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是補充耕地的主要渠道。實施耕地占補平衡制度,主要是通過實施土地整治工程,因地制宜,剝離耕作層,改良土壤,綜合治理田、水、路、林、村,使新增補充與占用耕地數量和質量相匹配。耕地占補平衡在數量和質量上嚴格按照“占壹補壹,優勢互補”的原則。對因自然條件不能達到占用耕地質量的,按等級進行數量和質量折算,通過增加壹定面積實現耕地占補綜合平衡。
法律依據:《國土資源部關於耕地數量與耕地質量相結合實施占補平衡的指導意見》(1)指導思想。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嚴格耕地保護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占補平衡對工業化、城鎮化占用耕地的補救作用,大力推進土地整治,實施耕地質量轉型。通過耕地占補結合改革,既能實現耕地建設占壹補壹、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又能保證耕地占補在數量和質量上的平衡,滿足工業化和城鎮化的需要,支持穩增長的重點建設項目及時落地,實現經濟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