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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三年(1874),為了修建從緬甸仰光到雲南思茅的鐵路,英國上校軍官布勞恩率領壹支近200人的武裝偵察隊,從緬甸出發,偵察中國雲南的路線。英國駐華使館工作人員馬佳麗也接到韋德部長的命令,經雲南到緬甸與他見面,準備年底在巴莫與布朗見面。光緒元年(1875)正月,馬佳麗、白朗在未事先通知地方官的情況下,率武裝偵察隊入侵雲南,揚言要攻打騰越城(今騰沖)。曼雲山寨的景頗族試圖阻止英國侵略者通過。正月十六,馬佳麗向當地百姓開槍,百姓被激怒了。他殺死了馬佳麗和幾個陪同他的中國人,並把偵察隊趕回了緬甸。這就是“馬佳麗事件”,又稱“雲南事件”或“雲南案”。當時,韋德就馬佳麗事件向清政府施加外交壓力,聲稱要出兵雲南。當時,新疆正處於多事之秋,清廷已下令左西行收復新疆。他擔心英俄聯手圖謀侵占新疆,命令李鴻章和丁日昌壹起妥善處理此事。次年7月,李鴻章與韋德在山東煙臺簽訂《中英煙臺條約》。中國會被所謂的“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