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豐元年,太學大夫、太湖縣令陳仕茹的母親去世。陳中在給法庭的報告中稱,她的母親死於突發性心絞痛。本來這件事非同尋常,陳嘉發的喪事回了京城,而陳仕茹的套路是保留喪制(父母去世官員要停職盡孝)。沒想到,6月份,壹個從陳家逃出來的奴婢跑到開封府,起訴陳的母親不是急病而死,而是投毒。時任開封府的宋,剛正不阿。當他聽到這個消息時,他立即組織軍事巡邏法院(史靜法院)的官員推動此案。驗屍後,陳的母親確實有中毒的跡象。更可怕的是,她的頭上釘著壹顆致命的釘子,毫無疑問,她死於謀殺。那麽,誰殺了她?
據陳府仆役自白:“仆役皆用藥毒之,而死,夜持鐵釘埋骨。”然而,事情可能沒那麽簡單。經過壹番審訊,壹條可怕的線索被揭露出來:陳仕茹的妻子李(Lee)與父母從來不和,有壹次對仆人們說“醫生應該為妳們哀悼壹天,所以他應該給妳們優厚的報酬。”這顯然是暗示丫鬟殺了陳的母親,然後領了賞。現在的問題是,陳仕茹知道嗎?妳參與了弒母嗎?
在陳仕茹成為太湖知府之前,他曾經是國子監的博士。國子監是當時的最高學府,設有郭子、國子監、法律和算術等學科。他的中國學校有五名醫生。五品京官陳仕茹在安徽太湖縣是如何被釋放為七品芝麻官的?原因在史書中沒有記載,我們或許可以從陳仕茹的家世來推測。陳仕茹的父親叫陳誌中,他在宋仁宗時擔任過兩次首相。做地方官的時候,陳誌中給年事已高的宋真宗寫信,建議早點立太子。宋真宗病了,沒人敢提王子。當他看到這樣壹封信時,他專門召見了陳誌中。在交談中,皇帝非常欣賞陳誌中的洞察力,王子很快就建立了,這就是後來的宋仁宗。
到了第三年(1043),決定采納王範仲淹的建議實行新政。李青五年(1045),陳誌中升任宰相,但他是保守派代表,反對範仲淹的變法。為什麽皇帝重用他這樣壹個“唱反調”的人?有人當著宋仁宗的面問:“陳誌中立太子是不是有功勞,陛下要報答他?”宋仁宗說沒有,因為陳誌中處理事情,說話公開,從不隱瞞真相。這樣壹個朝野大權在握的大臣,他的兒子被發配到遙遠的太湖擔任知縣,應該是為了重用。但是他母親去世的消息來得比他升職的命令還快!陳仕茹在太湖縣的官椅還沒熱,就匆匆回京了。
的母親張是他父親的妾。陳誌中有幾個女兒。是他和他的妃子張的獨子。當去世時,張還很年輕。特意安排將張送進道觀,讓她出家當道士。長大後,他在進士中做官,並娶了李的女兒,在天丈閣等候發落。這段婚姻可謂門當戶對。天章閣,相當於皇家圖書館;天章閣,待使,是皇帝的文臣子,排名第二,相當於副丞相。另外,李也是老宰相的孫女,也就是說是老宰相的孫女,現在的之子,是同為樞密院,屬於副宰相級別。
這起駭人聽聞的人情案,在開封府審理了半年多,還是沒能結案。軍事巡邏學院的官員認為,李並沒有“明確地說,法律不會殺死阿姨”,而蘇頌也傾向於認為並不知情。然而,在這個時候,整個首都已經傳播陳仕茹謀殺了他的母親的流言蜚語。謠言四起,說是開封府知府蘇頌想包庇陳仕茹夫婦。連宗申皇帝也警覺起來,召見蘇頌坦白:“此人邪惡可憐。”蘇頌答:“事在司,不敢言輕,也不敢言重。”表明了他在審判中不偏不倚、不幹涉的立場。難怪謠言層出不窮。陳夫婦有這樣顯赫的身世。誰能保證他們不會利用關系求情,幹擾司法?
