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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老是從喜歡粉色思維開始的

從小喜歡深藍色,深到黑,還有壹點妖紫,是我最喜歡的顏色。這個顏色壹直是我的最愛,直到高中畢業。所以那時候我很討厭粉色,大紅色,所有和粉色,嫩紅色有關的顏色。那時候我很討厭大朵的紅玫瑰,只能送藍色妖姬花。那時候我覺得自己很酷,最討厭女生的打扮。我從來沒有壹條裙子,壹雙高跟鞋,只有褲子?同情深藍?黑色,各種男士十字架項鏈戒指,也是我開始喜歡收集珠寶的時候,多到幾個抽屜都裝不下。

那時候我所有的好朋友都叫我哥哥,長得像個男人,我也壹直想把頭發剪短染得像深藍色壹樣酷,但是這些想法因為家庭教育的嚴格只能存在於腦海裏。那時候,我喜歡當大哥,對身邊的朋友撒氣。有壹次,女朋友和男朋友鬧矛盾。為了讓男朋友吃醋,她買了壹頂帽子,把頭發塞了進去。她戴著墨鏡摟著女朋友吃飯,以為她裝的很好,不想後來男朋友告訴我我是女生,卻又不好意思壹時揭穿我們。後來被稱為尷尬。現在想來,那麽多年輕人真的是在高考結束後的炎炎夏日裏壹眨眼就消失了。

後來上了大學,唯壹的要求就是必須是外地的。我真的不想留在上海,不想受父母的管轄,或者說我覺得自己真的進入了大人的世界。我只是想和過去那個幼稚的自己說再見,於是我漸漸開始改變自己的著裝,裙子,高跟鞋。那是我愛上高跟鞋的時候,好像高冷的稱號也是那個時候獲得的。那時候我喜歡俯瞰世界的感覺,也是那時候我在學生會學會了13 cm高跟鞋狂奔的能力。哦,忘了說了,我挺高的,加上13 cm的高跟鞋,大概是185,但是武漢人真的不高,會給我壹種俯視眾生的感覺。

而那個大紅色,肯定是正面的,當時也戀愛了。那時我愛上了帶刺的紅玫瑰,於是各種衣服的顏色開始變成紅色,就像玫瑰壹樣。那時候我愛紅色?天黑了,宿舍所有的墻上都貼著大大的紅色壁紙。那時候我還是壹如既往的喜歡十字架。哦,對了,我當時還喜歡哥特,各種鬼神,塔羅占蔔,所以我走自己的路就來了,所以我用黑色壁紙剪下各種十字架,貼在紅色的大墻上。當時其他同學來我們宿舍,覺得我有點不正常。的確這樣的安排看起來有點恐怖和陰森,但我就是喜歡。小時候父母不會用電腦看電影,只會看鬼故事、懸疑、驚悚、推理類的書。上大學的時候沒有父母管轄,就開始看各種鬼片,而且那時候日本韓國泰國歐美英法德各種鬼片都是壹次看完。我甚至把臥室的窗簾拉上,故意營造那種氛圍,偶爾還會拉舍友壹起運動。。。

那時候不變的是我對熟人親近的人滿不在乎的態度和我喜歡當大哥的態度(好吧,我承認,現在還沒變),所以室友們也從高中朋友那裏學會了叫我哥。雖然那時候的裝扮已經變成了女人,但似乎這樣的名字可以讓我遠離過去的幹凈。哦,忘了說我是個戀舊的人,所以就算不方便,也很遠。我也去了那裏,他們壹直這麽叫我,直到現在。大學畢業回上海見高中同學時,突如其來的女兒裝真的嚇了他們好幾次,以至於到現在還會拿這件事逗我,吐槽我初高中的假小子裝。對了,還有照片,以後慢慢挖掘黑歷史。

所以我就這樣喜歡大紅色,喜歡2016的春天。可能是春天的溫暖突然讓我清醒了,也可能是如題所說突然覺得自己老了。總之那年綠葉復蘇的時候我就開始瘋狂喜歡粉色和白色了。那些我從小就討厭的顏色,連娃娃都開始喜歡了。我小時候最討厭的就是別的孩子吵著要父母的娃娃。我從小真的很討厭這些東西,所以小時候的嬰兒床裏什麽都沒有,所以沒有養成必須抱著娃娃睡覺的習慣。其實我壹直都是自己睡,直到長大。還有人說,那大概是因為我害怕孤獨吧。

小時候不喜歡旋轉木馬這種兒童遊樂場。我可能想成為壹個成年人。我認為這很幼稚,所以我只喜歡玩刺激的過山車。現在,雖然我仍然喜歡刺激的項目,但我也開始喜歡坐旋轉木馬了。我懷念我的童年,因為我知道它悲傷的故事,互相追逐,但我總是被悲傷的距離隔開。比如妳我之間的距離,是壹個成年人對童年的告別,是不可逆轉的命運。然而摩天輪壹直是我從小就喜歡的東西。有些東西,就像它,會持續壹生。有的很疼,但會像螞蟻啃食壹樣腐蝕壹點點,直到跑得喘不過氣來。所以我從小就喜歡高高的,高高的,高高的,高高的,高高的,高高的,好像我可以那樣觸摸到妳的天空,好像我還那樣在妳的懷裏,好像我不是那樣壹個人,好像妳還在那裏。

