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即使是在寺廟出家的和尚,也必須得到佛教協會的認可,並報縣級以上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才能成為法律意義上的和尚。未經佛教協會認可並報政府部門備案的僧人,不得從事宗教教育活動,更不得到社會上化緣、辦事。
根據漢代佛教的儀軌,僧尼不得在寺外或在給了牌和護身符後乞討錢財。所以當妳在街上遇到這種“和尚”的時候,請不要給他們錢或者東西。他們不是正規的僧人,他們的行為與佛教無關。
假和尚的街頭行騙是法律所禁止的。所以當人們在街上遇到假和尚時,請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