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年間的大事:
康熙六年(1667)六月,鰲拜被俘,索尼去世。七月初七,14歲的康熙皇帝正式執掌朝政,在太和殿受到祝賀,向天下大赦。然而,僅僅十天後,鰲拜就殺了輔政大臣蘇克薩哈。沒過幾天,他就和轉弼龍壹起被提升為壹等公,實際政局並不由康熙皇帝直接掌控。當時康熙皇帝經常叫年輕的侍衛在宮裏鬧壹出滑稽戲。康熙八年(1669年6月14)5月16日,他在鰲拜開會時突然下令將這些侍衛逮捕。牧師討論了鰲拜的30大罪,並要求懲罰他的家人。康熙皇帝看了鰲拜的功勞,赦免了他的死刑,並將其拘留,但他殺死了鰲拜和他的黨羽的許多兄弟和侄子。不久,鰲拜死在了禁地。僅存的輔政大臣秦碧龍,因與鰲拜長期勾結,被削為太師、壹等公。康熙皇帝由此徹底奪回朝廷大權,開始了真正的親政階段。
康熙十五年(1676),陜西王和福建耿在清軍的夾擊下投降。廣東的尚誌新也在康熙十六年(1677)投降。陜西、福建、廣東、江西都已平定。吳三桂被局限在湖南壹隅,外援日漸減少。但清軍已從江西進入長沙,其失敗早已成為趨勢。康熙十七年(1678)三月,吳三桂在衡州稱帝,國號周。幾天後,他因焦慮而病倒,並於8月去世。吳三桂死後,他的部將迎來孫子吳世貞即位,退居雲貴。此後,清軍陸續收復湖南、廣西、四川。康熙二十壹年(1681)冬,清軍攻昆,吳世璠自殺,三藩被平定。據多方面記載,清軍在平三藩造成的平民大屠殺,不僅發生在四川、雲南,其他相關地區也有發生。比如江西被屠殺的人數就相當多。“玉與玉難辨,老老少少死於鏑,婦孺皆知為囚,屍骨遍地,百姓無類。”
與臺灣統壹
康熙二十年(1681),鄭經中風去世,明鄭發生政變。年僅12歲的鄭克雙繼位燕平王,權力實際上掌握在馮希範和劉國軒手中。鄭官員的向心力開始動搖,負責與清朝媾和的傅甚至想成為局內人。福建巡撫姚啟勝認為這是進攻臺灣省的好機會,向康熙皇帝推薦了施瑯。康熙二十二年(1683),康熙以施瑯為福建水師提督,出兵攻臺,在澎湖大敗率領的鄭水師,隨後投降土。康熙二十三年(1684),清政府在臺灣省設置壹府(臺灣府)和三縣,即臺灣縣(今臺南)、鳳山縣(今高雄)、竹羅縣(今嘉義),劃歸福建省,並在臺灣省設置巡撫1名、連長1名、副司令2名、士兵八千人。澎湖有個副將軍,帶著兩千兵。從而加強中央政府對臺灣省的管轄,促進臺灣省的經濟文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