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共有濕地8.04億畝,其中自然濕地7億畝,濕地保護率為46.98%。以濕地自然保護區為主體的濕地保護體系初步形成。但濕地利用強度遠高於其他生態系統,受威脅程度和保護壓力更大。
國家林業局、國家發改委等八部委近日下發文件,要求實施濕地保護與修復體系規劃。我國濕地保護現狀如何,面臨哪些問題,如何做好濕地保護工作?記者采訪了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專家。
濕地資源質量尚可,但利用強度遠高於其他生態系統。
濕地被稱為“地球之腎”,是指具有靜止或流動水體的天然或人造淺水區,也包括低潮時水深小於6米的水域,包括湖泊、沼澤、海灘等。它最明顯的標誌就是水的存在。
國家林業局濕地保護管理中心負責人介紹,我國濕地資源總量大、分布廣、生物多樣性豐富。根據第二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中國濕地總面積為5360.26萬公頃(8.04億畝),其中自然濕地面積為4667.47萬公頃(約7億畝)。截至去年底,我國共有國際重要濕地49處,濕地自然保護區602處,濕地保護率達46.98%,初步形成了以濕地自然保護區為主體的濕地保護體系。
中國濕地生態系統脆弱,受到威脅,面臨巨大的保護壓力。第二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顯示,我國濕地率僅為5.58%,遠低於世界平均水平8.60%,是世界平均濕地面積的1/5。雖然濕地資源質量尚可,但很多天然濕地已經轉化為人工濕地,濕地的利用強度遠高於其他生態系統。
去年2月,65438,國務院印發了《濕地保護與修復制度方案》,提出了堅持全面保護、分級管理的原則。“全面”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將全國所有濕地納入保護範圍;把濕地生態系統作為壹個整體,整體推進濕地的保護和修復;分類管理,對重要濕地采取最嚴格的保護措施。壹般允許在保護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濕地,但當然這種利用要在濕地生態系統的承載能力之內,不能改變濕地的性質。
三大生態系統中,只有濕地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保護。
第二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顯示,濕地主要受汙染、圍墾、基礎設施占用、過度放牧、過度捕撈和采集、外來物種入侵等影響。,其中汙染處於高發態勢,影響面積和破壞程度最大。汙染導致濕地生態功能退化。壹些濕地物種的種群數量明顯減少,壹些濕地物種甚至瀕臨滅絕。
業內專家表示,除了氣候變化等自然因素外,人類活動和改變濕地用途是中國濕地面積大幅減少的主要原因,填海和基礎設施占用是最關鍵的因素。
該負責人表示,中國濕地喪失和破壞的趨勢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保持濕地總量不減少是濕地保護的當務之急。因此,《方案》提出,到2020年,實現全國濕地面積不低於8億畝的總量控制目標。
濕地保護在中國還是壹個新生事物。據調查統計,我國只有25%的公眾對濕地有所了解。這種誤解不僅存在於公眾層面,也存在於地方政府的決策層面。濕地保護與利用關系惡化,壹些地方甚至掠奪濕地,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在森林、海洋、濕地三大生態系統中,只有濕地生態系統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來保護。”該負責人表示,濕地沒有法律地位,在土地分類中屬於未利用地,往往成為占用對象。圍墾和工程建設占用濕地無審批手續,破壞濕地無處罰依據,保護工作被動。
合理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確保全國濕地面積不低於8億畝的總量控制目標。
如何落實《規劃》,實現全國濕地面積不低於8億畝的總量控制目標?
“要逐級分解落實濕地面積控制目標,合理劃定納入生態保護紅線的濕地範圍,落實到具體濕地地塊。”北京林業大學教授張說,“列入生態保護紅線的濕地應該是濕地生態系統中保護價值最高、保護最迫切的空間區域。”
專家建議,根據第二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結果,從可操作性和落地性角度出發,國家林業局和相關部門應合理劃定列入生態紅線的濕地範圍,由地方政府負責劃定,列入生態保護紅線的濕地應落實到具體地塊上。根據納入保護紅線的濕地的重要性,明確各級政府的管理責任,實行最嚴格的濕地保護措施。
"要加強生態保護紅線內濕地的用途管制."張說,要合理設定濕地相關資源的利用強度和時限。根據主體功能定位,確定納入濕地保護紅線的功能,實行負面清單管理。經批準征收、占用濕地並改作他用的,用地單位要做到“先占後補,占補平衡”,確保濕地面積不減少。此外,應定期開展濕地調查和監測工作,及時掌握濕地的動態變化,為更有效的管理提供基礎數據支持。
國家林業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要把《方案》的相關要求轉化為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措施。如:加快濕地立法,實現依法治濕;分步實施濕地面積控制目標,推動建立相應的考核獎勵機制,調動地方各級政府保護濕地的積極性;盡快劃定納入生態保護紅線的濕地範圍,實施最嚴格的管控措施;實施濕地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提升濕地生態系統整體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