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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火?

火是物質燃燒產生的光和熱,是壹種能量。可燃物、燃點和助燃氣體(不壹定是氧氣)必須共存才能起火。三者缺壹不可。

火是壹個非常寬泛的概念,基本包含發光(光子產生)和發熱(如氧化和核反應)兩個要素。在生活中,火可以被認為是物質發生某些變化的象征。許多物質在壹定的變化或反應中可以產生光和熱,這兩者構成了我們所說的“火”。

以蠟燭為例。蠟燭燃燒的時候,當然有火。但是我們應該認為誰是火呢?是蠟,還是二氧化碳、水,甚至是碳或蠟分解出來的小分子有機物?

水和二氧化碳不能單獨產生火,所以可以排除這種可能性;蠟燭燃燒時,我們看到黑煙,說明碳還完好的存在,沒有發生反應,所以這種可能性不存在。至於其他雜分子,也是燃燒的副產品。既然叫產物,在我們討論的反應過程中是不會發生變化的,所以要排除。只剩下蠟了。蠟就是火?太可笑了。是的,蠟本身絕不是火,但火是來自蠟,而不是上面提到的其他任何物質,這是肯定的。蠟產生火,但火不是這個反應中的任何反應物或產物本身!火就是火本身!但火其實是壹種物質,但不僅僅是壹種物質。

也許我們還會問,“閃電是什麽?”可能有人會回復說“閃電是壹種現象,不是壹種物質”,這毫無道理。其實這個問題很值得思考。閃電是在空氣中產生的,更準確地說是在雲中(主要是水)。書上告訴我們閃電是中和引起的,但這並沒有擊中要害。我相信有人說“閃電是自然現象”沒有人會反駁,但是我的閃電和他的閃電是兩個不同的詞。我說了壹個物質名詞,他說了壹個動名詞!比如我說閃電像雪,他說閃電像落雪或者下雪。關於火的理解也有相同的理解差異。但是,我們要清楚,任何自然現象都是物質的。客觀存在的是物質本身,它的現象只是在人腦中的反映,或者說是人的感知和後續的理性思考。

在火中,光既是物質又是能量,這壹點不難接受。關於熱,大多數人認為熱只是能量,但其實熱輻射作為壹種電磁輻射,在量子物理中也是有物質性的,和光的本質是壹樣的。在更深層次上,物質和能量是統壹的、等價的。只不過當代物理學界傾向於把物質和能量有限的能量統壹起來。所以火的本質不僅僅是具有光波和熱輻射的電磁波,還有具有光能和熱能的物質和能量。

當電子離開原子核時,這個過程叫做電離。此時物質變成了由帶正電的原子核和帶負電的電子組成的均勻“糊狀物”,稱為離子漿。這些等離子體的正負電荷總量相等,所以也叫等離子體。

我們通常看到的火,是電離的電子從激發態回到基態時發出的光子。不同能量的光子有不同的顏色。

火有引力嗎?答案是肯定的,因為失重太空艙裏的火的形狀是球形的,它的形狀受重力影響。

初中化學中,火被定義為物質燃燒過程中產生的熱和光的現象,那麽如何解釋呢?那是因為初中化學從宏觀現象解釋火,而現代物理進入微觀領域後更註重從微觀粒子解釋現象。

從物質的宏觀定義來看,火就是物質,因為從哲學的宏觀定義來看,物質的狀態也是物質,物質和狀態並不矛盾。

火是飲食和烹飪的基礎。應該說有了火,就有了飲食文化。在火誕生之前,先民們只能過著原始的、動物般的生活。所謂“食草木之食,鳥獸之肉,飲其血,似其發。”正如韓非子所說,“人吃水果、蛤蜊,胃被腥臭所傷,導致多病。”火誕生後,才“槍為人所熟悉,使人無腹疾,異於禽獸。”火的發明者,中國壹貫的傳說是鉆火生火的人。考古學家從周口店北京人使用的石器初步推測,中國人開始有意識地使用火,大約在50萬年前。

屍:“擡頭看星星,低頭看五棵樹,以為是火。”根據陰陽五行,火生於木,所以人們用木生火。《道史》說,糗人是觀幹象,觀心出火,作糗。“陳欣”按古人說法叫“辛蘇”,即“大火星”。所謂“五木”,指的是在合適的時候被認為適合生火的五種木材。即“於;劉清,所以春天帶它;棗:杏紅色,所以夏天吃;桑:黃哲,所以夏末月取之;柞蠶:(木魁)白,故取秋;槐花;曬黑,所以冬天帶。”

