由我當家。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等單位和公共宿舍的戶籍有壹戶或分戶的。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籍。”
請接受回答,支持我。
問題5:現在改名容易嗎?不
首先妳要在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開具證明,拿著證明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做變更。妳要帶上戶口本和省裏的證明,到了派出所壹般會告訴妳下壹步該怎麽做。要在出生地公安機關出具相關證明,獲得許可。但是這個手續很難,可能需要壹些人情費或者熟人。變更身份證和戶籍後,經批準後可在學籍管理部門進行檔案變更。
壹般來說,身份證號不變。
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就可以改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需要變更姓名的,由本人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並完整寫明變更姓名的理由,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未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其父母或者收養人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年滿十八周歲的,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幹涉、竊取或者偽造。《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的公民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姓名權受到侵害,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因此,拒絕申請姓名變更,或者限制姓名中引用的文字,都是對公民姓名權的合法侵犯,公民可以通過民事或者行政訴訟維護自己合法的姓名權。
“嚴格掌握”16周歲以上公民的姓名變更,只是公安機關的壹個內部規定,沒有可操作的具體標準,且涉嫌與《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相沖突,不應具有法律約束力。公民盲目拒絕改名,公民因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提起訴訟,公安機關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公民改名違法的,公安機關可能承擔敗訴的後果。
根據《民法通則》的精神,公民申請變更姓名不得附加任何條件。公安機關在制定行政規章時,不僅要考慮公共行政權力,還要考慮整個法律體系的壹致性。認為公民改名可能給戶籍管理和公民犯罪信息管理帶來麻煩和不便,從而限制公民行使改名的私權利,這是錯誤的。公民姓名變更後,公安機關可以在各種檔案信息中如實記錄公民以前的姓名。公民可以用原來的名字存、存、繳、收各種保險費。訂立合同後,需要在新的名稱下繼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只需到公安機關出具更名證明即可。公民改名字不應該對戶籍管理和治安管理產生負面影響。
公民更改姓名、出生日期、國籍等有什麽規定?
公民戶籍的變更是由於客觀條件的變化,為了使原登記內容符合實際情況。
壹張登記表。戶籍具有法律效力,變更必須依法向戶籍部門申請,公民不能自行變更。
動起來。(1)名稱更改。學齡前兒童改名可以口頭申請,警察自己掌握。10歲以上的兒童
申請人應獲得其同意,成年人應提交自己的書面申請。上學後,16歲的公民要改名。
審批的主任。16周歲後,本人須提出書面申請,持有效證明材料到公安機關審核。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和正在受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人,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
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2)出生日期的變更。公民申請變更出生日期應當出具有效的證明。
出生證明或公證處出具的證明,經警方核實後才能更改。(3)民族構成的變化。家庭
口述登記機關的屍體可憑縣級以上民族工作部門出具的公證書辦理變更手續。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規定恢復或修改。
民族成分,個人申請者由縣級民族工作部門審核;壹個村莊或街道中相當多的家庭集中在申請人身上。
經地(市)級民族工作部門批準;對人民群眾的廣泛訴求,省級有關部門要進行調查,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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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6:身份證改名難嗎?壹旦在賬戶中註冊了名字,要更改它並不普通,但相當困難。
第壹,要有充分的理由。妳說隨便填個理由,公安機關絕對不會批準妳改名。最好的理由是:“同姓同學”或者“同姓鄰居”或者“同姓親戚”。
二、處理步驟:
1.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戶政事務所提出書面更名申請並填寫申請表。
2.父母單位加評論蓋章。
3.攜帶上述申請表、戶口本、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更名手續。
第三,這個過程非常復雜繁瑣,需要壹定的時間。所以,想改名,就得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記得改名後馬上辦理身份證!特殊情況下可辦理快速通行證,七天即可獲得,費用60元(80元,特區)。
祝妳好運,好運!
問題7:現在改名難嗎?《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幹涉、盜用、偽造”。我國通過法律形式確立了對公民姓名權的保護。
但是,《民法通則》並沒有明確規定這壹“規定”的依據是什麽,以及應由哪個機關來制定這壹規定。於是全國各地公安或民政部門紛紛出臺解釋和細則,限制改名。
實踐中的壹般情況是,公民沒有正當理由不能改名。如果是未成年人,只要符合手續,基本都會辦理。
而未成年人要求改姓,大多是因為父母再婚,導致改姓。這種情況在公安機關是有正當理由的,在材料充分、審批合格的情況下是允許變更的。
派出所拒絕辦理更名手續,是因為在查明事實的過程中,派出所認定妳更名的理由不充分。如果要起訴,以派出所為被告提起不作為行政訴訟。我認為姓名權是作為公民可以自由行使的權利。公安或民政部門出臺解釋和細則限制改名,這顯然是對公民姓名權的限制。根據法理學的價值沖突理論:自由與正義的秩序
派出所根據相關規定拒絕給妳改名是違法的。妳起訴派出所,就對文件進行法律審查,勝算很大。如果影響很大,甚至可以按照相關規定結束改名的歷史。但是,不建議起訴。去和派出所反復協調。全國都是這種情況。如果實在受不了,就起訴吧!祝妳好運!
問題8:現在戶口本上改名字容易嗎?可以,但是妳需要帶戶口本和身份證到妳當地派出所的戶籍管理辦公室。-只是壹個建議。但是,據信可以通過正式渠道更改名稱-。年滿16周歲的成年人只需要以下相關材料:1。我的申請2。戶籍證明3。工作單位或學校證明。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只需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戶籍證明、學校證明、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如果父母離異,只需要壹個監護人同意就可以更改姓氏和名字,不像以前壹樣需要離異父母雙方同意。準備好以上材料後,去本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找社區民警。他會在15個工作日內將材料上報分局審批,然後通知妳結果。只要理由充分(比如公司重名,名字不諧音,字面性別趨勢顛倒等。),通過審批的希望很大。5月11日辦理身份證的相關部門也要看當地情況。我家派出所經常放假...祝妳好運!!!資料來源:zhidao.baidu/question/1550175.
采納它
問題9:如何把改名的原因寫出來,讓樓上的朋友輕松回答,真的很有意思!
妳打算* * *改名嗎?算命先生說名字不好聽,給妳改了?唉......
改名真的很難。除非妳和戶籍部門的工作人員有關系,否則改名最好的理由就是“重名”或者名字中含有“生僻字”。沒有必要拖延我的回答。我的回答不僅是經歷過,也是戶籍的壹個朋友教的。但是如果沒有重名,就不能撒謊說重名,因為戶籍部門是可以查詢的。
讓我和妳壹起以“重名”為由申請改名:
1:寫壹份更名申請(更名申請:XXX戶籍部,我叫閥XX,性別,?,?年份?月份?出生日期,今年?壹歲,因為鄰居重名,給工作生活帶來很多不便,所以申請改名XXX,望批準!年、月、日)
2.學校、單位或街道的證明(證明自己是人就行,同名同姓的不用證明)
3.去妳戶籍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填表,由工作人員蓋章,負責片子的警察簽字,導演簽字。
4.去妳戶籍所在地戶籍部門的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5.公證(16以上的人要公證,但有時會抽搐,先不要公證,萬壹不要了,省200塊錢)。
6.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本,辦理新的身份證。
7.所需資料:戶口本,壹寸照片2張,新戶口本費用(好像是19元,記不清了)。
開心每壹天!!!
問題10:改名難嗎?,,,很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