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耕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耕地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量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各被征收單位平均占用耕地數量計算。每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仍不能維持需要安置的農民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該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耕地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河北省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除耕地以外的其他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土地所在鄉(鎮)前三年耕地平均年產值的五至八倍。
征用未利用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土地所在鄉(鎮)前三年耕地平均年產值的三至五倍。
第四十條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
農用地和耕地以外的建設用地的安置補助費,為該土地所在鄉(鎮)前三年耕地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
征用未利用土地的,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第四十壹條依照本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後,需要安置的農民不能維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下列限額:
(壹)征用耕地不得超過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二)征用耕地以外的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不得超過該土地所在鄉(鎮)前三年耕地平均年產值的25倍。
第四十二條征用土地的青苗補償費按照當季農作物產值計算。地面附著物補償標準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後執行。
第四十三條土地被征用後,被征用土地的農業稅、農業特產稅和農產品定購任務應當減免。在征用時,如果作物當年未收獲,則當年減產;已經收獲的明年會減少。
北京大興村民狀告政府征用農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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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5年9月27日438+00
來源:人民網-京華時報評論0
大興區龐各莊鎮梁家塢村122村民耕地被征用,其中8人因補償標準過低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近日,龐各莊鎮政府組織相關部門聯合執法,進入8戶村民的承包地“強行推進”,被村民起訴。
330多畝耕地被征用。
鄭先生是北京市大興區龐各莊鎮梁家塢村村民。他在村東南有2畝多耕地。他拿出土地經營權承包證和農田承包合同,說這塊地的承包期是30年,從1999到2029年。鄭先生壹直在這片土地上種植西瓜,每季每畝地收入都在5000元以上。"這家人主要靠種西瓜為生."
這種生活來源在去年3月7日發生了變化。鄭先生和幾名村民告訴記者,當天村委會通知,村東南330多畝土地將被征用。第二天,鎮政府組織的評估小組來到實地,開始清點土地數量。很快,地裏的水管和電力設施都被切斷了。“村民阻止了幾次,都沒有成功。”
330多畝土地* * *涉及122戶,114戶已陸續簽訂補償協議。
土地拍賣價格為631.3萬。
鄭先生等人說,補償標準是每畝8萬元的補償安置費和地上物補償費。但補償安置費對村民來說只有2萬。“那6萬還沒發。”地上物補償為白地每畝5000元,經濟作物補償以評估價為準。
“這個標準太低了,”村民李先生說。“有了這幾千塊錢,我以後就吃窩窩頭了。這是我們的口糧田。”於是,拒絕在補償協議上簽字的8名村民成了“釘子戶”。
今年年初,鄭先生等人在被征用的土地上發現了壹堆水泥板,經過打聽,這塊土地被賣給了北京昆侖潤滑油廠,將在這裏建廠。隨後,村民在北京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網站查詢到,該地塊掛牌拍賣,於今年6月5438+10月18日成交,成交價為6313萬。這個消息讓李先生等人更加不平衡。
沒有告訴要平整耕地
隨之而來的是今年8月10鎮政府組織的“突襲”。李先生說,事先沒有人通知,當天淩晨該鎮副鎮長郭玉東、司法所所長帶領的60多人強行來到田間,將所有的苗木、果樹全部推倒,並在地上挖了壹個大坑。他指著地裏的坑和雜草說:“不能再種莊稼了”。認為鎮政府破壞耕地的行政行為違法,8名村民起訴至法院。
昨日,記者聯系了龐各莊鎮政府。副市長郭玉東表示,征地手續齊全,同意征地人數超過村民代表三分之二即可進行征地。至於強推前告訴村民,不現實。“該做的工作已經做了,北京昆侖潤滑油廠的工期不等人。提前推肯定會不行。”
該案將於本月29日開庭審理。
農地拍賣的程序合法嗎?
副市長郭玉東出示了相關文件,證明該地塊由耕地變更為建設用地的程序合法。“手續已經辦完了。”這些文件證明,去年6月5438+10月,市發改委出具了《關於同意大興區龐各莊鎮PGZ-26、PGZ-27地塊工業用地壹級開發項目的批復》(即涉及該村330多畝土地),同意北京興展葉盛投資有限公司對該土地實施壹級開發,建設內容為“工業設施”。同年5月,市政府批準該地塊為建設用地,項目進行征地和壹級開發。該土地被納入政府土地儲備,並在市場上公開交易。同時也取得了市規劃委等的規劃意見。,“所有手續已辦完”。北京昆侖潤滑油廠通過招拍掛取得土地使用權,準備開工建設。
郭玉東說,鎮政府做了壹個征地通知,貼在村裏。梁家塢村及時召開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征地問題,並簽署了村民代表大會會議紀要。村民知道這件事,114村民配合征地。
對此,李先生等村民表示,沒有看到任何公告,也沒有得到村委會的解釋。其他村民也很配合,因為他們敢於直言。今年上任的現任村支書王紅麗說,前任村支書楊繼紅負責這件事,他並不知情。楊繼紅說他已經辭職了。
賠償是否合理?
八個釘子戶不同意征地的主要原因是補償標準太低。
該鎮副鎮長郭玉東說,這個標準是區政府請示過的,這次是在龐各莊征地保護價6萬元/畝的基礎上提高到8萬元/畝。其中2萬元劃撥給被征地農民,作為承包期內經營權喪失的補償,另外6萬元存入被征地農民安置專項賬戶。
郭玉東說,為了不讓失地農民壹次性拿到消費補償款,以後的生活也不會有著落,將6萬元存入專門賬戶進行監管。這是根據北京市政府148號文件。“任何人都不能動用專戶資金,否則要追究責任。”6萬元由銀行作為擔保貸給企業,按年利率6.5%給村民分紅。地上物的補償由評估公司據實評估。經評估,地上物補償費不足5000元/畝的,按5000元補償,超出部分據實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