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代,邀約期常被稱為“函電”,即由男方家逐壹記下婚期、婚期等相關事宜,由媒人寄給女方家或親自出馬,與女方家商議婚禮事宜。
結婚的日期是婚姻中最重要的,壹定要選擇吉兇。壹般來說,要選擇結婚的吉日,要選擇合適的人迎接和送別新娘。人民安排的年份是沒有特殊情況舉行婚禮儀式的正常年份,婚禮的日期壹般是雙月和雙月。但是婚禮的日期不能和男女雙方的生肖沖突,迎送親人的人也不能違反生肖禁忌。
在過去,“請”其實只是壹個謙詞,意思是“不敢搞特殊化”,因為實際上是男方在通知女方家人之前就定好了時間,所以“請告知婚期,必須先禮後兵,以示謙讓”。
在後來的實踐中,也出現了名副其實的“請”,因為很多人相信“坐床”的喜悅,希望自己的妻子在新婚之夜懷孕,所以要避開女性的“例假”,就要通過“請”來求教。此外,還有男女雙方同時找人選擇婚禮時間,就更需要以“請”的謙卑來協調了。
邀請的基礎是“選擇合適的日期”。既然古人認為婚姻關系的建立是“天作之合”,那麽結婚的日期和時間也要順應天氣才能有個好結果。
先秦秦漢時期,占蔔是選擇“吉日良辰”的主要方式,占蔔師通過觀察甲骨的裂縫來決定吉日。例如,《史記·龜茲列傳》中記載,恒可以在家娶妻。
後來,各種“專家”如陰陽專家,風水專家和占星家選擇人們結婚的吉日。比如漢武帝親自出面給人選吉日。
有壹次,漢武帝把大家叫到宮裏,問:“哪天我能有個老婆嗎?”結果五行說是,闞玉家說不是,建初家說不吉利。從陳家說是大禍,家裏說是小禍。任天壹家說這是壹場小災難,太乙壹家說這是壹件好事。大家互相爭論,展開了爭論。最終漢武帝出面作出裁決,“避諱壹切,重在五行”。
此後,五行占蔔成為選擇吉日的主要方式,隨後被各個家庭所采用,並逐漸演變為復雜的婚姻與吉祥選擇體系。
選擇吉日的壹個主要原因是看所謂“邪靈”的值日順序。人們經常在舊歷書中看到“日月破,不宜大事”和“日吉,星德”等字樣。在這裏,“月破”和“賢者”是責任神的名字。
有神和邪靈兩種,結婚日期是禁忌。首先要確認此時有哪些“神魔”在值班,然後做出避邪的安排。比如“綏德”是年神中的祥瑞之神,自然是舉行婚禮的好年景。如果邪神“太歲”來了,壹定要避開。
過去有個習俗,禁止結婚是“梁朝之年”。古人把子、吳、毛、尤視為“梁朝之年”,認為那壹年不宜結婚。金代張華《感婚賦》說:“婚俗禁忌,惡在斯。”我們正在談論的就是這種習俗。至於原因,很難搞清楚。
也有許多人在兔年下半年結婚,希望在龍年生個“龍子”,所以兔年成了結婚的吉祥年。
選擇年份後,還要選擇月、日、時,標準和選擇年份差不多。比如“月德”、“月德和”都是保佑吉祥的神,最適合結婚,而“簡悅”是吉兇禍福的神的統帥,避免結婚。
根據明代經典人生劇本《補學者選萬全玉匣缽》中的說法,與“天德”、“月德”、“天福”、“天喜”、“三合”、“六合”等吉祥之神結婚,最適宜的時間是年、月、日、時。反之,邪神在位時,如“月破”、“平日”、“劫煞”、“厭權”、“大時”、“天官”、“四廢”、“五墓”、“將死”、“八專家”,年、月、日、時都是兇,絕對不兇。
後來人們把這些常人難以理解的“理論”簡化,發明了黃歷。每天都有結婚合適不合適的解釋,人們只好“按老黃歷辦事”。
除了陰陽轉化、神魔輪轉之外,還有很多選擇吉日的傳統習俗和回避觀念。如《李周》引用“夏”的話說:“二月,關子嫁女之時。”我認為春天是結婚的好季節。
對此,東漢經學會議材料匯編《白虎通婚》有解釋:春為陰陽之季,萬物生。男女結婚是陰陽交接,所以春天結婚是順應天氣的舉動。
有些人認為秋天結婚更合適。比如《詩經·馮偉·孟》說“我當土匪沒有好媒,我當兒子就要生氣。”不是我放妳鴿子,是妳沒請好媒人;不要生氣。秋天是我們結婚的日子。
農村的人更喜歡在年底娶媳婦。壹方面,他們結婚前需要壹份大禮。農民只有在秋收後才有經濟來源,只有在冬季閑暇時才有時間安排婚禮活動。另壹方面,據說竈神每年臘月二十四上班,要到除夕才回來。這段時間沒有發生鬼神之罪,才有可能出現壹個熱鬧的“萬死不赦”。“有錢沒錢,娶個媳婦過年”這句諺語就是這種觀念的體現。
接下來就是裝修婚房了。婚房的布置在古代禮儀中稱為“鋪房”。婚禮前壹天,新娘家派人到新房收拾,為溫馨的房間準備禮物。
作為新房,風水很重要。古人認為,僅僅因為喜歡而不懂風水,容易對妳後來的婚姻生活造成壹定的傷害。所以,最好選擇光線清晰,空氣流通的婚房。洞房不要花花綠綠的,容易有婚外情。不要在新房的窗臺上掛風鈴,容易讓新娘緊張頭暈心煩。新房不宜跨在屋內外橫墻之下,夫妻容易吵架。
裝床的時候要把床放在合適的位置,不要對著書桌衣櫃的尖角什麽的。新床還需要在床上擺放壹些吉祥的物品,比如百合、紅棗、蓮子等,寓意百年和諧,早生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