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巫替代鬼神的主要方式是占蔔。高峰說:“占蔔本來就是巫術,在古代實際上是由女巫(樂席)掌握的。”所謂“巫”指巫,“巫”指巫,《國語·楚語》雲:“巫在男,巫在女。”古人有難時用占蔔。由於蔔筮和占蔔的區別,蔔筮和占蔔的結果並不相同,所以經常出現先蔔後蔔的情況,蔔筮和占蔔是矛盾的。如《左傳·Xi公四年》載:“欲娶李記為妻。壹句話,姬宮說,“從昝。“這說明古人也是根據個人好惡有選擇地相信占蔔的。戰國時期的思想家韓非列舉了許多古代占蔔不符合實際的例子,並批評說:“用時間對付鬼神,信占蔔祭祀好的人,是可以死的。”“韓非子·鄭武”把迷信視為亡國的根源之壹。到了殷周時期,巫術、占蔔、歷史本來是不分的。據《李周》記載,蔔筮官有大補、蔔師、占人、追等。《易經》中有壹句話,就是“用巫史,若無爭!這裏的“紀”、“吳石”都是古代從事迷信活動的人。《飼幼囚禮》壹書有明確記載:“史書同時舉行蔔筮、占蔔,以告知主人。”又雲:“石,持弓於左,拉鞍於右。”“罵人的都是歷史。”在甲骨文中,貞蔔或術士原本是負責記錄吉兇的,但在西周,歷史也變成了“占蔔師”,既占蔔又占蔔。所以很難把歷史和巫術、占蔔區分開來。他們都從事占蔔活動,並做壹些寫作工作。到了春秋末期,史官的職責包括數數、占蔔、數數、作書、令官、著書。最後歷史發展成了歷史學家,但是女巫始終沒有擺脫迷信和鬼怪的範圍。
儒學的起源和意義,學術界爭論了半個多世紀。章太炎當年撰寫《原儒》並發表《國故衡論》,主要是從儒學的分類來闡釋儒學,而沒有詳細論述儒學的起源。1934年,胡適寫了《談儒教》,首次提出“儒教是殷人的祭司”,認為“這些人靠他們的倫理道德知識溫飽,都是殷人祖先傳授的祭司,實行禮法,穿殷服”。他還說:儒家的古訓是柔。“儒者為柔者,不只是指衣冠之雅,更是指國家遺民忍辱負重的柔道人生觀。”“儒家是古代宗教的老師。除了服喪,他們還要履行其他宗教職責。”胡適的《論儒學》頗有見地,但缺乏史料的論證。後來郭沫若寫了《駁儒教》,認為儒教不是殷族的祭司。“儒教本應是鄒魯先生們的專稱,在孔子之前就有了,但它是春秋時代歷史的產物,是西周奴隸制逐漸瓦解的結果。”1942年,他的文章《論儒學的發生》仍然堅持上述觀點。這種觀點在很長壹段時間內被大多數人接受,並成為主導觀點。現在看來,值得進壹步探討。1975年,徐中書發表《甲骨文所見儒學》。在這篇有分量的論文中,他明確提出:“儒家思想在商代就已經存在,甲骨文中需要的字,就是最初的儒家字。整個字就像用水洗過的洗澡體的形狀。古人不會做洗澡用的大盆,只用水罐頂洗,比如今天的淋浴。就像壹個人在洗澡,水從頭頂沖下來。”但是,為什麽沐浴身體會和儒家思想聯系在壹起呢?原來古代的儒家思想,比如祭祖,辦喪事,待人接物,都要壹直齋戒。《禮記·儒教》:“儒教有浴,有浴。”洗澡是洗澡,洗澡是齋戒。孟子離婁:“雖有惡人,齋戒沐浴可事神。”說明沐浴齋戒是對神和鬼神的真誠尊重。可見甲骨文中的儒家思想就像沐浴在身體裏壹樣。如上所述,分析儒家最初的職業,是頗有道理的。徐中書早年用甲骨文資料證明了胡適“儒教是殷人之祭司”的觀點,這是學術領域的壹個重要貢獻。但胡適所謂的儒家,指的是“亡國遺民忍辱負重的柔道人生觀。”不壹定是這樣的。
儒家包含剛柔並濟的意思。漢人許慎說:“儒、柔、術士。”術士,即古代宗教的祭司,相當於僧侶、道士和後世的祭司,職業是專門祭祀祖先、侍奉神靈、辦理喪事和為貴族擔任祭司。只是這樣,他們慵懶無力,卻因為掌握了禮儀和音樂文化的知識,而充滿了文化和優雅。在歷史上,儒家書籍類似於學者和歷史,與巫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女巫是殷朝時扮演神或鬼的人。女巫是神,交通鬼,儒家是祖,交通鬼。後來儒學逐漸從巫術中分離出來,成為專門的職業。徐中書的論證是比較完整可靠的。我們認為儒家思想產生於殷朝。起初主要是傳授宗教活動,從西周到春秋時期逐漸變化。從壹個主要從事宗教活動的祭司,演變為壹個既從事宗教活動又從事文教活動的儒者。隨著歷史的發展,其宗教色彩日益淡化,文化教育內容增多,甚至在春秋末期創立了獨立的學校。《李周大哉》:“儒道為民。”《李周天官》:“儒以道勝民。”這裏的“道”指的是六藝。儒家以六藝教人。這時候儒家完全成了老師。以上是關於儒家思想的產生和演變,這既是歷史的發展,也是文化和學術進步的反映。有必要研究儒學的產生和演變,探討儒學與宗教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