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表示,“極端條款包括但不限於商品列表頁、商品標題、副標題、主圖和詳情頁、商品包裝等。”對於語言極端的店鋪,壹旦發現違規店鋪,將會扣分罰款,罰款金額在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情節嚴重的,直接關閉店鋪。壹旦客戶投訴極端條款並維權成功,賠償金額將由商家全額承擔。所以賣家要重視起來,自查自糾,及時改正和更改,避免被處罰。"
對商家來說積極的壹面:表面上看,新廣告法的出臺限制了電子商務的發展,約束了電子商務的宣傳方式,為廣告消費者爭取了更合理的要求和權利。從更深遠的意義上說,它為電子商務的正規化發展開了壹個好頭。有助於市場的健康發展。
參考資料:
從典型案例看新廣告法的嚴格性-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