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歐洲掀起了大規模的獵巫活動,不僅是女巫,壹切與魔法有關的東西都在獵巫範圍內。現代學者經過研究認為,當時人們之所以對這種愚蠢的狩獵行為如此熱情,與對黑死病的恐懼和百年戰爭帶來的動蕩有關。女巫被視為魔鬼的仆人,專門為撒旦服務,把自己的靈魂交給撒旦享用;在神學家看來,魔鬼是邪惡的化身,撒旦和地獄之王。有人說撒旦其實是壹個傲慢又嫉妒的墮落天使路西法,被送進了地獄。《聖經》拉丁文版詩篇96篇第五節說,外在的神都是妖怪;《新約啟示錄》第12章也提到:
12:3天空中又出現了壹個標誌。有壹條紅色的大龍,有七個頭,十只角,頭上戴著七個皇冠。
12:4他的尾巴拖著天上星星的三分之壹,落到地上。龍站在即將臨盆的女人面前,等著她臨盆,把孩子吞掉。
12:5婦人生了壹個男孩子,他要用鐵杖轄管萬國。他的孩子被帶到神的寶座前。
12:6婦人就逃到曠野去了,神在那裏為她預備了地方,使她可以被養活壹千二百六十天。
天堂裏發生了戰爭。邁克爾與他的天使和龍戰鬥,龍與他的天使戰鬥。
12:8沒有勝利,天上也沒有他們的位置。
12:9龍是古老的蛇,名叫魔鬼和撒旦,欺騙了整個世界。他被摔在地上,他的天使也壹同被摔。
人們認為《聖經》這裏所描述的,正是路西法率領大軍討伐上帝的過程,也是《聖經》中苗寫靈戰最著名的壹段話。奧古斯丁把魔鬼描述為“猿神”,是上帝的主要對手。他們可以化身成人,擁有很多特殊的能力,也能讓出賣靈魂的人獲得各種超自然的力量,各種世俗的快樂,甚至各種毀滅壹切的能力。魔鬼不僅能讀心術,還能讓人瞬間移動到任何地方。
教會學者說,如果上帝有三張臉,那麽魔鬼就有無數張臉,是無數邪惡的化身。—獵巫運動最著名的領袖、最具權威和影響力的惡魔學者海因裏希·克雷默和詹姆士·斯普林格(James Sprenger)在《malleus maleficarum》中指出,那些與魔鬼訂立契約,將自己的靈魂出賣給魔鬼的人,就是魔鬼的後代,也就是能夠傷害人,使人邪惡的男巫和女巫。他們認為,這種與魔鬼做交易的人,不僅能造成不幸,還會使用收買人心的法術;他們可以讓愛情無敵,治療不孕不育;也能讓人壹夜暴富,獲得驚人的名利。
出版於15世紀晚期的《Malleus maleficarum》是壹部巫術和魔法的寶庫。而且這本書還非常詳細地記錄了女巫的罪行,並列出了消滅女巫的標準。中世紀的祭司們在給那些被魔鬼蠱惑的人驅魔時,不僅用聖水、聖餅和十字架,還會背誦壹長串咒語,趕走附身在人體內的魔鬼。因此,為了拯救那些受到魔鬼誘惑的人,中世紀的牧師們決定大規模獵殺女巫和男巫。雖然巴黎工會在公元829年通過了反對巫術的法律,但在那之後,宗教裁判所大多把時間和經驗花在對付異教徒上,所以沒有多余的力量去關註女巫和男巫,所以在14世紀期間沒有發生大規模的巫術迫害。1324年,方濟各會的宗教是理查德?瑞德在愛爾蘭判12人巫術罪名成立,包括7名女性和5名男性。他們因拋棄基督、侮辱聖地、向時而以摩爾人、時而以黑狗和公貓形象出現的魔鬼獻祭而被定罪。被告還承認在被斬首的罪犯頭骨中使用未清洗的嬰兒大腦、特殊植物和其他無法形容的汙穢來練習令人陶醉的藥物。而在公元1335年,圖盧茲的宗教裁判彼得?蓋伊審判了幾個女巫,用嚴格的行為迫使她們承認與撒旦訂立了契約,並參加了崇拜地獄之王路西法的狂歡派對。雖然被告後來翻供,但還是逃脫不了被燒死的命運。
當時人們相信女巫和男巫會造成天災、瘟疫等不幸事故,但這些奇跡般被處死的巫師在短時間內達到50萬到10萬人。有人認為真實數據應該是這個數字的兩倍或三倍;1485年,41名女巫在奧地利大公國內被燒死。1609年,600名巫師在波爾多法庭的管轄範圍內被判有罪,他們中的大多數被綁在火刑柱上燒死。15年間,洛林有900多名女巫被判刑,甚至有壹名牧師在公元1611年作為巫師被活活燒死。巫術迫害之所以受到如此廣泛的牽連,最主要的原因是當時的宗教裁判所鼓勵告密者,很多人為了避免被追殺而通過告密者犧牲其他無辜的人。
當時宗教裁判所審判女巫的方法往往不合理,比如把女巫扔進河裏,浮上來就是有罪,沈下去就是無罪。總之,只要被宗教裁判所審判,幾乎沒有人能幸免,因為按照當時的標準,每個人都是巫師。歐洲的獵巫活動持續了200多年,殺害了10多萬無辜的人,而受害者大多是女性,因此成為了歷史上不可磨滅的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