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訴訟中,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非法獲取證據時,錄像不能作為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司法解釋規定,以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者嚴重違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取得的證據,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壹百零六條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