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5年,巴黎的方濟各會修士蘇埃蒂寫了壹本名為《學習素質和音樂的新方法》的書,他在書中提出將阿拉伯數字1到7替換成唱名“ut”、“re”、“mi”、“fa”、“sol”、“la”和“si”
1742年,法國人盧梭(不是我們現在熟悉的那個)在法國科學院發表並解釋了這壹發明。
17世紀,法國天主教神父蘇魏體在指導信徒唱聖歌時,感到教職員的困難,想創造壹種更方便的方法。於是他用阿拉伯數字1234567代替Do Ro Mi Fa So拉斯,並在1665和1679分別發表了《學習音樂的新方法》和《用數字譜唱教堂歌曲的實驗》兩篇論文。可惜當時並不被樂師重視,反而引起了道德家的批評,新方法胎死腹中。
到了18世紀中葉,法國出現了領軍人物盧梭(1712-1778)。他的著作《愛彌兒》闡述了自然啟發和愛的教育,《公民契約論》是現代政治學的裏程碑。雖然兩人都在1762年被法國議會封殺,但影響深遠。盧梭也是壹位偉大的音樂教育家。他寫了100多首歌,他的獨幕劇《鄉村算命先生》得到了國王的青睞,演出了400多次。他主張“音樂是語言的升華”,“人工堆砌是違背自然的。”“旋律是音樂的主角,和聲是配角。”還協助朋友編輯了《音樂辭典》,1767出版。那時候,精致的音樂還是貴族們的休閑享受。鑒於“全民音樂”的重要性,盧梭在法國科學院的論文報告中強烈呼籲數字記譜法的優勢,但他的“業余身份”遭到了音樂學院保守教授的諷刺。
多年以後,在數學老師加林(1786-1821)和愛樂博士巴黎(1798-1866)的安排下,數字記譜法越來越受到重視。19世紀,音樂教育家塞維利亞(1804—1864)對其進行了進壹步改進,得到了法國政府教育機構的正式認可。它被稱為加林-巴黎-塞維利亞記譜法,或簡稱塞維利亞記譜法,俗稱“數字記譜法”或“記譜法”。此時,記譜法的記譜法已經完備,成為當時正統的音樂工具。
這種符號在世界上是通用的,但在西方並不常用。只有德國、法國、荷蘭、俄羅斯等國家使用記譜法,但在東亞,記譜法更常用,尤其是在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