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在古代,儒家提倡的婚嫁禮儀中,男女遵循“無媒妁不婚”的原則,將媒妁之言立法,意思是婚姻雖由父母決定,但必須有中間人撮合,這個中間人就是媒人。
古代人結婚前的三媒是指:男方的媒人;女方的媒人;雙方的媒人。
在古代,婚前六訂婚是指除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之外,從訂婚到結婚,婚姻禮儀的形式也要按照“六訂婚”來完成。”“六訂婚”是指婚姻締結過程中的六個環節,也可稱為“六禮”。”六名雇員是:
1,納才:男人向女人家求婚,送的是禮物,是禮貌的象征性禮物。
2.問名字:男方問女方的名字和生日來占蔔。
3.那吉:占蔔之後,根據吉兆,報喜,送禮,表示願意訂婚。
4.征兵:訂婚並把聘禮正式送到女方家。
5.邀請日期:選擇吉日結婚,征得女方家人同意。
6、親迎:新郎親自到女方家迎娶新娘。
三茶意味著男女之間非常隆重的結婚儀式。古代流行於江南壹帶,訂婚時壹般是“茶”。結婚時的“茶”;合租時的“茶”。
綜上所述,三媒、六合、三茶、六禮,都是儒家倡導的婚姻禮儀形式,言必行,行必有果;君子壹言,駟馬難追;壹旦做出承諾,任何壹方都不能反悔。那時,受法律保護,雙方都必須信守承諾,維護自己的權利和名譽。儒家非常重視“禮”,這是壹種相對復雜的禮儀形式,即三媒六約、三茶六禮,表明儒家非常重視婚姻大事。但在我國歷史上的民俗中,人們往往並不完全遵循三媒六約的程序,婚姻禮儀環節會根據各地習俗不同程度地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