事實上,事件發生後,陳的妻子李呼籲她的母親,陸:開封府即將逮捕我。麻煩妳趕緊跟我媽說壹下,讓他跟蘇歌撇清關系。魯立即“夜以繼日地工作”,但是個正派人,拒絕了她的求助,於是魯只好“痛哭流涕”。呂公著沒有出面,但他的侄子,大理寺法官呂夏和陳仕茹朋友的丈夫兼贊善醫生顏靜,確實詢問了此案。
李和丫鬟高的“口供”是,高等幾個丫鬟受了主婦李的指使,準備用毒藥毒死張。沒想到,張中毒了,沒死。然後,到了晚上,他們把釘子釘進老人的前額,直到老人死去。婆媳之間有什麽矛盾能讓媳婦謀殺婆婆?文獻中明確記載陳仕茹“憂母”,即因母親去世而回京服喪。此外,李不希望她的丈夫在那個偏遠的山區工作,希望他能在家裏團聚。現在,人們仍然可以看到這樣的記錄:據說李指使女仆殺死她的婆婆,這是與她的丈夫討論,也就是說,也是策劃者之壹。這是陳仕茹被捕並被殺的證據。
也許正是因為牽涉到如此巨大的政治力量,陳仕茹案才出現了“牢獄之災”的局面。元豐二年(1079)正月,有人建議開封府官員“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但陳仕茹不服氣,認為他知道自己殺母的事,所以不能讓他們繼續審理,於是把案子交給大理寺再調查。這時,因為另壹件小事,蘇頌被禦史彈劾,被貶為濠州知府,案進入大理寺主持再審階段。大理寺在本案壹審中認定有私了包庇之嫌:嶽母陸的“報應要求”,致使軍巡院原偵察官“改情節,改首級”,為夫婦開脫罪責。
正巧,大理寺丞賈是新黨的中間人,他想借案打擊舊黨(舊黨的首領是)。因此,他以“陳嫁黨為政”為由,“欲侵其獄”,先後逮捕了、顏靜和的女婿。被貶為濠州的蘇頌也牽連入獄。賈讓蘇頌控告向他求助。這種事,蘇頌堅決不肯做,說:“有人死得不實,妳不能為自己做。”後來證明,呂公著本人並沒有幹預司法,但蘇頌卻因為向他人透露案情而被免去濠州知府的職務。
至此,此案已經滲入了政治鬥爭的因素。這樣下去,只會變得更加復雜。於是,元豐二年八月(1079),宗申寫了壹封信,把大理寺的案子交給了禦史臺。9月,俞士泰最終宣布此案結案:發現和他的妻子合謀殺害了陳的母親。因為陳仕茹不想留在太湖當知府,就默許妻子指使婢女毒死母親,好借丁酉之機回京。世界上竟然有這樣的兒子,真是不可思議。宋神宗確實為之父感到惋惜,想救儒者壹命:“如果(陳誌中)攔住他的兒子,留著當祭品呢?”但是,在建議中,蔡程並不同意,並詢問了“大逆不道”和“赦惡”的罪名。最終,陳夫婦和參與殺人的婢女都被判了死刑。開封府原測量員因對他人犯罪,受到處罰。大理寺法官借口擴大打擊範圍,也被罰了銅錢。次年,大理寺丞甲鐘敏被貶,呂夏、顏靜也因與司法談判被貶。
現在有些人認為實際上不知道陳的母親被仆人毒死的事。他是被冤枉的,是宗申王朝新舊黨爭的犧牲品。但我認為可能性值得商榷,因為舊黨上臺後,保守派代表司馬光當上了宰相。如果陳仕茹確實有冤情,* * *不難,但是從來沒有人在這種情況下提起過* * *的事情。
但就殺人的動機而言,如果陳仕茹夫婦只是想找壹個“理由”回到城市,這是殺死母親的唯壹方法嗎?陳仕茹去太湖之前是郭子的博士,五級京官。有17名女傭後來被殺,7名仆人被判死緩——至少24名傭人。這說明他家裏挺寬裕的。他可以不上班,可以裝病,可以請事假。在宋代,官員以各種借口拒不上班是常有的事,有了妻子就能做到。他還可以帶上李,到山城的小縣城去觀光。退壹步說,李確實慫恿仆人去殺婆婆。找壹兩個仆人來密謀,似乎也可以理解。當著這麽多仆人的面講這樣的“把戲”可能嗎?把這種“伎倆”和壹個“郭子博士”為了回家而殺死自己母親的智商聯系起來,太難了!因此,不太可能至少陳仕茹會知道這件他妻子殺了他母親的案子。
事實上,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黨爭的影子,宋代的司法制度不可能完全獨立於政治紛爭之外,也不能免受黨爭的影響。但我們也要承認,在當時,壹個顯赫的家族發生了這樣的命案,嫌疑人的政治勢力再大,也不可能壓制案件,還是要走司法審判程序。即使出現了“陳氏婚黨求政”的情況,也立刻遭到了另壹派的抨擊。從制度上看,這是因為宋代政治保持了明顯的競爭性和制衡性,這種競爭性和制衡性不僅表現在派系黨爭上,還體現在“朝諫”的分權上。被拖進陳仕茹案的呂公著,珍視榮譽和正直,從來不敢濫用職權幹預司法,這也是難能可貴的。不過話說回來,在壹個競爭激烈的政治領域,如果呂公著幹預了不該幹預的司法,馬上就會被政敵或臺諫者抓住把柄,最終身敗名裂的也是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