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用地方面,自然資源部出臺的意見提出,支持廣東探索建立省內建設用地交易機制;支持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創新,探索建立全國範圍的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支持探索建設用地使用權地上、地表、地下分層設立和供應的政策,探索海域立體分層權利。
深圳作為中國第壹個建立的經濟特區,發展迅速,但也面臨著建設用地緊張的矛盾。公開數據顯示,目前深圳全市面積僅為1997.47平方公裏(不含深圳特別合作區),僅為北京的12.17%,上海的31.50%,廣州的26.76%。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統計局2019年2月聯合發布的數據顯示,深圳市耕地面積達到3618公頃(5.43萬畝)。此外,根據2005年6月65438+10月65438+10月7日頒布的《深圳市基本生態控制線管理規定》,基本生態控制線內的土地面積為974.5平方公裏,占48.76%,接近深圳總面積的壹半。
《經濟日報》指出,根據深圳住建局今年4月發布的《2020年住房發展實施方案》,深圳住宅用地占全市建設用地總量的22.6%,遠低於國家相關標準中25%~40%的下限,難以滿足人口快速增長條件下住房需求增長和品質提升的要求。
因此,對於土地資源稀缺的深圳,探索建立省級建設用地交易機制;支持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創新,探索建立全國範圍的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可以有效解決深圳建設用地“荒”的矛盾。
RealData首席市場分析師徐小樂指出,長期以來,中國壹直面臨著區域發展不均衡的問題,東部較發達地區的耕地和建設用地指標緊缺。相對而言,中西部地區土地相對豐富,但土地利用率低,土地價值難以實現,制約了國家的整體發展。《關於支持粵港澳大灣區、深圳深化自然資源領域改革探索的函》意味著中央將土地管理和審批權限下放到省市政府。首次選擇粵港澳大灣區是因為大灣區耕地和建設用地明顯不足,尤其是在深圳。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表示,深圳發展比較早,建設用地已經接近“天花板”,但城市的發展只能通過省內的建設用地交易機制來實現。比如河源、惠州等地有很多建設用地指標,深圳可以購買這些建設用地指標,而河源等城市也可以享受深圳城市化進程帶來的紅利。
蘇州大學法學院教授、副院長程也指出,該意見明確“探索建立全國範圍內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如果深圳這樣的城市想發展,但又不能觸碰耕地紅線和生態紅線,可以全國壹盤棋。深圳可以對寧夏、甘肅等耕地量大的地方實行跨區域交易。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住房大數據項目組組長鄒表示,之所以推出“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主要是為了解決特大城市建設用地指標緊缺的困境,滿足人口向大城市遷移的需求。像深圳這樣的城市,建設用地極其稀缺,很難平衡區域內的耕地占用。“建立省內建設用地交易機制”和“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的出臺,可以在更大範圍內實現建設用地和耕地的配置和平衡,有利於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穩定地價。
“探索建立全國範圍的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未來通過跨區域土地交易獲取土地增量,有利於改善建設用地不足對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的制約,改善房地產市場的地房矛盾。”徐小樂說。
鄒提到,要盡可能多地補充耕地,確保耕地總量不減少。“問題是深圳這樣的城市,沒有地方補充耕地。或者在全省範圍內,沒有辦法加壹樣的量。這時候如果中西部省份有條件代為補充耕地,然後深圳通過跨省指標交易給予經濟補償,雙方都達到了各自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