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偉,又名洽庭,江南銅山人。康熙五十六年,李傕捐錢給袁外郎,後入朝為官。歷經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深得雍正帝賞識。
歷任戶部郎中、雲南鹽郵路、政治使節、浙江巡撫、浙江巡撫、兵部尚書、刑部署理尚書、直隸總督等職。
為官清廉,不畏權貴,無論任何職位,在位時都能體察民情,深受百姓愛戴。乾隆三年病逝,乾隆皇帝按照巡撫的榜樣,下令祭祀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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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傕做小官的時候,表現出壹種不畏權貴的耿直。當他是家庭部的醫生時,他管理國庫的事務。有個太子的屬下,每收兩千兩銀子要多交十二兩銀子作為庫平銀。
李傕不聽再三規勸,就在樓道裏放了壹個櫃子,上面寫著“某王贏錢”,並寫著這是某太子的“盈余”,說明是非法所得,令太子十分尷尬,不得不停止濫收。[28]雍正也很欣賞李偉的這壹點,即位後大加贊賞。
雍正十壹年,李傕彈劾保和殿大學士鄂爾泰之弟,時任內閣首輔,布軍引爾其徇私舞弊,魚肉百姓。經過調查,李偉獲得了雍正帝獎。
乾隆二年,李傕說,王宓的官方侍衛庫克與安州人爭奪土地,這是真的。乾隆皇帝獎勵李偉秉公執法,李偉被賞龍四團。
乾隆三年,李傕彈劾江總督朱藻貪汙劣跡。他的弟弟朱恒勒索當地官員並幹預救災。經吏部尚書兼刑部尚書孫家淦核實,情況屬實,最終將朱藻和朱恒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