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夫壹妻制和納妾制
不要小看西周的壹夫壹妻制和納妾制。單單壹個小家庭就通過這個制度建立了丈夫的權威和妻子對小妾的威懾力。西周人早就通過《李周》的記載向世人闡述了他們的夫妻觀。在西周人眼裏,夫妻就像半個蓮藕,在壹起才能完整。之後,他們就有了“配偶”的稱號。
2.束縛女性的“七出三出”離婚制度。
在西周的婚姻習俗中,女性壹般無法決定自己是否可以擺脫婚姻。壹般來說,男人唯壹需要遵循的就是“七出三出”的原則。所謂“女人有七件事:違背父母,不生育,嫖娼,吃醋,生病,多嘴,偷”。同時,“女人有三件事要做:拿了東西,回去,不走;有三年以上喪期,不要去;在窮富之前,不要去。”
3.氏族性質的延續決定了女性成為生育工具。
這壹點從西周的婚前嫁妝就可以看出來,說明西周的人對子女有很深的通過婚姻延續的欲望。比如西周的壹個男人,想娶別人家的女兒。不管他是什麽身份,都要準備這些彩禮,比如辣椒,桃李,鮮花等。,或者他可以把它們送給他未來的妻子,鹿,鵝等。其實這些禮物都表達了男方長久以來對孩子的渴望。而且在之前“七出三不走”的離婚制度中,可以看出,不能生育的妻子很可能面臨被離婚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