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三要素,即“用筆、成構、章法”,是書法學習的內容。
因為書法中的五行離不開“用筆寫,形成結構,構成”,所以在書法的學習中,任何人都要先學會如何正確書寫,學會正確的用筆方法,目的是通過毛筆、毛筆在紙上的運動,成功地寫出有骨、有肉、有生命力的線條。書法本身就是線條的藝術。
根據書法的演變歷史,書法字體可分為篆書、隸書、楷書、行書、草書。
1,篆書:篆書是大篆和小篆的統稱。距今3000年的甲骨文是傳世的最早可辨認的文字,主要用於占蔔。筆法細而有力,直線較多。有方筆、圓筆、尖筆,寫字有很多“吊針”。大篆是指金文、青銅器、六國文字上的銘文,保留了古代象形文字的明顯特征。小篆,又名“秦篆”,是秦國的常用字,也是大篆的簡化字體,其特點是字形統壹工整,比文淑更易書寫。
2.隸書:隸書又稱韓立,是漢字中常見的莊重字體。其書寫效果略寬平,橫畫長豎畫短,呈長方形,講究“蠶頭鵝尾”和“曲折”。隸書起源於秦朝,由程邈編撰。東漢時達到頂峰,對後世書法影響很大。書法界被稱為“韓立唐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