人鉆生火後,他的木鉆工具就叫火,後人發明用金屬從太陽上取火,於是有了“木火”和“陽火”兩種。《淮南子》註:“陽燧見日,燃為火。楊翔,金葉。日頭三四尺高,抱日不放,燥艾成寸,有片刻,必有生氣。”《古今筆記》:“陽髓為銅,形如鏡。妳看東西,風景就落了,對著太陽生火。”

漢代以前,用陽香生火叫“明火”,用木香生火叫“國火”。根據《李周》中的“大願”和“大偵察”,陽髓取自太陽,接近天空,所以用於占蔔和祭祀。木材取自五棵樹,離人近,所以用來做飯。漢代以後,金屬打在石頭上,也可以摩擦成火,那麽簡單的壹塊鐵就可以變成陽燧。人們壹出門,壹般都會在腰間左側佩戴楊香和木香,隨時生火。此外,還有艾草和鹽水制成的火絨。當火花落在火絨上並因摩擦而燃燒時,火就被“點燃蠟燭”點燃了。所謂“發燭”,是用剝了皮的麻稈做成的小塊,五六寸長,起初流著硫磺,遇火燃燒。

有火就有爐子。造竈之人說是炎帝,淮南子:“炎帝以火為竈而死。”註:“顏地神農以火治天下,死於竈神。”壹個是黃帝:《續初》:“黃帝置竈。”所以《物必原》說:“黃帝烹而死為竈神。”而火神,壹般來說就是祝融。淮南子?註:“祝融吳回,為高辛之火,死為火神,把手放在火爐上。”史記?楚家人:“李東為帝嚳高辛而活在烈火中,立下了汗馬功勞。他能夠融於人間,帝嚳稱他為‘祝融’。”《禮記·月令》:“月在,其帝,其神祝融,其祭爐,祭於師。”爐子的最初形狀是在地上挖洞。今天,從Xi安半坡遺址發掘的爐子是壹種雙連爐,即在地表挖兩個火坑。這兩個坑在地面上是分開的,而在地下兩個坑是相連的。壹個坑是柴火進入的地方,壹個坑是人離開的地方,兩個坑相連的洞就是竈門。Xi安的半坡已有六七千年的歷史,它的發明者應該是炎帝而不是黃帝。據估計,黃帝執政的時間約在4600年前。炎帝在黃帝之前傳了七十代,大概是六七千年前。到了戰國時期,竈的制作已經很完善了。《曾連子》註:“壹爐五突起(突起:煙囪),分煙之人多,烹為十次。”

用火做飯,古人馬上就註意到了熱對於做飯的重要性。在古代漢語中,第壹次談到火候對於烹飪的重要性,是“魯春秋?”此味文章”。其中,伊尹告訴商湯:“水是壹切味道的開始。五味三料,九沸九變,火為紀。有病就慢,用它就贏了。調和壹定是酸甜苦辣鹹。多少次,其氣極微,皆有其變,細微而微纖,振振有詞,振振有詞。若射絲毫,陰陽轉化,四季之數。放久無害,熟而不腐,甜而不嘗,酸而不涼,功而不減,辛而不烈,淡而不瘦,肥而不【月】。“這段話翻譯成白話的大意是:水是壹切味道的第壹位。烹飪基於甜、酸、苦、辣、鹹五種口味和水木火。鍋煮九次會有九種變化,靠火去摸索調整。有時用猛火,有時用文火,去除腥味、羞臭的關鍵是掌握火候。只有掌握了用火的規律,才能把臭味變成香味。調味壹定要用酸甜苦辣鹹五味,但是調味的順序和用料的多少都很微妙。鼎的變化是細微的,微妙的,是無法形容的,即使知道也很難說清楚。就像放箭在馬上壹樣,要把廚藝練得得心應手。如陰陽的自然結合,如四季的自然變化,烹飪技藝能久煮不敗,熟而不爛,甜而不烈,酸而不澀,辣而不刺激,淡而不無味,肥而不膩。

袁枚後來在《隨園食單》中專門寫了壹節溫度。他認為烹飪食物的關鍵是掌握火候。炒菜壹定要用猛火,火力不足,炒出來的東西就弱;妳必須用溫火燉。火大了,燉菜就幹了。如果要收湯,先用猛火,再用溫火。如果不耐煩,壹直用猛火,食物會外焦裏嫩。他認為腎臟和雞蛋煮熟後更嫩;鮮魚和蛤蜊多煮壹會就不嫩了。豬肉熟了要出鍋,這樣顏色紅潤,等會出鍋就變黑了。如果魚煮得晚,活的肉就會死。炒菜時,開蓋次數越多,菜就越香。如果火滅了再燒,食物就失去了油和味道。袁枚說,傳聞道士要經過九道輪回的蛻變,才能煉成真正的仙丹,而儒家則是建立在不過分,努力到家的基礎上。壹個廚師必須正確掌握烹飪,精心操作,才能基本掌握烹飪。精通烹飪的廚師做出來的魚,吃起來應該潔白如玉,肉凝而不散。這種肉是活肉。如果顏色白如粉,松散而不粘,那就是死肉。

