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沒有青苗補償的補償標準,按照市場價格評估確定;2.如果對補償價格不滿意,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必要時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我可以給妳發壹份各種果樹的價格供參考。國家征用耕地的補償費主要是該土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妳可以計算桃樹和棗樹前三年的平均年產值來初步估算征地補償。1蘋果樹:培育期內(1-5年),平均每株補償5-90元;第壹個結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果實腐爛期超過26年的每株平均補償600元。2.梨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第壹結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果實腐爛期超過26年的每株平均補償600元。3桃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第壹結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果實腐爛期超過21年,平均每株補償180元。4.藤蔓類: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根藤蔓補償5-10元;第壹個結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平均每株80元補償12年以上。5.棗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第壹個結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果實腐爛期超過31年時,平均每株補償320元。6.板栗:栽培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第壹個結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0-18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180-900元;果實腐爛期超過36年的每株平均補償450元。7.雜果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第壹個結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10-30元;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果實腐爛期超過26年的每株平均補償40元。具體的或有待協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