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23日,雲南大學北校區丁鑫學生生活區6號樓317室男生宿舍發生壹起命案。然而,四名受害者都是被鈍器擊中頭部而死亡的。警方在對四名受害者進行檢查時,發現四名受害者都已經死亡差不多壹周到十天。也就是說,最早的作案時間可以追溯到十天前。
原來,在殺害了四名學生後,馬加爵把他們的屍體藏在了櫥櫃裏。直到案發十幾天後,住在周圍宿舍的壹些同學聞到壹股濃烈的氣味才報警。經過調查,警方發現了馬加爵殺害四名學生的事實。
馬加爵用同樣的方法殺害了四名受害者,並把他們藏在宿舍的壁櫥裏。為了防止血流出來,他還把壹個塑料袋套在死者的頭上,同時鎖上衣櫃,用報紙和膠帶紙蓋住,然後他上了火車,逃了出來。
馬加爵的案例過了壹段時間才被發現,這應該與當時學校還沒有正式開學有關。因為沒有正式開學,只是學校部分學生提前返校。即使宿舍已經上鎖,沒有人在,也不會有人覺得異常,所以大家也不會那麽警惕,直到屍體發出臭味,住在附近的壹些同學聞到,才意識到不對勁,報警。幸運的是,報警後,警方很快將犯罪嫌疑人鎖定在馬加爵身上,並在很短的時間內將潛逃國外的馬加爵抓獲歸案。馬加爵於2004年6月65日被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