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家養的狗已經養了很多年,就不應該送人。保存時間越長,越不適合送人。送狗就是送錢,送走自己的財產。送走壹只養了很久的狗,無異於送走多年來壹點壹滴積累的財富。沒有那只為妳守著財運大門的狗,當然財運會枯竭。
在自己家裏出生6個月以上的狗,懷孕的狗,更不適合送人,因為它們代表著現有的財富和未來的財富。除非是高價或者等價出售,所謂的等價,不僅僅是高於市場等價的狗本身的價值,還包括這條狗在妳家吃喝莎拉的錢,妳花過的錢,妳投入感情的錢,狗通靈的錢等等。其實怎麽算,這個賬都會虧。所以給狗總會破財,視嚴重程度而定。
壹般真正賣狗的狗販子,3個月前肯定會賣,叫不出名字。如果是3個月以上,就壹起取名,說明是家犬。怎麽賣他們會毀了他們的錢。
事實上,狗作為這麽多動物中最通靈、最依賴的動物,已經成為家庭的壹部分。他們忠於他們的主人和家人。站在人性的立場上,有心送出去,善惡有報,送出去總是不吉利的。希望各位捐贈者送狗前壹定要三思,不會有好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