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的女主人公常勇年輕時不幸失明,被在鉛礦工作的父母遺棄,由做扳手工的爺爺撫養。爺爺為了能讓她在這個落後野蠻的縣城裏生存下去,用留短發、穿男裝、穿束腹、站著撒尿、藏月經帶等方式“強迫”她埋葬女性身份,並“閹割”她的性別。
小說的主人公楊德清失去了雙親。和常勇壹樣,兩人都是沒有父母保護的弱小生命。他靠著交城縣最卑賤的工作生活,沒有人看得起他,當然也沒有女人看得起他。在這個荒誕的世界裏,年輕男性常年得不到滿足的性欲被傳遞給了壹頭死豬,卻在高潮邊緣被發現。他受到驚嚇,失去了性能力,這對於舊社會底層的無知者無疑是壹種“閹割”。
被閹割的女人遇到被閹割的男人。在這種情況下,性別丟失了,性別壓迫在某種意義上被消解了。她和他不再分男女。她和她在這個“吃人”的底層環境裏是壹樣的命運,都只是想以壹個孱弱的身體與無知貧窮的外界和自己懦弱壓抑的內心頑強抗爭的人。
處境相似的常勇和楊雨晴互相照顧,互相關心,互相理解。常勇被強奸,還懷了孩子。楊雨晴悄悄帶她去墮胎,每天給她送飯,晚上留在她家照顧她的安全,從不“欺負”她。她在知道不是他做的之後,從來沒有像別人壹樣鄙視和疏遠過楊拓青,甚至心甘情願地忍受他對自己“無能”而產生的暴戾情緒。在他眼裏,常勇是個女人;在她眼裏,楊雨晴是壹個男人。她和他都把對方當成正常人,甚至是親人和戰友。
但在無知的縣民眼裏,常勇和楊雨晴都是不男不女的妖怪,是豬狗不如、命如糞土的卑賤之人。沒有人關心她和他的生命和尊嚴。而她和他都不甘於命運。為了反抗自己的命運,常勇在楊壹清的帶領下,選擇了做“屍體”,以這種殘忍而自虐的方式來贏得人們的關註和尊重。
在占蔔中被“靈魂”附身要求好運或厄運的人。自東晉開始,中國民間就有壹種叫“伏伏”的迷信活動。人們經常在正月十五向神靈請示,詢問來年的耕作、桑編和功名。新中國成立後的很長壹段時間裏,這種殘酷、血腥、迷信的互動仍然在壹些落後的貧困縣或山村中延續。
常勇和楊雨晴通過這種極端的玩法,確實獲得了全縣人民的關註和敬畏,甚至在他們身邊撈了點錢,但本質上,人們還是沒有把這兩個人當人看。最終,楊壹清因身體嚴重殘疾去世,常勇也自焚身亡。在某種程度上,她和他都獲得了精神上的重生,但現實是以“死”來實現這種救贖,而不是以“生”來實現。這樣的結局難免讓人覺得諷刺和悲哀。就這樣,凸顯了世界的荒謬。
由於作者自身的生活經歷和時代的特殊性,小說中壹些殘酷血腥的場景和情節,難免會讓初次閱讀孫頻作品的讀者產生壹種“連呼吸都是痛苦的”的閱讀感受。很多讀者反饋“讀不下去”,但正是這種“讀不下去”才體現了閱讀孫頻小說的意義。
我們習慣了回避那些殘酷而痛苦的記憶,久而久之就會忘記,那麽造成這些重傷的事件又怎麽可能不重演呢?只有積極面對這種“迫在眉睫的痛苦”,才能深刻理解那些處境悲慘的人的感受,才能認識到為什麽我們必須反抗性別、貧窮、階級等壹切壓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