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水四定”的核心內涵是將水資源的開發利用限制在水資源承載能力範圍內,確保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有效保護生態環境。“四水四定”不僅是編制和實施各類涉水規劃的重要原則,也是促進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解決我省水資源瓶頸的關鍵舉措。“十四五”期間,我們將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推進水資源的集約和節約利用。
第壹,夯實基礎。
主要是細化完善水資源剛性約束指標體系,夯實“四水四定”基礎。重點是繼續做好水量分配和主要河流跨區域生態流量目標確定、地下水數量和水位控制指標確定、萬元GDP用水量和農業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確定等工作。通過細化和完善生態流量、用水總量和用水效率指標體系,明確水生態保護紅線和水資源利用上線,使水資源剛性約束得到硬化。
第二,完善法治。
既要抓好現有法治的實施,又要堅持推進和完善新的專項立法。壹要抓好《水法》、《地下水管理條例》、《河南省節約用水條例》和《河南省取水許可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二要加快制定出臺《河南省地下水管理辦法》。三要抓好規劃水資源論證、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節水評價等重點工作,繼續推進取水許可管理、計劃用水管理、用水統計調查等重要制度的落實。
第三,加強監管。
繼續開展取水管理整治提升專項行動,解決影響水資源管理和節約保護的遺留問題和新問題。對河湖超采、地下水超采等突出問題,暫停新的取水許可。通過專項檢查、專項執法、“雙隨機、壹公開”等方式,,加大對未經批準取水、不按批準的取水許可證規定的條件取水等違法取水問題的查處力度,規範取水行為和管理秩序。
第四,嚴格考核。
繼續推進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積極探索水資源管理主要內容與“四河共治”、“長河長湖制”、“汙染防治攻堅”考核的有機結合,充分發揮水資源考核的指揮棒和風向標作用,壓實包袱,落實責任。 全面推進“四河四定”方針的實施,為實現全省“十四五”規劃目標夯實水資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