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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常見的邏輯謬誤有哪些?

第1條:稻草人

扭曲了別人的觀點,讓自己更容易攻擊別人。妳無中生有地誇大、歪曲甚至創造別人的觀點,以使自己的觀點更加合理。

這是壹種極其不誠信的行為,不僅影響了理性的討論,也影響了自己觀點的可信度。因為如果妳能負面扭曲別人的觀點,妳就可能正面扭曲自己的觀點。比如小明說國家應該多投入預算發展教育事業,小紅回答:“沒想到妳這麽不愛國,想減少國防開支,讓外國列強有機可乘。”小紅犯了稻草人謬誤。

第2條:錯誤歸屬

從兩個事物之間可能的關聯,得出壹個事物是另壹個事物的原因的結論。看到兩個事物同時存在,感覺其中壹個是另壹個的原因。錯就錯在同時存在的兩件事未必有因果關系。也許這兩件事是同因的,或者根本沒有因果關系,* * *的直接存在只是巧合。

壹件事先於另壹件事發生並不意味著兩件事之間壹定有因果關系。例如,小紅指出,在過去的幾個世紀裏,全球海盜數量減少,全球氣溫升高,由此得出結論:海盜數量減少造成了氣候變化,海盜可以降低全球氣溫。小紅犯了錯誤歸因的謬誤。

第三條:訴諸感情

試圖通過操縱別人的感受來代替壹個強有力的論點。操作感受可能包括恐懼、嫉妒、憐憫、驕傲等等。壹個邏輯嚴謹的闡述可能會引起別人的情緒波動,但如果只用情緒操作而不是邏輯闡述,就會犯訴諸感情的錯誤。

每個心理健康的人都會受到感情的影響,所以這種謬論很有效,但這也是為什麽這種謬論是壹種低級不誠實的手段。比如小紅看到小明在餐廳吃狗肉,就上前訓斥:“妳怎麽能吃狗肉?小狗多可愛啊,跟小孩子壹樣,妳忍心傷害孩子嗎?”小紅犯了訴諸感情的謬誤。

第四條:謬誤。

看到別人的論述水平很低,或者看到別人的論述有謬誤,就認為別人的觀點壹定是錯的。很多時候,辯論賽的贏家不是因為觀點正確,而是因為更好的辯論技巧。作為壹個理性的人,不能因為別人的論點有謬誤或者錯誤,就認為別人的觀點壹定是錯的。

例子:壹個倡導健康飲食的人在電視上發表了壹個荒謬的飲食理論,以推廣健康飲食的概念。小紅看了之後覺得健康飲食是騙人的,於是開始每天暴飲暴食。小紅犯了個謬誤。

第五條:滑坡謬論

就好像A發生了,那麽Z就會發生,也就是說A不應該發生。而不是討論現在的事情(a),討論的重點轉移到從淫穢中走出來的極端的事情(z)。

因為拿不出證據證明A的發生壹定會導致極端的事情Z的發生,這是訴諸恐懼的謬論,也影響了人們討論A時的客觀性,比如小紅反對同性戀結婚,因為她認為如果允許同性戀結婚,那麽就會有人想娶桌椅。小紅犯了滑坡謬論。

第六條:人身攻擊

在討論時,攻擊或評論對方的性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並以此作為反駁對方論點或支持自己論點的理由。

人身攻擊不壹定是直接攻擊,也可能通過暗箭傷人、暗示觀眾等方式引起對對方人格的懷疑。妳試圖用妳對他人人格的攻擊來取代壹個強有力的論點。

更多關於人身攻擊。比如,當小明提出壹個關於基礎設施建設的合理建議時,小紅不相信小明說的任何話,因為小明不愛國,經常批評政府,不懂得感恩。小紅犯了人身攻擊的謬論。

第7條:訴諸虛偽

不要直接回應別人的批評,而是用批評作為回復——“妳難道沒有……”妳想用批評來回應批評,以此來逃避為自己辯護的責任。

用這種方式暗示對方是虛偽的人,但不管別人虛偽不虛偽,妳只是在回避別人的批評。比如小明和小紅爭論時,指出小紅犯了邏輯謬誤。小紅沒有正面為自己辯護,只是回應道:“妳之前犯了邏輯謬誤。”小紅在這裏犯了訴諸虛偽的謬誤。

