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苗族聚居的偏遠地區,如果孩子不小心嘴裏有了血泡,母親就會慌忙找來針頭刺破血泡,壹邊憤怒地罵:“我著魔了,我著魔了。”我已經知道是誰用刀切下了頭骨。她不趕緊收回去我就不饒她!“如果吃魚不小心,魚刺卡在喉嚨裏,媽媽會讓孩子不嚼幾口飯就把魚刺壹口吞下去。然後我把孩子叫到大門口默念壹個人(被認為有魔術的人)的名字,大聲喊道:“有人家有魔術。她給了我壹個杯子。我知道。如果她不趕緊拿回來,我就不饒她:總有壹天我會挑著糞倒在她家,挑著石頭砸她家屋頂,讓所有人都知道她家有魔術。有的孩子嫁不出去,有的女人嫁不出去。”喊聲中充滿了憤怒和仇恨。據說通過這種叫村的方式,“放法”的人聽到了,害怕了,就會自動收回“法”。
古在苗族地區俗稱“草鬼”。相傳附在女人身上,害人害己。那些所謂的魔女,就叫“草鬼”。壹些苗族學者經過調查認為,幾乎所有的苗族人都信仰該法,只是各地的輕重不同。他們認為除了上述急癥外,長期咳嗽、咯血、面色晦暗、消瘦等壹些頑固性慢性病,以及內臟不適、腸鳴、腹脹、食欲不振等癥狀,都是該法所具備的。它是突發性的,所以通過喊村讓所謂放法的人自己拿回來就好;如果妳是壹個慢性病人,妳應該請壹個巫師來“驅毒”。這種令人生畏的方法並不是苗族人的專利。魔術技術在中國古代江南地區廣泛流傳。方法最初是指生在器皿中的昆蟲,後來糧食腐敗後生的蛾,其他物體變質生的昆蟲也叫方法。古人認為該法性質神秘,毒性極大,故又稱毒法,可通過飲食進入人體,引發疾病。病人好像被鬼搞糊塗了,糊塗了。先秦人所說的古代毒蟲,大多是指自然生成的神秘毒蟲。對毒法的長期迷信,養成了造法害人的觀念和做法。據學者考證,在戰國時期,中原就有人使用並傳授了造孽的方法。
傳說毒法的制作方法壹般是將蛇、蠍子等多種毒蟲放入同壹個物體中,讓它們互相撕咬、殺死,最後只剩下毒蟲的方法。方法有很多種,其中蛇法、狗法、鬼貓法、蠍法、蟾法、蟲法、飛法影響較大。雖然表面上看起來是有形的東西,但自古以來就被認為是壹種神秘的東西,能飛能變,能發光,能像鬼壹樣來去自如。施咒者可以使用魔法遠程控制施咒者,這會給施咒者帶來各種疾病,甚至致命。古人相信毒法致病的神奇。李青八年(1048),宋仁宗在李青出版了《善治處方》壹書,介紹了治法之法。就連《傷寒論》、《千金方》、《本草綱目》等醫學書籍中也有詳細的中醫方法分析和治療癥狀的處方。
在苗族人的概念世界裏,有蛇、青蛙、螞蟻、毛毛蟲、麻雀、烏龜。方法在擁有它的人身上成倍增長,如果找不到食物,就會攻擊擁有它的人(方法大師),索要食物。如果方法大師覺得不舒服,就會發泄出來,危及他人。釋放魔法的時候,魔師在心裏說:“去找個人吃吧,別纏著我!”該方法將自動找到那個人。或者幾十米外,手指壹彈,方法就會飛到那個人身上。甚至有人說,方法看中誰,就是愛上誰,讓它的主人給誰。否則,這個方法會殺死它的主人,因此,那些有技巧的人必須放棄它。苗族中流傳著這樣壹個故事:從前有壹位母親,她有壹個杯子,她看中了她的兒子。當然,母親不想要她的兒子。可是杯子兇猛地啃著她,沒有辦法,她就同意放方法害兒子。母親對著杯子說這些話的時候,恰好媳婦在外面聽到了。媳婦趕到村邊,等著老公割草回來,把這事告訴了他,還說他媽留下的那碗雞蛋,回去以後千萬不能吃。之後媳婦先回家燒了壹大鍋開水。當我兒子後來回家時,他媽媽告訴他吃那碗雞蛋。媳婦說雞蛋涼了,趁熱吃。打開鍋蓋,他把那碗炒雞蛋倒進開水鍋裏,蓋上鍋蓋,按緊,只聽見鍋裏有什麽東西在掙紮,在擺動。過了壹會兒,就沒動靜了。當我打開蓋子時,我看到那是壹條被燒死的大蛇。
