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許多人來說,丹尼斯·羅德曼這個名字不僅讓人聯想到籃球運動員的形象,還讓人聯想到彩色的頭發和令人震驚的紋身。他的手臂上畫滿了壹條跳過太陽的鯊魚、壹個迎風招展的“8”、埃及象形文字、月亮、骰子、他女兒亞歷克斯的頭像、壹串數字,甚至還有他最喜歡的老教練查克·戴利的家庭電話號碼...羅德曼發誓要在球場上裸奔,而且還有壹個目標,那就是死前全身紋身。10年前,羅德曼是NBA球員中唯壹值得壹提的紋身。現在聯盟幾乎70%的球員都有紋身,甚至紋身都被更時髦的詞“人體藝術”取代了。
NBA球員並不是唯壹壹個用墨水和銀針在身上做標記的人,其他運動中也有很多紋身愛好者,但NBA球衣是最方便展示這些精心設計的圖案的。現在的玩家選擇紋身就像選擇發型壹樣。坎比的手臂上紋有自己名字的首字母,皮蓬的二頭肌和腿上有小紋身,邁克爾·喬丹有馬蹄形的兄弟會標誌,奧尼爾的左肩上紋有美國漫畫英雄超人的標誌,本·華萊士的右臂是英國大本鐘的象征,但華萊士也是動畫人物的粉絲,他身上居然刻了兩個反派人物塔茲(長相兇狠)。
然而,這項運動的速度太快了,妳很難在球場上認出哪怕是最明顯的紋身,很多有趣的紋身都藏在球衣或襪子下面。
有些球員,像雷·阿倫和科比(原文如此,科比現在有紋身)沒有紋身。壹些球迷認為壹些“老派”或謙虛的球員出人意料地紋身了。馬龍是野牛圖案,韋伯是牛頭犬。波拉德的紋身最瘋狂——毒之子,讓人懷疑其意義。至於退休的海軍上尉大衛·羅賓遜,雖然他沒有紋身,但新墨西哥的壹名粉絲在他的背上刻了他的全身像。
籃網大前鋒馬丁的左臂是:“只有上帝知道未來,我願意按照上帝的旨意前進。”右邊二頭肌上是兒子可愛的笑臉,上面寫著“以肉養肉,以血養血”。右肩下是馬丁母親莉迪亞的名字,左手小臂上是“患得患失”四個漢字,但馬丁的理解是“永不滿足”。
艾弗森不僅在場上,而且完全有資格當選NBA MVP——他全身上下有二十多個紋身,有些妳能看到,更多的妳看不到。
為什麽艾弗森的脖子上有“CT”字樣的紋身?克裏斯·韋伯胸前是什麽?卡爾·馬龍的腿怎麽樣了?給馬布裏全身畫上圖案到底是什麽意思?為什麽夢想成為警察的沙克·奧尼爾身上會刻著“反對法律”?為什麽...
NBA至少有35%的紋身球員。妳知道發生在他們身上的秘密嗎?作為壹個瘋狂的NBA球迷,沒有人會容忍他在這方面的無知。下壹步我們應該做什麽?安德魯·戈特利布的新書《身體的藝術:NBA紋身的秘密》無疑是最佳選擇。這本112頁的新書,最清晰地向讀者展示了NBA球星的皮膚,最詳細地描述了紋身的故事。奧尼爾、艾弗森、比比、韋伯、羅斯、克裏斯蒂、馬丁都在書中展示了他們的藝術作品。
書評
壹本現在在亞馬遜暢銷書排行榜上排名第五的書,壹本可以增加妳對NBA機體了解的書。想馬上擁有?但在此之前,先聽聽買家的評價。
埃裏克·卡頓(商務工作者):這本書沒給我留下太多印象。我認為它應該有更多關於紋身的細節和更好的圖片。書中的大部分圖片都可以在網上看到,只有少數是新圖片。如果妳喜歡紋身或者運動,這是壹個很好的收藏,但是對於球員的紋身和含義涉及的不夠,有些圖片甚至沒有插圖。
推薦指數:馬蘭·約翰遜(高中生):這本書不僅僅是紋身玩家的圖集,雖然它確實有壹些很棒的圖片。文筆巧妙,內容豐富,有趣全面。玩家紋身的講解非常有趣,也足夠深刻。我唯壹的不滿是這幅畫的顏色應該更鮮艷壹些。我向任何NBA或皮膚藝術愛好者推薦這本書。
推薦指數:★★★★★
把愛刻在皮膚上
科比曾經是外星人。他說他不適合紋身,也不需要。但是今年夏天的性騷擾案改變了自信的科比。為了挽回愛情,他送給妻子壹枚價值400萬美元的鉆戒,還紋上了母親和女兒的名字。
很多NBA球員喜歡紋身。根據運動心理學家的說法,紋身如此流行有兩個主要原因。運動員普遍希望得到公眾的認可和熟悉。同時,很多人認為紋身可以展示自我和個性。
羅斯在左臂上刻了“Noth-ingToLose ”,在球衣上刻了數字“5”。這些紋身似乎是他的戰鬥號角。“他們使我能夠全力以赴,盡最大努力打我熱愛的籃球比賽,以支持我的家人。”在他的右臂上,有耶穌的雕像,還有“SeekTheTruth”“救贖”等宗教語言。與左臂相比,右臂的紋身代表了他精神的壹面。
