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商朝開始,實行兵農合壹。他們平時種地,打仗的時候去當兵。有18人,是作戰單位。到了西周,軍隊成了隊,參軍叫入伍。後來春秋時期野人也去服兵役,當兵的越來越多。野人壹般負責後勤工作,同胞和祖先則負責完成壹線作戰任務。戰國時期實行征兵制,以青壯年為主,婦女體弱為輔。男人只要到了17歲或者身高5英尺,就去服兵役,兵役期滿就可以回家。
秦朝沿襲了戰國時期的征兵制,他們也非常重視作戰技能。漢朝的軍事制度是普遍的,比西方至少早了1000年。當時,只要男性超過23歲,就必須開始服兵役。兵役分為三種,包括中央軍、邊防軍和民兵。這三種類型依次是服務。
後來發展到元朝,是武功最厲害的時候。它與全民皆兵的兵役制度密切相關。原因是有蒙古人、漢人和色目人。蒙古人服役期長達55年,但出征時可以帶上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