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劇(意大利語:Opera)是壹門集音樂(聲樂和器樂)、戲劇(劇本和表演)、文學(詩歌)、舞蹈(民族舞和芭蕾舞)和舞臺藝術於壹體的綜合藝術,下面我給大家介紹壹下歌劇的歷史淵源。希望對妳有幫助。歡迎閱讀!
歌劇的歷史淵源,歌劇的誕生
1.歌劇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臘的悲劇,這種藝術形式是歌劇藝術的根源。
2.中世紀的壹些音樂形式也為歌劇的出現奠定了基礎。第壹,是10世紀末的宗教劇。後來被神秘和奇跡所取代,盛行於14-16世紀。其次,以音樂、詩歌、戲劇等手段表現農村生活場景的田園劇,壹直流行到16世紀,成為戲曲的重要起源之壹。
3.文藝復興時期的田園歌劇也預示著歌劇的誕生。作曲家用牧歌這種體裁在詩歌中寫出壹些戲劇性的場景,或者用壹組牧歌來描述壹些簡單的故事情節。後壹種形式被稱為田園歌劇。
4.歌劇最直接的起源是15結尾的Intermedio。這是壹些寓言劇、神劇或田園劇穿插在當時喜劇的場景之間。到了16世紀,場景之間的場間戲已經在劇情上形成了關聯的故事,並加入了裝飾性的旋律和簡單的和聲伴奏。
5.歌劇最終於16年底在意大利佛羅倫薩產生。當時,壹批文化藝術界的名人經常在貴族巴爾迪和科爾西的家中聚會。他們熱衷於恢復古希臘戲劇,並試圖創造壹種結合詩歌和音樂的生動藝術。他們認為復調藝術破壞了歌詞意義的表達,主張使用單聲部旋律。在實踐中,他們發現在和聲伴奏下自由唱出的音調不僅可以用在同壹首詩中,也可以用在整部戲劇中。然後出現了最早的歌劇,變成了田園詩般的戲劇。
歌劇的特點:
佛羅倫薩歌劇院:
1.1597上演的第壹部歌劇:達芙妮,由利努奇尼編劇,佩裏作曲。因為這部作品的配樂只是片段,所以人們通常在1600上演,保持完整,由利努奇尼寫劇本,佩裏和卡奇尼作曲。[2]
2.早期歌劇的特點:劇本以希臘神話為基礎,後來加入了歷史題材。音樂部分采用通奏低音的形式,演唱部分主要采用朗誦的形式。音域不廣,節奏自由,有少量樂器伴奏,也用合唱。
羅馬歌劇:
1.代表人物及作品:羅馬作曲家卡瓦勒裏(約1550-1602),創作了《阿尼瑪的祈禱》(edi Corpo),於1600年2月上演,奠定了羅馬歌劇的基礎。靈與肉的化身實際上被歷史學家視為清唱劇,具有歌劇的雛形,涉及宗教道德。
2.特點:註重壯觀的歌劇場景帶來的快感,並加入華麗的舞臺設計、機構布景和芭蕾舞場景,每壹幕都以合唱和舞蹈結束。
威尼斯歌劇院:
1.第壹座歌劇院的建立:聖卡西諾(Saint cassiano)1637年在威尼斯建立的第壹座歌劇院,是歌劇從貴族沙龍和宮廷向市民的過渡。
2.代表人物及作品:1607年,威尼斯歌劇作家蒙特威爾第完成了歌劇《奧Flo》的創作,歌劇的主題與列奧努奇尼的《歐律狄刻》相似。劇中,蒙特威爾第憑借其豐富的牧歌和宗教音樂創作經驗,結合16世紀音樂寶庫中各種手段的運用,使《Flo》成為歌劇史上第壹部真正意義上的歌劇。
3.特點:歌劇中大量使用詠嘆調和對唱,註重情感表達,註重美聲唱法,很少使用合唱。弦樂器家族首次占據重要地位,從而加強了音樂的表現力。
那不勒斯歌劇院:
1.向歌劇方向發展:那不勒斯是意大利歌劇發展的最後壹個城市,始於17年底,定型為18世紀的塞裏亞歌劇,影響壹直延續到19世紀。往往以虛構的歷史或英雄事跡為題材,又因為對美聲的追求,那些既有男性強大肺活量,又有女性柔和明亮音色的“太監”歌手大受歡迎。