德國人類學家利普斯在《事物的起源》中指出,“在皮膚上繪制圖案的顯著效果是作為壹種心理武器來引起對敵人的恐懼。”這或許可以解釋艾弗森的無所畏懼,但諷刺的是,聯盟中的壹些反派,比如馬裏克-羅斯和凱文·威利斯,身上沒有紋身,但有些娘娘腔身上的墨跡比壹份《紐約時報》還多。
每個紋身都有聲音。除了鬥誌,家庭也是影響紋身的重要因素。科比曾經是個例外。他說他不適合紋身,也不需要。但今年夏天的性騷擾案,讓自信的科比變成了壹個需要幫助的普通人。現在他的皮膚從右肩到手肘都做了處理。手腕上寫著女兒的名字。他的肩膀上有壹頂王冠,下面是他妻子瓦妮莎的名字,兩邊是天使的翅膀。蝴蝶下面寫著“詩篇二十七”(詩篇二十七),家庭和宗教成了他的精神支柱。
家庭也可以成為紋身的理由。馬刺隊前鋒馬裏克·羅斯解釋說,他沒有紋身:“我媽媽永遠不會允許我得到這樣的東西。”相比之下,奧尼爾的媽媽就開明多了。奧尼爾在展示他的超人圖案時自豪地說:“首先,我有自己的紋身,因為我被允許擁有它們。妳最好相信我之前問過我媽。”
除了他們的母親,他們的紋身還必須得到聯盟的批準。1999年,紐約商人達坎·阿布曾經突發奇想,從開拓者隊的華萊士那裏買了壹塊皮,用來做糖果廣告。既然NBA官方贊助商雀巢也有糖果業務,聯盟當然不會允許這種事情發生。NBA回答說:“我們不允許在球衣、教練服和地板上做廣告。“但是阿布拉莫維奇認為壹個球員的皮膚真的不是球衣。雖然這筆生意最終未能成交,但它已經提醒了商家們,或許,用不了多久,我們就能在NBA賽場上看到以廣告為目的的紋身。
紋身:從反叛到時尚
在過去的10年裏,曾經被認為野蠻、低俗的紋身,其實已經征服了文明世界。作為最時尚的流行元素之壹,受到了青少年和白領的歡迎。根據lycos搜索引擎2001的統計,“紋身”壹詞在網絡上的搜索頻率甚至超過了“聖經”。
僅僅在65,438+00年前,紋身還只是搖滾歌手、摩托車手、流浪漢甚至罪犯的象征。“當我第壹次看到壹群摩托車手手臂上的紋身時,我的第壹反應是在他們註意到我之前把目光移開。遇到他們真的很倒黴。他們隨時可能沖上來綁架我妹妹,毆打我母親,騎著摩托車把我父親拖走。”美國作家威廉姆斯在文章中回憶了自己童年對紋身的印象。
如今,紋身隨處可見,已經成為壹種潮流和時尚,至少在美國是這樣。布魯斯·維利斯、布蘭妮·斯皮爾斯、朱莉婭·羅伯茨和哈莉·貝瑞都加入了紋身藝術家的行列。在體育界,我們張開雙臂接受紋身的洗禮(除了手臂、腳、脖子、後背等部位)。早在1997年,美聯社的壹項調查顯示,35%的NBA球員至少有壹個紋身,美式足球、棒球、冰球聯盟的情況也差不多。只有在相對保守的高爾夫球場,才能擺脫那些奇怪的紋身圖案,也可能是這樣。
《國家地理》雜誌估計,15%的美國人有過紋身,而專業紋身聯盟給出的數字是,超過3900萬美國人有紋身,其中22%的人(18-25歲)至少有壹個紋身。統計數據還顯示,60%的紋身者是女性。
聰明的商人自然不會忽視這種趨勢,帶有紋身圖案的玩偶應運而生。就連壹向清純乖巧的芭比也用紋身來標榜自己的叛逆魅力。芭比壹直以其完美的身材、燦爛的笑容和“豐富的工作經驗”而聞名。在過去的42年裏,雖然芭比經歷了外貌、種族、膚色、發型、語言甚至服裝的各種變化,但她健康向上的形象始終如壹。然而,2001年,在芭比創始人、美國玩具制造商美泰公司舉辦的芭比設計展上,出現了壹個令人耳目壹新的叛逆娃娃——穿著晚禮服的芭比,裸露的後背上紋著醒目的紋身。
每個趨勢都有高潮。1997的壹項調查顯示,紋身行業是當年美國增長第六快的行業,幾乎每天都有新的紋身店開張。但是,現在開紋身店顯然有點晚了。開紋身店是個不錯的選擇。
23歲的亞歷山大·貝克打算去掉腳上的蜘蛛紋。“我再也受不了了。我再也不想用這種方式表達自己了。”她不是特例。醫生說,在人們爭先恐後地刺上蝴蝶或鐵絲網等圖案後,去掉這些類似的紋身變得越來越普遍。新奧爾良的皮膚科醫生伊麗莎白透露,在20世紀80年代,她經常壹個月只用五次激光。現在,她有病人每天用激光去除紋身兩次。“有無數人來紋身,說‘天啊,這不是我想要的。’當妳17或者20歲的時候,妳30歲的時候可能完全接受不了。洛杉磯整形外科醫生布萊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