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的解夢故事
董楓留學三年後回國,但他的妻子當晚被殺,所以他妻子的哥哥以為是董楓,就把董楓送到官府處罰。董峰很委屈,壹口咬定妻子不是他的錯。但是誰是兇手呢?這是生死攸關的大案。如果稍有差錯,不僅死者不被懺悔,另壹條生命也很可能受到傷害。京派的警衛傅榮仔細考慮了這件事,也覺得有些蹊蹺,就問董楓有沒有請人占蔔。果然,董楓說,事發前他夢見自己騎馬過河,先從北岸到南岸,再從南岸到北岸,最後從北岸到南岸。在適當的時候,馬停在水裏,無論怎麽鞭打都不肯走。他低頭壹看,在水裏泡了兩天,馬第壹天是白的,又濕又濕;馬的右邊是黑色的,看起來是幹的。當他醒來時,他清楚地記得夢裏的情景,非常害怕。他認為這壹定是壹個不祥的征兆。奇怪的是,他回來的那天晚上又做了同樣的夢。他替他找到了夢者,占蔔師告訴他,近期怕獄訟,警告他“遠離三枕,忌三浴。”他牢記著占蔔者的話。他不接受妻子當晚為他準備的浴液和枕頭,但第二天醒來,妻子被殺。聽了董楓的夢後,福榮自己破譯了它,並最終斷定殺害董楓妻子的兇手是壹個名叫常峰的人。他是這樣破譯董楓的夢象的:傅融把董楓的夢象轉化為《周易》中的卦象:水的象征是“坎”,馬的象征是“裏”;由於馬在水中由北向南、由南向北行走,所以它的路線是曲折的;由此,董楓的夢意象可以轉化為“與屏障的分離”。“坎”的形狀是三,三變之後就成了“李”的形狀。“李”是有兩個陽剛體和壹個陰柔體的女性,“坎”是有兩個陰柔體和壹個陽剛體的男性。董楓在水中看到“兩天”,象征著兩個涉案男子,壹個是董楓,壹個還不清楚。“闞”也是執法者的象征,應該在人間。由此,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吉吉”占蔔。按此占蔔先例,“王文遇之,囚之羨之。”如果被告是對的(“禮”引“理”),最後就能住監獄。按“左邊馬濕”的夢,左邊應該是水,右邊應該是馬,合起來就是“豐”字。“兩天”既重要,又是“常”字。因此,殺害董楓妻子的真正兇手應該是另壹個男人“常峰”。雖然破譯的過程很復雜,但當政府據此逮捕常峰時,常峰真的招供了。按照真兇的說法,他要殺的對象只有董楓,預定用新枕頭作為象征,但他不知道董楓當晚沒有用新枕頭,所以誤殺了妻子。這個夢的例子是根據金淑·榮蓉傳記中記載的原文翻譯的。故事中,對董夢境的解析,用於破獄破案,可以說是煞費苦心。然而,即使從夢的職業角度來看,也有很多解釋過於牽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