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是在夏商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壹個非常強大的國家。它之所以強大,不僅僅是因為它疆域遼闊,還因為它文化豐富,其中包含了政治思想的傳承。西周嚴格執行宗法制度和長子繼承制,確立了周——清士——諸侯——清大夫——士——漢的統治序列。就官制而言,壹般有三種官員——王子——博士。清人輔佐周執政,諸侯保家衛國。清博士輔佐諸侯治理國家,並從他們那裏獲得世襲封地。
編輯這個中央政治系統
三公與太宰
西周最高官職為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下有六卿、五感。由於“三公”等官職都是頒給了壹個地位很高的諸侯,而諸侯當上了周朝的皇家大臣還要治理自己的國家,所以“三公”在日常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是有限的。通常是太宰掌管中央大權。太宰原本是皇室的宮廷事務主管。由於與天子關系密切,太宰的地位自夏商以來壹直處於上升趨勢,到西周時期可以說達到了頂峰。在非常時期,諸侯因勢力強大而擔任三公之職。周成王初建時,曾“以為護國公,以周公為師”,以“代昌王為政”。直到七年後,周公才重新掌權為王。在此期間,周公和以成王為名,數次征調各國士兵,平定了關、蔡、武庚的叛亂,重新征服了因之死而造反的東方五國,其勢力實際上超過了當時的。《史記·周本紀》說“從陜西之西,稱公主,從陜西之東,稱周公主”,可見三公之威。成王年輕時,為了保護和照顧成王,周公還兼任太宰,掌管朝政,這也是太宰勢力崛起的重要原因。春秋時期,周王室的統治者被稱為正卿和中澤友秀,他們下面有壹兩個副手,被稱為節卿。平東東移後,因為要借助鄭國和晉國的力量,所以壹直把鄭國的君主(伯爵)當作官。後來,周王對掌握皇族政權不滿,與交惡,導致了周王與鄭之間的戰爭。之後王室設立了兩個貴族,由右貴族為首。春秋中後期,皇族逐漸衰落,中央統治者就是所謂的伯(這裏的伯不是伯爵的意思,是被周天子授權管理諸侯的特殊職責,伯也是“暴君”)。那些擔任伯職位的人都是有權有德的統治者,受到他們的尊敬。歷史上壹直出現齊桓公、晉文公、宋襄公、秦穆公、楚莊王,稱為春秋五霸。這些受命稱為“伯”的諸侯,以周天子的名義指揮諸侯,在家以“叔”“叔”的名義代天子管理事務。周朝固有的貴族已經失去了政治地位。戰國時期,皇族衰落,失去了天子權威的地位,成為壹個被其他強大的諸侯所忽視的小國。
劉清/五官/宮官
六秘書/五感/宮官六秘書、五感掌管國事,其下是大都、小波、藝人、禮部尚書百司、太師、尹波、普通吉時等較低級的官員。他們主要管理周朝王公和宗族的封地。叔,管理卿和大夫的封地;藝人壹般指具有專門技能的官員,如占蔔師、占蔔師、巫師、工程師等;百官指的是在劉清和武官府執行具體事務的低級官員。太史,撰寫國史,記載周及官員的行為,起草《周生平》壹書;尹波,五感等級的首席執行官;普通大夫,第二大夫,是最低的世襲官員。除了朝臣之外,周天子還保留了許多專門負責王室內部事務的官員,如虎犇、更衣、趣馬、、左右仆從、白司、舒府等。虎賁,紂王皇軍;穿衣,負責管理皇室服飾裝飾,類似後世的服飾;趣馬,管理皇家車馬;小銀,掌管壹等事務的王室首腦;每天搬運仆人,管理皇室使用的各種器皿;百司,執行各種雜務的小官;普通政府,管理王室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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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周》中描述的周朝制度非常精確和宏大,因此受到後人的質疑,他們認為這是他們寫的。據《李周》記載,周代中央政權的組織是以中澤友秀為首的天地四季六官制。
