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重視歷史著稱於世的中華民族,對這種現象描述得最多。雖然正史的編纂者多為孔子的弟子,他們對怪力之亂保持沈默,不惜冒斬首之險,不僅褒揚皇帝,甚至反對排佛,但他們對鬼神持嚴肅客觀的態度,《二十四史》中仍有不少關於此類事件的記載。古代寫史書的制度是皇帝在世的時候不能看。歷史上只有幾個皇帝活著的時候看,把歷史學家殺了。我們處理重大政治事件都不怕得罪皇帝,更何況是處理與原則無關的人民事務,更何況是儒家反對的佛教輪回說!)
第壹節不是由於無知
中國正史中最早記載生命來源於知前生的是東晉人楊虎、包亮,載於《晉書》。《楊虎城傳》雲:
“楊虎五歲的時候,讓奶媽拿金戒指。護士說,“妳以前沒有這個東西,”但我在鄰居李東垣的桑樹上找到了它。大師很驚訝,說:“我死去的兒子丟了,我為什麽要拿?”奶媽壹句話,李就難過了。人因時而異。”
五歲的楊虎教護士給他帶金戒指玩。護士說:“妳沒有這個東西。”楊到隔壁鄰居李家的桑樹上,拿到了那枚金戒指。店主驚訝地說:“這是我死去的兒子丟失的東西。妳怎麽能拿!”護士詳細跟我說了原因,師傅覺得很難過。當然,楊虎被認定為死去兒子的轉世。後來做了東海太守的鮑良,對自己以前的生活記得比較清楚。他還在五歲時告訴父母:“我生在曲陽,九歲就死了。”父母尋訪,得曲陽李,“推之,皆驗之”,證實確為李亡子轉世。
第二節重生
說有靈魂是不死的或者死後有上帝知道什麽是很奇怪的,身體只是壹個精神體和房子的活證明。借屍還魂的事態是某人死後復活,其人格和記憶完全轉化為另壹個已經死亡的人。有證據證明。
這種奇怪的事情比記起前世的事件要難得多。但往往與民事訴訟有關,所以在正史中也有記載。如《金史·五行史》雲:
“大定十三年(1173),尚書省奏:宛平張小山有子,大定十二年三月,病死,黃昏起死回生。雲本是個好老鄉,王建子是個女兒,Xi兒前年去世了。以家事建測,可以用正當的方式。此假屍復活,擬給付王建偉。夫子曰:“若是如此,恐怕小人爭權奪利,弄虛作假,違人倫,止盡孝心。”
張小山的兒子相處得很好,他的精神變成了王建的死和兒子的喜,他能做王建的家務。雖然證據確鑿,但金世宗還是決定放回張小山,防止奸詐之人競相詐騙。但是,這件事畢竟震驚了皇帝,永載史冊。
《明史》中也有記載,洪武二十四年(1391),河南龍門的民間婦女會牡丹,在袁碼頭死後三年,借屍還魂。
第三節死後復活和神遊
死後復活,經歷死亡和死後的境界,無疑是死而不亡的有力證據,是打開死後黑門之鎖的鑰匙。這種事件並不是絕無僅有的,比回憶前世,借屍還魂更常見。在中外古籍中,如柏拉圖的《理想國》中,有很多關於士兵艾爾死而復生的記述。他所說的死後經歷,大部分是上天堂,見死去的親人朋友,大部分是被哈迪斯誤抓,放回生。死後的經歷,哈迪斯的地獄,天宮的處境,盡人皆知。
這類事件在正史中有記載,如:元初元年(公元1年)二月,朔方廣目女子趙春病死,收殮靈柩,六日後起死回生。她說看到死去的父親說:“二十七歲,死了不合適。”太守譚帶著壹個大臣出場了。(漢書)
建安四年(199)二月,武陵女子李娥死,葬於城外十四天。有些人在墳墓裏聽到聲音,送來棺材,復活了。註:李鄂很了解黑暗中發生的事情。(《後漢書》)
甘寶的父親在東晉時有壹個寵妃,母親很嫉妒。甘保的父親去世下葬時,甘保的母親把這個姨太太推進甘保父親的墳墓裏活埋了。十幾年後,甘寶的母親去世,由於安葬的原因,發現父親和姨太太蹲在棺材上,漸漸有了呼吸,擡著他們回家。據說甘寶的父親總是帶著她吃喝,陪著她睡覺,愛她如命。家裏運氣好壞,需要告知,學校也會知道。甘保的哥哥經常生病,他死了,很久都不冷。後來他說起天地間的鬼神,感覺像做夢壹樣,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看到這裏,幹寶收集了從古到今神奇怪異的東西,寫成了《尋神記》。(《晉書·甘寶傳》)
戴陽,吳棟吳興長城人,十二歲病死,第五天就死了。他聲稱天帝任命他為收酒官,授予他左夫,派他去蓬萊、昆侖等仙山,但很快就被送了回來。從此占蔔奇妙,知東吳將死,病而不仕。(《晉書·戴陽傳》)
隋信顏之任隨州刺史,後遷至瀘州,治道良好,信佛,在城內建兩塔。開十壹年(591),漳州人張遠猝死,幾天後復活。他說他漫遊到了天堂,看到了新建的寺廟,非常漂亮。《人雲》是瀘州刺史辛所作。當閻誌聽說他知道自己將不久於人世時,這壹年他真的死在了州府。(《隋書新顏傳》)
遼國子弟,從皇帝那裏打獵,從馬上摔了下來,死而復生。他們說,他們被帶到壹個城市,宮殿很寬敞。那些穿著深紅色長袍的人坐在殿上,在左右兩邊等候。其中壹個說:“我錯抱了妳。”為了表示,我寫了官位最重要,活了77年。收鬼人擠進大峽谷,跌跌撞撞。這個故事是在報紙上聽到的,皇帝下令把他的話記錄下來,後來都應驗了。(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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