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是壹種群體社會行為和神秘信仰。包括指導思想(宗教信仰)、組織結構(宗教組織,如教堂、宗教夫婦)、行為規範(宗教組織內部的活動,如祭祀、禮儀)、文化內容(宗教建築、宗教繪畫、宗教音樂)等等。它是人類在擁有社會組織結構後有意識發展起來的壹種社會行為,其根本目的是培養和維持人類的社會性,從而維持人類社會組織的正常運轉。宗教的其他功能,如宗教解釋世界、司法審判、道德修養、心理撫慰等也是存在的,包括歷史上宗教阻礙社會發展的負面作用,但這些都不是宗教的主要社會功能。
宗教在人類歷史上的產生和發展確實與很多因素有關,比如社會因素、心理因素、精神因素等。但是,歷史上宗教作為壹種時間如此之長、範圍如此之廣、人數如此之多的社會行為的產生和發展,最基本、最主要的因素是,自從人類成為群體活動生物和社會群體以來,宗教就成為壹種重要的社會行為,具有培養和強化人類社會性的功能。雖然世界上不同歷史時期、不同地區、不同民族可能會有不同的宗教,但培養和強化人的社會性是所有成功宗教的獨特之處。[編輯本段]宗教壹詞的由來
中國文化認為有壹個創始人和崇拜對象是“宗”;有壹群追隨者,某個儀式就是“教”;西方文化的宗教宗教由拉丁語“re”和“legere”演變而來,意為“再”和“聚”,指的是壹群人為了壹個目的而聚在壹起,發展到有著相同的信仰,相同的信念,並且為了這個信仰而不怕生死的地步。
值得註意的是,在中文中,宗教這個詞並不等同於英文religous信仰的意思。宗教原本是壹個佛教術語,不是它現在的內涵和外延。比如歷史上中國的道教就不是這個稱呼。宗教這個詞是用來指所有宗教信仰的意義因翻譯而發生的變化。作為壹個特殊的佛教術語,宗教這個詞的含義,即自稱為教派,改信其他宗教,已經被遺忘了。[編輯本段]宗教的起源
宗教早在原始社會就存在,其根源和基礎在於生產力發展水平低,原始人對自然鬥爭力量的軟弱。當時的宗教規範往往成為人們遵循的社會規範。
在最原始的時代,在階級分化出現之前,人類就開始了各種宗教活動。這在很多考古發現和歷史記載中都可以知道。人是自然界中最復雜的生物,尤其是在思想和精神上比自然界中的其他生物更復雜;而人的行動是受思想支配的。人的思想活動,人對自然力的敬畏,對自然界各種現象的思考等精神活動,為什麽會變成宗教這樣的社會活動?從原始宗教的產生來看,在國家機器等管理人的集體活動的組織尚未出現、科學教育還很不發達的時代,宗教是限制人的自然屬性、保證和培養人的社會性的唯壹有效手段。從考古和民間傳說中,我們知道原始宗教崇拜身邊的事物,比如獵人崇拜各種動物和山神;漁民崇拜河神、水神;收藏家可能崇拜各種植物,如樹神和花神。這些崇拜的對象既不是抽象的精神神,也不是主宰世界的唯壹神,而是與人類活動密切相關的自然事物。而且祭祀活動是所有部落成員參加的,由部落首領或者所謂的能與神靈溝通的祭司主持。因此,崇拜活動不僅僅是壹種儀式,更是壹種增強全體員工集體意識的活動。也許後者才是崇拜活動的真正目的。至於精神寄托、精神慰藉等崇拜和宗教的超前作用,只是宗教在社會活動中後期發展和普及帶來的次要作用,而不是宗教成為非常重要的社會活動的根本原因。隨著社會的發展,集體活動的規模越來越大。特別是隨著國家這種高級組織形式的出現,宗教崇拜變得越來越抽象,死人、鬼、鬼怪都進入了崇拜對象,宗教崇拜儀式變得越來越恐怖,甚至不得不把人作為崇拜對象。說這些行為是精神寄托和精神慰藉不太合理,但解釋為壓制人的自然特性,支持加強人的社會性更合理。對服從的強調和特殊宗教維護社會秩序的作用是宗教存在和發展的主要原因。所以歷代統治者對宗教儀式都特別熱情,有時會利用手中的國家機器來推行壹種自己喜歡的宗教。甚至有的統治者指定壹種宗教為國教,這與國家的法律法規是壹致的,國家的最高統治者往往是宗教的最高領袖。那就是充分利用宗教在保證和培養人的社會性方面的作用。
雖然宗教這個詞已經使用了壹定的時間,但在今天,為了適應我們對人類奧秘的解密,我們首先要把它提高到壹個更合理的範圍,因為這個詞涵蓋的範圍很廣,可以包括鬼神、迷信、傳說、道教、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猶太教以及很多教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