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婚禮習俗是以受禮、問名、納妾、受禮、邀客、迎親等“六禮”進行的。納才:男方找媒人提親後,女方同意提親,男方準備禮物到女方家提親。問姓名:求婚後,媒人問女方的生日和姓名,為結婚儀式做準備。
納吉布:媒人去廟裏占蔔,選了個吉日舉行婚禮。征兵:雙方都準備好彩禮。邀約:讓媒人去女方家宣布結婚日期。婚禮:吉日壹到,男方會親自去參加婚禮。
結婚“六禮”後,新娘進入過渡期,回到娘家“省親”,直到新娘進入生育期,二代舉行生育儀式。從此婚禮只是壹種家庭慶祝紀念日,按紀念日慶祝(用“花”舉行隆重的慶祝儀式,稱重婚酒),每年慶祝,直至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