古人認為火分新火和舊火,用溫酒煮肉用的炭火、竹火、草火、麻(gāi)火,氣味各不相同。在《火》中,列舉了各種用各種食物烹調的火:“桑柴:烹調食物有益於人。煮老鴨和肉能使其極度腐爛,能解百毒。臟柴不適合做食物。飯穗火:做飯吃的時候,人的五臟神往。麥穗火:煮食,止渴潤喉,利小便。散柴:煮飯,強筋骨,不煮茶。橡木柴:煮豬肉吃,不動風,煮雞鴨鵝,腥味等東西爛。毛樵:廚子吃喝,明日主解毒。蘆火、竹火:所有補藥都要煎。炭火:宜煎茶,味美而不濁。糠火:米糠火煮飯食療,配套地竈,可撐兩盆,南方人多用,其成本是柴火的壹半。我在春天的時候,谷殼裏還有人和蟲,害了我的命。”

但袁滿賈明在《飲食須知》中告訴我:“不如用陽歲火珠,次日取太陽之真火,再貼鉆取火。”他認為“以金擊石(即以鐵擊燧石生火),鉆八木之火,不可得。”八木人:松木難愈(疫癥指:用松木火難愈),柏火傷神汗,桑木火傷筋,柘火傷氣,棗火傷血,橘火傷經絡,榆木火傷筋骨,竹火傷筋骨眼。"

古也反對用打火石取火,認為用打火石取火會影響生活。但他認為木之火要根據四季五行的變化來取。他說:“人必以火取木,有四季五行。”《蘇文》黃:大火消散氣,少火則怒。李周:季春的火比他的新火更有價值,這意味著更少的火。今天壹切都是從石頭上取下來的,而且暴力,不適合人。多病多痰,壽命年數減少。"

古人稱火為“陽之精”。後五行記載:“火為陽之精,火為炎。”河圖?扁廣篇:“陽精散,發如火。”古人把人稱為五行之壹,認為人有靈無質,能殺萬物,無限奇妙。古人認為五行中有兩種獨特的火,其他的都只有壹種。所謂二,就是火可以分為陰火和陽火。古人還把火分為天火、地火、人火三種。他們認為有四場天火,五場地火和三場人間火。太陽裏有兩把火;孫,真火;明星精靈,飛火。天上的陰火有兩種:龍火(龍口稱之為火)和雷火。土有三陽火;鉆木之火,撞石之火,終金之火。地陰火有兩種:油火(古人說油儲存到壹定量自然會著火)和水火(古人稱江湖海,晚上有火)。陽火壹個,丙丁君之火(即所謂心小腸離火),陰火兩個,即命門之火(即起自北海,名為火之火,行軍三焦置肝膽)和三味之火(純陽,燥火)。共* * *陽火六,陰火六,* * *十二。

中國的取火工具壹直很落後。很長壹段時間裏,壹直使用的是原始的“發燭”,到了唐宋時期,發展出了更為精致的松木制成的“發燭”。《委員會巷談》:“任航將松木切成小塊,薄如紙,塗以硫磺,稱為‘送蠟燭’。”宋代以後又叫“火寸”。“清路易?文書》:“夜有急事,難緩燈。壹個聰明人批準了這些松散的帶子,用硫磺染過,放在壹邊備用。遇到火,就會得到火焰,也就是上帝的;叫‘火奴’。現在有借款人了,就改名為‘火寸’。”

據說在南宋時期,有壹個專門制作“火寸”的作坊。因此,日本人很早就把火柴稱為“磷寸”。火柴的發明者據說是瑞典人。1833年,他們開始用黃磷做摩擦火柴。但黃磷毒性大,容易自燃,不安全。1855年,倫塔斯托梅發明了用紅磷代替黃磷,從此世界上第壹批安全火柴誕生了。火柴從1880進入中國,當時英國人理查德在上海開設了第壹家火柴營業所。1890年,瑞典人在中國開辦了第壹家火柴廠——瑞尚洋行。中國生產的第壹根火柴的商標上有慈禧的半身像。據說中國第壹場比賽恰逢慈禧60大壽。因為火柴是從國外進口的,所以中國人管它叫“火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