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準確認識貧困。貧困有百種,困難有千種,減貧首先是認識貧困。在脫貧攻堅實踐中,用科學的貧困指標準確識別貧困,通過“兩公示壹公告”的嚴格流程準確識別真正的貧困,借助信息技術建立大規模的扶貧信息系統,動態管理,定期調度,精準控制,才能啃下最後壹塊硬骨頭,為人類的減貧事業貢獻力量。
法律依據:
社會援助臨時措施
第二條社會救助制度應當堅持扶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原則,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社會救助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及時的原則。
第三條國務院民政部門統籌全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國務院民政、應急管理、衛生、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應急管理、衛生、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前兩款所列行政部門統稱為社會救助管理部門。
第四條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負責社會救助申請的受理、調查和審查,具體工作由社會救助機構或者管理人承擔。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做好相關社會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