2.代表人物及作品:那不勒斯音樂學派的代表人物阿勒曼德羅·斯卡拉蒂(1660-1725)在聲樂抒情性的基礎上創作了自由發展的詠嘆調,給美聲唱法以廣闊的施展空間。代表人物是特奧多拉。
3.特點(也是歌劇的特點):
1)在內容上,多以古代神話和歷史傳說為題材,內容嚴肅,與喜劇相對。
2)在結構形式上,原來的五幕歌劇改成了緊湊的三幕結構,在幕與幕之間經常穿插喜劇性的間奏(Intremezzo,在舞臺入口處演出)。它以非常獨特的序曲開始(快-慢-快三聲部形式),宣敘調和回到開頭的詠嘆調交替進行,很少使用二重唱和合唱,也沒有舞蹈。
3)兩種不同的朗誦:壹種是幹朗誦,用於長對話或獨白,獨唱部分只用通奏低音伴奏;另壹種是帶伴奏的宣敘調,擅長表達復雜的情感,也用於戲劇緊張場面。獨奏由樂隊伴奏。
4)回首詠嘆調:此詠嘆調為阿壩三聲部曲式。作曲家通常會停止書寫再現的A段,而只在B段結尾標記da capo,意為從頭開始重復,假裝“回到開頭”,並在結尾標記Fine(意為結束)。
歌劇的發展
17年末,以斯卡拉蒂為代表的那不勒斯歌劇學派在羅馬影響最大。該派在劇中沒有使用合唱和芭蕾場景,而是高度發展了被後人稱為“美聲唱法”的獨唱技術。當這種“只關註歌手”的風格走向極端時,歌劇原有的戲劇性表達和思想內涵幾乎喪失殆盡。因此,在18的20世紀20年代,以日常生活為題材、情節幽默、音樂簡單的Xi戲曲流派興起。意大利喜歌劇的第壹部代表作是帕格萊西的《作為家庭主婦的女仆》(首演於1733),原本是壹部歌劇的插曲劇。1752年在巴黎上演時,遭到保守派的詆毀,從而掀起了歌劇史上著名的“喜歌劇大辯論”。盧梭創作的法國第壹部喜劇歌劇《村莊占蔔者》就是在這場辯論和這部歌劇的啟發下誕生的。
意大利歌劇首先在法國得到改造,並與法國民族文化相結合。呂黎是法國歌劇(“抒情悲劇”)的創始人。他不僅創作了與法語緊密結合的獨唱旋律,還率先將芭蕾舞場景運用到歌劇中。在英國,珀塞爾在自己的面具戲劇傳統的基礎上創作了第壹部英國民族歌劇《狄東與伊尼亞斯》。在德國和奧地利,海頓、迪特多夫、莫紮特等人將民間歌劇發展成為德奧民族歌劇,其中就有莫紮特的《魔笛》。到18世紀,格魯克堅持歌劇必須有深刻的內容,音樂和戲劇要統壹,表演要簡單自然。他的思想和作品如《奧Flo與歐律狄刻》和《奧裏德的埃菲吉尼》對後來歌劇的發展有很大影響。
19世紀以後,意大利的歌劇大師如G·羅西尼、G·威爾第、G·普契尼,德國的R·瓦格納,法國的G·比才,俄羅斯的M.I格林卡,M.P穆索爾斯基,P.N柴科夫斯基等都對歌劇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小歌劇,形成於18世紀,已經演變發展成為壹個獨立的體裁。它的特點是:結構短小,音樂通俗,除了獨唱、二重唱、合唱、舞蹈外,還用通俗英語。奧地利作曲家索貝爾和來自德國的法國作曲家歐文·巴赫是這壹體裁的創始人。
在20世紀的歌劇作曲家中,理查·施特勞斯(Salome,der rosenkavalier)是早期受瓦格納影響的代表。第壹次世界大戰後,將無調性原則應用於歌劇創作的是伯傑(沃澤克);從20世紀40年代開始,先後有:斯特拉文斯基、普羅科菲耶夫、米月、馬諾蒂、巴比埃、奧爾夫、雅納斯·德拉、亨策、摩爾以及英國著名作曲家布裏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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