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認為,現在最大的可能應該是殺人後跳進黃河淹死。但這畢竟只有可能。在找到屍體之前,還不能排除孫某飛在逃的可能。——如果是在逃,很可能已經離開了鴛鴦界!
黃河附近有壹輛嫌疑人的車輛。他真的跳進河裏了嗎?2020年6月165438+10月15日淩晨,犯罪嫌疑人孫某飛潛入馮某凡家中實施殺人行為,造成馮某凡壹家6人死亡,其中有村民證實。受害者為馮某凡的奶奶、母親和妻子,馮某凡的兩個孩子才2歲。馮某凡本人也在本案中被害。另壹名8歲女童被孫某飛帶走,至今下落不明。
殺人後,孫某飛駕駛白色奔騰越野車逃離。15日下午,孫某飛逃跑時駕駛的白色越野車在黃河北岸某大壩邊上被民警找到。
車是在黃河壩裏找到的,說明孫某飛很可能是跳黃河的。起初,民警認為很有可能是跳河,於是組織警力在黃河裏打撈。而在16,壹具屍體在黃河中被打撈上來。網上盛傳孫某飛的屍體已被打撈上岸。後來證實這具屍體是另壹起案件的受害者!
現在犯罪嫌疑人孫某飛的屍體還沒有在黃河裏打撈上來,失蹤女孩也沒有任何消息。我認為有兩種可能:
第壹,黃河流域遼闊,水流湍急。落水的人可能被洪水沖走,也可能被沖到壹些極其難找的隱秘地方。警察壹時半會找不到。
第二,孫某飛可能根本沒有跳河。由於路上監控視頻密集,駕駛車輛逃逸的目標太大。孫某飛故意將車停在黃河大壩附近,做出跳河的假象,轉移民警的註意力,尋求其他逃跑方式。
比如在警察還沒形成卡點的時候,坐別人的車輛在路邊逃跑。比如道路周圍的監控,尋找逃跑的鄉間小路等等...如果是這樣的話,孫某飛可能早就逃出了鴛鴦界。這使得它更難被抓住。
總之,不管他是不是跳河,只要沒有發現這種無良犯罪分子,對社會的威脅就不會解除。活著見人,死了見屍,無論如何要盡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