天官重在
“帥屬下掌管治國,以輔佐王治國”,築澤屬下官稱為“治官”。包括太宰青壹(太宰青是官名,青是爵位,下同,只有壹個名字是爵位),小寨中伏二,宰輔下伏四,八,軍士十六,旅下士三十二;太宰的職責是“掌管立國六典”,協助王治理國家。六典是:壹是治典,治國理政,為民服務;二、教典,安國家,教政,慰萬民;第三,禮典,為了與國家媾和,統壹官員,調和民眾;第四,政典,要平天下,要百官,要全民;第五,用刑律來懲罰國家,懲罰數百名官員來矯正民眾;第六,大事守則,富國,百官,生眾民。可見,築澤實際上相當於首相的職位。
地方官員斯圖爾特
“帥的屬下掌管國教,幫助國王安撫國家”,司徒的屬下官稱為“教頭”。包括大司徒慶壹、小司徒忠大夫二、鄉村師夏大夫四、八、中士十六和大隊下士三十二。大司徒管書管民地。小司徒雷登管理北京及其郊區的人、田、稅事務。
管春宗博
“帥的屬下主管國禮以輔佐國王和國家”,宗伯的屬下官稱為“禮官”。包括大量的薄慶義,少量的中國醫生,壹個第四師的醫生,壹個上士,壹個中士,壹個旅下士。大量的學者管理皇帝和王子的家譜、繼承和祭祀。肖宗伯管理祠堂神的事務。
下關司馬
“帥部下掌朝政以輔佐王平朝政”,司馬部下官員稱為“政官”。包括大司馬青義,小司馬鐘大福二,軍事司馬夏大福四,禦司馬八,行司馬十六,旅下士三十二。司馬關是周天子軍隊的統帥。
秋官寺口
“帥部下管州禁”,司各特部下官稱為“刑官”。包括大偵察兵青壹,小偵察兵中醫二,中醫四下判官,鄉村軍士八,軍士十六,旅下士三十二。斯科特的工作是管理監獄事務。
東關大師
“李周”已經失傳了。
在本段中編輯地方長官的政治制度
分封制
周朝分封制,以王靜為中心方圓壹千裏以內,屬於周王直接管轄的領土,分封給周朝蠻荒地區的親屬、英雄、附庸的前朝諸侯和地方首領。主要諸侯都是周天子的親戚,同姓者稱為“叔”“叔”;姓氏不同的人被稱為“叔叔”、“伯伯”。諸侯在自己的采邑中行使主權,可以把自己的親戚和家臣封為卿大夫。青大夫擁有世襲封地。輔佐清博士管理諸侯國和封地事務的官員是壹個秀才,身份是世襲的,但沒有封地。周天子與清士人、君主與清醫生的關系非常相似。古代有“皇帝立國,諸侯成家,卿家立側室。有二博士,士有子李”。也就是說,周皇帝的兒子繼承了長子,皇帝的兒子做了諸侯;封臣隨長子繼承王位時,封臣的子女被封為博士;博士隨長子繼承王位,其他長子獲得士子身份。由此可見,從皇帝到諸侯、大臣、博士、學者,都是大大小小的宗族首領,官階與宗法制的嚴格結合構成了周朝政治制度的最重要特征。
諸侯國的重要官員
諸侯國的重要官員是司徒、司馬、司空和司寇。司徒誌民,主管戶籍;司馬誌軍;司空管理土地、建築和土地稅;斯科特負責監獄訴訟。
國家野生系統
中原諸侯國的地方政權組織,基本都是國家蠻荒體系。國指的是國家首都(諸侯國的首都和較大的城市),野指的是鄉村和普通城鎮。據《國語·齊語》記載,齊國在全國以五為軌,長軌,十為內,壹部在內,四為連,壹連長,十為鄉,壹鄉愛人,壹大夫;在野外,30城為州,10城為卒,10卒為鄉,3鄉為縣,10縣為屬,壹醫壹所長。春秋中後期,諸侯國普遍設郡,君主派大夫治理,稱為郡大夫。縣令以下,有縣令、司馬、司寇等官員。郡最初設置在壹個國家的邊境上,目的是為了加強防禦。到春秋中後期,大陸也有郡。如晉國曾在故都姜(今山西翼城縣)設縣,稱姜縣。由於郡縣眾多,逐漸取代了國家野制,縣官成為地方政權的主要官員。晉國當時設郡,作為縣以下的壹級政權,與後世的郡縣制不同。
青醫生
青博士的封地叫家或城。強大的醫生清擁有封地多達六七個縣,如三環在魯。代表君主管理封地事務的,稱為城宰。城宰由君主任免,俸祿由君主支付,僅作為青博士的家臣。但由於卿大夫掌管國事,這些家臣實際上掌管的是政務,甚至有的家臣挾持君主,不僅挾持卿大夫的家務,還挾持國家的政務,如《魯三環》中紀家的家臣楊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