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通常會根據詩歌的格式限制每句話的字數。中國最早的詩歌以格律詩為結構,格律要求嚴格。比如先秦時期的詩歌,壹般都是每句四個字,這在《詩經》中可以找到。
後來發展成五言或七言律詩,見於唐詩。宋元時期經濟文化進壹步發展後,詩歌的內容逐漸得到拓展和演繹。新民主主義革命後期,詩歌演變為不受字數限制的自由詩。
擴展數據:
我國已知最早的系統文字形式是甲骨文,又稱“文琪”、“甲骨文”或“龜甲獸骨”,主要指我國商代晚期(14 ~ 11世紀)皇室雕刻在龜甲或獸骨上用於占蔔的文字。
春秋戰國時期沒有發明用來記錄文字的物品,而是用竹簡和帛來記錄文字,而帛貴,竹簡笨重,記錄的字數有限。為了在壹卷竹簡上記錄更多的東西,有必要刪除不重要的文字,以便用最少的文字攜帶最多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