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古今官職等級?
周朝:這壹時期,國家的最高君主成為“王”,又稱“天子”、“天王”。皇位壹般由長子繼承(見宗法),王位的預定繼承人稱為太子。王的妻子叫“侯”。此外,諸侯的封地稱為“國”,大夫的封地稱為“市”。他們都是天子的臣民。皇家機構是中央政府,總督和醫生的機構是地方政府。軍政大權掌握在王室和外戚手中,巫史地位大打折扣。王以下地位和權力最大的是太師、太傅、太保(合稱三公)。國王年幼或不在時,可代行國王權力。這壹時期形成了以清史為首的政府部門,是最高行政長官,同時主管軍事、行政、外交等事務,壹般由2、3人擔任。清朝以下,開始有了明確的職責分工,司徒雷登主管土地和勞工;司馬掌管軍事;司空負責土建施工;斯科特負責懲罰。太史的職位很高,與三公、大清官員並列,但職權範圍要小得多,主要是掌管歷法、起草政府文件、記錄國事等等。禦史管檔案,太蔔管占蔔,宗伯管禮儀祭祀,樂師管音樂教育。項是輔導君主禮儀的臨時職位,壹般由王侯、官員或名人擔任。掌管王家事務的叫“宰”,掌管王家膳食的叫“備”,掌管王家車馬的叫“仆”,掌管宮門侍衛、傳授武功的叫“師”,守衛宮門的叫“武士”。西周時,宦官在宮中做雜工,稱為殿民。封臣的官職與皇族大致相同。執政的大清由周天子任命,世代稱為“清”,但不能稱為“清史”。商朝的國家政權是以商王為核心,其他結盟部落和順從部落首領為補充的家族制。這個政權的支柱是王上的國王。在這個時期,很難嚴格區分商朝國王的國事和私事。商朝的官僚體系大致可以分為所謂的朝廷官員和外朝官員,而這些官員都是中央官員(當然處理商王私域事務的宰也可以算是地方官員)。商朝實行分封制,地方由諸侯統治,諸侯內部設官。目前發現的甲骨文中沒有這方面的記載。商朝的朝廷官員有兩種,屠夫和大臣。這些官員主要處理王上的私人事務,包括他的私人領地和王冠的內部管理。Slayer的地位很高。在某些情況下,他作為王上的代表直接處理政府事務。據《史記·殷本紀》記載,殷是武丁,而且“三年不說話,朝政便由決定”。大臣分很多種,有負責農耕的,有負責向朝廷祭祀的,有負責祭祀的,有負責守衛的,有管理王上私人軍隊的。大臣的等級也是千差萬別,有的是商王的親戚,有的來自順從的部落,有的甚至屬於奴隸身份。但是,作為大臣,許多奴隸成為了傑出的大臣,如商湯的伊尹和武定的傅說,他們都是從奴隸晉升為宰相的。外朝官是處理國家事務的官員,以殷為首,另有蔔算、編算、亞服等名號。殷相當於後世的宰相,最著名的是伊尹。伊尹,姓名,是尹的正式名字。支壹曾經是“辛家的臣子(待嫁的奴才)”,受到商湯的賞識。“唐舉任國民政府”。據《史記·殷本紀》記載,商湯死後,繼位的外丙和任重相繼去世。伊尹立唐長孫太甲為王。太甲即位後,違反商湯律例,專橫跋扈,被伊尹流放到童(河南禹城東北),伊尹代王。三年後,泰嘉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後悔了。伊尹這才歡迎他回來,“授之以政”。伊尹的兒子伊尹也身居高位。“太武帝立伊伊為相。”。蔔和左是宗教官員,相當於羅馬時代的祭司,但地位遠不及羅馬祭司。其中,布作為大祭司,權力很大,他的編書之職相當於後世。他是負責記錄的官員。亞夫是武官,指揮軍隊,分為亞、亞、亞,但具體職位和等級的區別不詳。商朝武官還有其他頭銜,如射(統帥弓箭手)、犬(主管商王狩獵)、守(重要守備總長)。商朝地方諸侯有侯、伯、門、典等不同的封號。侯、伯為大諸侯,門、典為小或遠。與後世不同的是,商朝保留了前代母系社會的壹些特征,女性也可以立為諸侯,指揮軍隊。甲骨蔔辭中有“辛四部,鎮豪三千,鄧,胡傳□”之說,辛四日,請傅浩統率萬余大軍討伐某某地。這裏的女人是商朝國王武丁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