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朝時期,櫻桃作為園林觀賞樹種並不少見。《晉宮亭名》說:“乾宮前有兩櫻,其中張店宮前有壹櫻,華林苑有二百七十櫻。”華林園林歷經六朝,櫻桃尤為著名。兩宋時期江夏國王劉得到壹份皇家禮物櫻桃,種在大殿前。然而,夏天壹到,他就惹了很多蟬,他不得不把它們粘下來。
今天我們說起櫻桃,首先想到的是它的果實是紅色的,可玩的。古人不僅愛果實,也愛早春綻放的花朵。唐太宗《贈櫻》開篇說“華林滿香,洛陽滿春”,出自春天的櫻花。據清載,宋代張儀曾撰《花經》,分九味九命。當時人們普遍認為他的評論非常恰當。櫻花在《花經》中被列為四品六命,相當於菊花和梅花。所以,在當時* * *的知識裏,櫻花已經有了相當的觀賞價值。
文人雅士往往把興趣放在園藝上,所以像梅朱蘭菊這樣的“君子”在風景中是常見的,如果櫻桃種得好,也可以成為園中的壹道風景。明代王世貞建茅山園,庭院寬闊。王世貞想移植五棵洞庭樹來裝飾“五老峰”,但未能實現,於是種下了櫻桃,取名“漢吳濤”。他說櫻桃的果實壹年壹次就能滿足壹個人的渴求,花也足以滿足壹個人的眼睛(韓桃成年壹次就能滿足壹個人的渴求,花也足以滿足壹個人的眼睛)。“滿眼”這個詞自古就有,但在這裏解決問題就是壹種和諧感。在日本,賞花廣告中經常使用“吃”字,字面意思是吃飽。看到鮮花盛開,感到充實,大概是人類才有的壹種通感吧。
在娛樂沒有高科技的古代,賞花是古人重要的娛樂活動。從唐代詠櫻詩來看,當時許多賞櫻勝地都是私家園林,如李周美中成宅、翠澗櫻桃園、龔宇園等。薛能《愚公園題》說“韓桃莊園後院深,復始靜而掃陰。明年要讓花可用,就該懊惱,懊惱。”櫻桃結果了,花園裏很安靜,但要想讓櫻花年年開,園主還是要付出很多心血的。
古人賞櫻的熱情不亞於今天的櫻花。張繼有壹首詩,講的是壹夜清雨之後,櫻花盛開。黎明時分,人們迫不及待地邀請人們壹起觀看,於是他們急忙圍著樹觀看,以樹為中心,在地上留下了許多腳印。當時人們對櫻花的迷戀可想而知。
古人賞花也喜歡夜遊,櫻花也不例外。皮日休詩“萬樹水香麝香風,蠟熏花雪。半夜裏,我高興不起來,醉客要開明月。”我有燭光夜遊和花叢下的盛宴。櫻花的淺紅色好像是用蠟燭染的。
古往今來眾多賞花的人中,還有壹個人很有個性,所以留下了精彩的談資。這個人就是張,宋朝宰相的兒子。此人相當妓女,愛在粉堆裏閑逛。有壹天,櫻桃樹開花的時候,他帶了幾個美女,喝了酒花了,突然說:“沒有人比這位先生更漂亮了!”“將* * *和侍妾都消滅了。
在其他故事中,張毛慶熱愛花卉和園藝,有時會有驚人之舉,如在壹棵高大的香椿樹頂上嫁接牡丹,並邀請樓上的人欣賞。這麽說吧,不管是櫻花引誘他癡情,還是他對花草樹木的大愛,都只是偶然被櫻花激發了靈感。“沒有人比這位先生更浪漫”這四個字,大概是古往今來櫻花得到的最高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