其實我從小生長在壹個很幸福的家庭。到現在,我身邊的朋友都羨慕爸爸對我的愛勝過媽媽。雖然家裏不是特別有錢,但是生活很安逸,不用為錢發愁。我也不負眾望,工作、社交、個人能力各方面都不錯。只是,男朋友談了,不能結婚。我說不想將就,其實是在等那個人,那個小時候的人。我最好的朋友說我太迷戀香水了,妳那麽喜歡它是因為妳想找回它的味道,但妳其實知道它的味道只是妳記憶中的樣子,妳無法找回。

是的,所以即使我生長在這樣壹個人人羨慕的家庭,我似乎還是天生孤獨。雖然我大大咧咧沒心沒肺的性格讓我交到了很多朋友,即使是在朋友的海洋裏,當所有人都在和我較勁的時候,我也會像景M .郭說的那樣突然冷靜下來,周圍的喧囂會突然變得遙遠,仿佛世界安靜下來只剩下我壹個人,就連呼吸都仿佛停滯了。這樣莫名其妙的時刻,偶爾會讓我心慌。因為我太懂他說的話了,我小時候最喜歡的作者是景M.Guo,即使他有那麽多負面新聞,我喜歡的還是他的文字。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我最喜歡的電影《筆記本》這幾年斷斷續續看了五遍。我最喜歡的感覺就是自己偷偷拍的。白發蒼蒼的老人相互依偎的身影最動人。沒有比這更好的了。這輩子我要的就是無奈。

現在的我喜歡粉色和白色,好像是想重新感受壹下童年沒有經歷過的事情,重新找回小時候本該是小女孩的自己,重新喜歡上所有的小公主,才在我這個年紀要求爸爸給我做公主房。

小時候最討厭的蕾絲粉色泡泡袖,所有和公主有關的東西,好像喜歡自己的話就不特別了。不喜歡自己,就會迷失在人群中,找不回來。所以我才會背道而馳。好像我會和別的孩子不壹樣,這樣我才能在人群中找到自己,這樣我才不會孤獨。其實長大後妳才明白,小時候的這些莫名其妙的堅持,並不會讓妳長大後變得和別人不壹樣。可不壹樣的是妳的心,孤獨是因為缺乏安全感。

所以我想在青春的尾巴裏抓點東西回來。可能再長大就連這麽任性的機會都沒有了。變老從喜歡粉色開始。這句話確實有壹定道理。

話匣子壹打開就關不上了。

回憶就像打開水龍頭又關上。

這條路妳突然踩上去就停不下來了。

看到小靈兒轉發的這篇文章的感想/

Dmxt/20170912上午

致青春(壹定要加上這個背景音樂,其實有壹首歡快的歌:那時候我在薩拉,也很適合)

變老從喜歡開始(此為原文)

以上文字中的圖片都是臨時在網上找的,我不是很滿意。處女座的強迫癥...其實這些圖都是我自己拍的,下次有時間可以再發。下面這張照片裏穿黑白衣服的搞笑女孩就是她自己。

主要是今天早上看到壹個朋友轉發的這篇文章。看完之後,回憶接踵而至,於是我在微信朋友圈寫了這篇短文,然後有朋友推薦我用這個軟件,我就趁著還有興趣來這裏加了幾張圖,然後發表了。感覺很好,但我有點失望,我不能添加背景音樂。

我是壹個啰嗦的人,特別喜歡隨便寫。以前有人看中我的文筆,讓我寫稿子。在被不斷催促投稿後,我果斷放棄了。我發現我更喜歡隨性。如果我被誣陷,會很繁瑣,我也不會喜歡,所以我還是自己寫比較舒服。

此外...我在這裏介紹壹下我的正當職業。我是壹名汽車設計與工程開發的女工程師,純工科女,大學也學過機械設計及其自動化。但我就是熱愛文藝,大學時加入學生會,組織各種文娛活動。經常主持跳舞唱歌排演話劇,後來擔任學生會副主席。到了公司我還是堅持了這些愛好。所以同事們總開玩笑說,我寧願不做公司娛樂圈的項目。我每年都要參加那麽多活動,項目24小時都放在公司。難怪我沒有男朋友,沒有時間談戀愛。前段時間剛從重慶賽隊會回來,結果不盡如人意。算了,這裏就不提了,不熟悉的人是無法相信我是壹個地道的工科女,女工程師,壹直堅持自己的汽車工程設計。

後來,我想把過去寫的許多散文和文章壹壹發表,這對我這個愛好寫作的人來說真是太好了。

-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