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姓氏根據居住的地區不同分為許多次種姓,這些次種姓又根據居住的聚落不同分為許多聚落種姓。這些定居種姓最終被劃分為不同婚姻制度的氏族,於是它們環環相扣,融合成壹套分散在印度次大陸的社會制度。因此,種姓制度涵蓋了印度社會的絕大多數群體,與印度的社會制度、世界觀、宗教和人際關系密切相關。可以說是傳統印度最重要的社會制度和規範。
關於四個等級的規定:
壹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和貴族,他們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祀神靈的特權,並享有奉獻權。他們是主要的教育和受眾,負責壟斷文化教育,報道農時,解讀宗教話語。
赫魯曉夫的第二個層次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婆羅門思想的受眾。他們享有征收各種稅收的特權,掌管軍隊,負責世世代代守護婆羅門階級;
第三等級的吠陀是普通的雅利安人,他們沒有政治特權,必須以布施和納稅的形式支持前兩等級,即主要的商業;
四等首陀羅是被征服最多的土著,屬於非雅利安人,由高級仆人和侍奉飯菜、做飯的工匠組成,是人口最多的種姓。被認為是低賤的職業。在種姓制度中,來自不同種姓的父母所生的後代被稱為混血姓氏。
擴展數據:
由於種姓制度與地域結合緊密,具有明顯的地域範圍,其政權按地域大小可分為三級:地方小王國或區域行政中心、聚居地和各自聚居地的種姓。雖然這三個層次的權力運行有高低之分,有很大的差異,但它們* * *相同的特點是,權力執行者都在模仿瓦爾納秩序中的Khshatriya,他們都會宣示自己權力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即使不壹定如此。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種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