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農村居民的基本土地權益是推進農村農業改革和發展的基礎。通過保護農村居民的基本土地權益,還可以有效解決農村存在的大量人地矛盾、土地征用等問題,有序推進農村建設和農業改革發展。加強農村土地資源管控,嚴禁耕地“非農”“非糧”問題,嚴格落實農村土地用途管制,明確耕地利用優先順序。永久基本農田將主要用於糧食生產,特別是口糧生產,壹般耕地將主要用於糧、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和飼草料生產。並通過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嚴守農村18畝耕地紅線,促進農村耕地資源合理有效利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土地屬於農村集體組織,由農村集體組織成員承包。承包的方式是以家庭為單位承包經營。農村家庭成員全部死亡,土地的承包關系自動解除,這部分土地由農村集體組織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