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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鑒的翰林學士

唐代官制的另壹個重要特征是翰林學士壹職。初唐時,太學設在紫禁城,是為皇宮供奉的場所。但唐初的翰林院,不僅有文字學、經學的學者,還有占蔔、醫藥、棋藝、武術等各種專門的藝妓人員。他們定時值班,在院中等候皇帝召見,陪天子下棋、繪畫、寫字、占蔔、治病。壹句話,他們各自用自己的專業知識為皇帝服務。此外,皇帝還經常召集壹批文士作為顧問的私人職員。比如在《唐·姚輝翰林院》中,唐太宗曾帶著余士南等才人作為弘文館學士,“在禁中相見”,參與討論。《新唐書·劉壹傳》記載在時,劉義之和袁被召進紫禁城。“秘而參之於時政,以分丞相之權,謂之‘北門學士’。”到唐玄宗時,翰林學士之初,《新唐書·關白誌義》說:

玄宗初置《翰林候詔》,以張碩、陸健、張九齡為例,兼顧四方,回復文章;然後,他把語文書當劇看,很多文件都拖了。他選文士,名“翰林祭祀”,與集賢書院學士分制。開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改為翰林學士,設學士院,專管內部生活。凡是服從將軍,發號施令征服的,就用白麻。後來,我選擇了更重要,而禮貌讓我的親戚受益。號為“內相”,以為天子私。

翰林學士出現後,正式劃分了漢書的寫信權,所以皇帝的命令分為內外制。翰林學士書寫,直接從禁發出,故稱“內制”,寫在白麻布紙上;舍人寫的漢書是外朝寫的,所以叫“洋制”,寫在黃麻紙上。內部系統主要是重要的書信,比如拜將軍、下令征討、立皇後、立太子等,外部系統只是壹般的書信。比如白居易,曾經擔任中國書法家,翰林學士。他收藏的書信有“翰林書”和“翰林書”兩種,從中可以看出內制與外制的區別。

翰林學士是在壹般行政系統之外派出的,不分級別和職級,沒有吏部。據說原來的定額是六員,但“唐翰林院”說真正的“出命,無定數”,從六部尚書到校對員。安史之亂後,由於天下用兵頻繁,軍務眾多,密詔皆出自國子監。所以翰林學士的地位就更加重要了。很多重要的軍事事務甚至都不和中書省商量。據《舊唐書·魯直傳》記載,德宗年間,靖遠兵變,天子出逃,翰林學士魯直“止步追隨”。“雖然有屠夫,但大多尋求參與決策,所以當時的目的是‘內政’。”憲宗年間,他選擇了壹個在京城很受器重的學士學生作為學士事業。工作人員被禁止保守秘密,權力只是重要的。元稹《《單身漢》翰林承旨錄》說:“大聖旨,大棄子,丞相秘畫,內外密演,大註意者,無不可,他人無所參加。”實際上,翰林學士事業的這種權限,不僅僅是起草文件和詔令,還可以直接給朝廷出謀劃策,劃分外相議政的權力,可謂名副其實的“內相”。

至於五代,翰林學士的選拔還得經過嚴格的考試。據翰林院記載,晚唐長興元年(公元930年),翰林學士柳永(X &;amp聲虛),信中說:

我看了我們醫院的老做法,光棍住進了醫院。除了中書舍人先生不試,其余官員都是先試麻制(冊封、赦免、任用等詔書)、答範(少數民族或外國的文書)和批答(對臣下章表處理的答復),每首詩和賦,編號五題。如果測試在同壹天內完成,它將被接受。以前雖然有號召考試的名義,但沒有參加考試的現實。每次有新光棍節的號召,或者有幫助的,提前準備五個問題,沒有幫助的當天就要起草,很少成功。去留取決於天梯傳媒,壹切得失歸於黨派之爭。今後凡欲停止在我院試詩試賦的新學士,只試答三題,* * *,仍請宮內廳給他出題並定字數,並支付在我院試的費用。

劉紹這裏所說的“本院舊習”,指的是唐末初年的事。至於選學士為事業學士,完全由皇帝決定。五代國子監會議記錄說,在天成三年(公元928年),明宗說,“我是秩序的壹員。從我本人意願,不論官職,學士以上,仍歸入翰林誌。”

唐代翰林學士入院後,要做壹年見習生,遷聖旨後才有資格執筆種草。如果升了學士,可以在短時間內正式拜中書舍人,然後進入相。元稹《翰林承令學士錄》說,憲宗至穆宗時十七年,承令學士為“十壹人,九參與大政”。長慶以後,每個朝代出自翰林的宰相壹般都占壹半到五分之四左右,開創了後世以翰林相敬的先例。

翰林學士作為皇帝的機要秘書,被皇帝視為“私臣”。所以唐朝後期權力擴大的時候,皇帝經常依靠他們來對付宦官。比如,順宗任命王為翰林主持“永貞革新”,奪取宦官兵權時,扼殺這壹革新的第壹招就是砍掉王的學士職,讓王沒有理由“內議公事”。文宗年間,翰林學士李遜在皇帝的支持下,計劃懲治宦官。可見,翰林學士在晚唐各派政治勢力的鬥爭中,具有重要而微妙的政治地位,因此在仕途上最受人們推崇。明清時期的翰林雖然沒有直接了解政事,但習慣上總是選擇翰林作為貴族的選擇,並不是因為翰林出身不拜丞相,還是唐宋以來傳承下來的風氣。

唐代在京有行政系統外的派遣官,即翰林學士,外臨時派遣官有支、戶部、鹽鐵運部三個司。他們是三個獨立的部門,各有使節處理事務,直到五代才合並為壹職,稱為“三司”。三師中,“占盡天下”的鹽鐵轉運最為重要。轉運使和鹽鐵使是兩個崗位。轉運使負責運糧,鹽鐵使負責買賣鹽,還負責銅鐵采金。《新唐書·食記三》記載,開元二十壹年(公元733年),裴耀慶為荊。由於京城下雨,糧食運不出去,糧食貴。姚慶提出了運糧的方法,解決了關中缺糧的問題。玄宗拜姚慶為黃門侍郎,也是江淮轉運使。在任三年間,他通過水路運輸了700萬噸糧食,通過陸路運輸了30萬噸傭金。據《食貨誌四》記載,天寶至至德間,鹽的價格為10元/桶。甘源元年(公元758年),鹽鐵鑄幣使五齊首先提出了食鹽的管理辦法,在產鹽區設置監獄,獨占天下食鹽。每鬥時價從65,438+00元增加到65,438+06,5438+00元,到德宗貞元四年(公元788年)以後。政府借此牟取暴利。順宗年間,單鹽茶稅年收入就達665萬元。這種巨額利潤必須轉移到關中,而轉移工作主要依靠鹽收入,鹽利與轉移合二為壹。所以第五任齊國鹽鐵使的時候,也掛了轉運使的職。後來鹽和鐵的運輸使合成壹個位置成為可能。鹽鐵專賣也得到空前發展,成為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項目。所以《舊唐書·食貨記》說:“歷末,天下之富相連,總收壹千二百萬,鹽利壹大半。”那時候壹年的收入基本是以東、西、八路、四十九州為單位。可見鹽鐵轉運的地位相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