這些所謂的方法當然都是扯淡。至於方法到底是什麽樣子,除了代代相傳,沒人見過,當然是神話。
雖然這是壹個神話,但壹些苗族婦女深受這種觀念的傷害。人們認為“魔法”只有女人才有,只能附著在女人身上,傳給下壹代女人,不能傳給男人。比如,壹個年輕人“旅行”遇到壹個與他意氣相投的女孩,未經父母同意就嫁給他,那麽他們的下壹代,全是女性,就會從母親那裏繼承這種魅力,壹代壹代傳下去。在中國古典文學中,施咒者不僅限於女性。為什麽苗族人認為只有女人才有魅力?這與漢族和苗族的社會文化傳統有關。在漢族的巫術信仰中,只有善惡之分,沒有性別對立。而在苗族等南方少數民族,母權制被父權制取代過程中形成的文化性別對立要強烈得多。這種對立表現在巫術信仰上,即占據正統地位的男性巫師成為維護社會秩序的壹方,而曾經在母系社會占統治地位的女巫則成為秩序的破壞者,被誣為黑巫術的傳承者。所有男巫師無法解釋或理解的天災人禍,都被扣在女巫頭上。由此推斷出女人有方法的荒謬結論。
因為被認為是嚴重的謀財害命的犯罪活動,歷史上壹直被列為嚴厲打擊的對象。《漢律》中有壹條規定“敢欺人者,教其棄市”;唐宋乃至明清的法律都將使用毒殺方法列為十惡不赦的罪行之壹,處以極刑。政府對所謂巫師的懲罰極其殘酷。據學者匡路說,莊地區的“官員”鐵托抓到巫師後,把她的屍體埋在地下,只露出她的頭,然後把蠟汁澆在她的頭上,放火燒。在苗族地區,被誣告為巫女的婦女,雖然並不是所有人都為自己的生命擔憂,但卻被抹黑、被歧視、被批判,造成極大的精神痛苦,甚至含辛茹苦地死去。那些被認為不正直的家庭,受到歧視和羞辱,連親戚朋友都不敢與之交往。不管誰家有病,只要巫師是對的,那麽有病的壹家就罵,罵,人家就知道在罵誰,被罵的人自己也知道,就像本文開頭罵翟壹樣。有方法的人也要忍氣吞聲,因為壹個辯解就等於披露自己家裏有所謂的方法,所以要白白受這樣的羞辱。
在苗族的很多偏遠地區,舊社會醫學落後,很多疾病得不到有效的治療。每次探視無效,往往歸咎於方法。民國時期,湘西有個漢人,在部隊當過官,很有權勢。他得了壹種奇怪的腹脹病。每當他擴張時,他似乎覺得有什麽東西在他的腹部遊蕩。因為他請的醫生不太熟練,吃藥無效,還怪被鄰家苗女騙了。經過向導的反復嘗試,仍然沒有改善。漢官壹怒之下,將鄰居的苗女綁起來吊起來,百般虐待,無刑不罰,幾乎折磨致死。苗族婦女的丈夫害怕漢族官員的權力,不敢說出來,所以他只能袖手旁觀和觀看。後來過了壹年多,經人介紹,漢官請了壹位高明的大夫來診治。醫生看了之後說是某種腹脹病,不是毒藥。果然,吃了壹劑藥,病就好了。這個可憐的苗族婦女被冤枉得幾乎死去。經過醫生的確認,這位苗族婦女才恢復了清白的名譽。又有多少苗族婦女壹輩子洗不掉的冤屈!
在苗族地區,通過罵人或以妻子的名義發泄個人恩怨來進行報復會引發糾紛。苗族人的“談之色變”,尤其是在婚姻方面。如果孩子要結婚,雙方父母要暗中嚴格審查對方(俗稱“潔身自好”),看看自己的家庭親戚是否幹凈,也就是有沒有什麽貓膩。如果發現對方有不幹凈的嫌疑,就會委婉拒絕,從而造成很多婚姻悲劇。有些女青年,有出軌的嫌疑,只能嫁給有缺陷或者家境不好的男人;壹些年輕女性甚至自殺了。由於害怕和親戚結婚,壹些苗族地區基本都是壹手包辦,親戚之間都是通婚,導致血緣關系更近,人的素質更低。
鑒於該法陋習對苗族社會造成的嚴重危害,許多苗學者感到對該法的迷信已經到了必須根除的地步,並大聲呼籲移風易俗,革除陋習。隨著科學文化知識的普及和苗族地區醫療水平的提高,苗族地區巫術迷信的影響會越來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