第八條:個人疑慮

因為不了解或者沒有足夠的知識,就可以斷定壹個東西可能是假的。壹些非常復雜的概念,比如生物進化,需要壹些基本的理解和知識。

有些人認為這些東西是錯的,因為他們不理解這些復雜的概念。比如小紅指著壹塊石頭說:“妳說進化論是真的,那就讓這塊石頭給我進化吧。”小紅犯了個人懷疑的謬誤。

第九條:片面的謬誤

當觀點被證明是錯誤的時候,用特例為自己開脫。人類不喜歡被證明是錯的,所以當他們被證明是錯的時候,他們總是試圖為自己開脫。

人總是認為自己以前認為對的東西壹定是對的,所以總能找到理由問自己問題。只有誠實勇敢的人才能面對自己的錯誤,承認自己犯了錯誤。

比如小紅說她有特異功能,可以用塔羅牌推算出壹個未出生的孩子的性別,但孩子出生後,她發現自己的猜測是錯的,於是說算命先生缺乏信仰。小紅犯了片面的錯誤

第十條:非黑即白。

把非黑即白作為唯壹的可能性,卻忽略了可能性的存在。

用壹個簡單粗暴的偽二分法來掩蓋其他可能性的存在。我想通過非黑即白的選擇來誤導討論,破壞辯論的建設性。例如,在談到反恐戰爭時,總統說,如果妳不支持反恐戰爭,妳就支持恐怖分子。總統在這裏犯了壹個非黑即白的錯誤。

第11條:竊取參數

用循環論證的方法證明前提中包含的壹個點。這是邏輯智商破產的謬論,因為前提假設默認為真,然後循環論證證明。比如某本書說它說的都是真的,因為在這本書第壹章第二段,提到它說的都是真的。"

第12條:訴諸自然

認為壹個事物是“自然”的,那麽它就是合理的,必然的,更好的。壹個東西是天然的,並不壹定代表它就更好。自相殘殺是自然界的普遍現象,但大多數人認為我們不應該自相殘殺。

比如小紅認為吃草藥肯定比吃人工藥物有效,因為草藥更“天然”。小紅犯了訴諸自然的謬誤。

第13條:軼事證據

盡量用個人經歷或個案代替邏輯論證或有力證據。軼事證據比復雜的、結論性的證據更容易獲得,但要淺得多。

大多數情況下,量化的科學數據/確鑿的證據比個人經驗/軼事更可信。比如小紅爺爺,30年的老煙槍,現在80多歲身體還很好。小紅得出結論,吸煙對他的健康無害。小紅犯了軼事證據的謬誤。

第14條:德州神槍手

從大量的數據/證據中仔細選擇對妳觀點有利的證據,對妳不利的不要用。妳先開了壹槍,然後在子彈擊中的地方畫了個靶心,讓自己看起來像個神槍手。先確定自己的立場,再開始找證據,只找對自己有利的,選擇性忽略對自己不利的。

比如紅X會為了證明自己盡到了責任,到處宣傳自己撥了多少錢,卻從來不提自己公款消費的鋪張浪費。紅X會犯“德州神槍手”的謬論

第15條:中間立場

我覺得兩種極端觀點的妥協,或者說中間立場,肯定是對的。

雖然很多時候,真理確實存在於兩個極端的中間,但不能輕易認為只要處於中間位置,就壹定是正確的。謊言和真相之間的中間地帶仍然是謊言。

比如小紅認為疫苗會導致兒童自閉癥,孫悅從科學研究中得出疫苗不會導致兒童自閉癥的結論,小明認為兩種觀點的折中——疫苗會導致兒童自閉癥,但不是所有的兒童自閉癥——都是正確的。小明犯了中間立場的謬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