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提到減刑、自首之類的詞,估計是覺得教唆他人參與這些活動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事實上,單純進行封建迷信活動,即使實施者有主觀故意,認為有效,但沒有發生實質性的侵權行為,在包括中國在內的大多數國家都不視為犯罪事實。比如A想殺B,拿了個稻草人,寫下B的名字,做了幾個“儀式”。幾天後,B意外死亡,A的行為與B的死亡沒有因果關系。這還是A有殺B的意願的情況,更何況只是為了好奇而抱著碟仙和筆仙遊戲的行為。
如果妳覺得這些東西有實際作用,官方掩蓋了事實,妳可以自己去實踐,不考慮國家。無論是否否認其超自然功效,如果在儀式過程中因操作不當而直接致人死亡——比如幾年前流行的、容易直接把人勒死的“瀕死體驗”——還是會有牢飯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