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我在網上搜索圖片,找到了這塊石頭,像壹根高聳的陰莖。它最好的時候,應該是在兩河流域漫長的沙塵暴中享受孤獨,現在卻收藏在巴黎的盧浮宮。它所屬的國家早已被黃沙掩埋,連同它的輝煌時代。穿梭機走出了時空的界限,它屬於全人類。其實沒有什麽東西是屬於全人類的。如果妳去盧浮宮看它,妳必須首先從法國人那裏買票。
如果只是壹塊石頭,盡管看起來像陰莖,但畢竟只是壹塊石頭,但它的重量顯然比所有玄武巖加起來都要重,它的價值就在於刻在上面的楔形文字,盡管歷史的風雨已經模糊了它,就像周傑倫的歌。
楔形文字,3500行,282篇,僅此壹項,就完全可以嘲笑壹種叫甲骨文的文字,這種文字刻在龜甲上,用於占蔔,書寫同樣古老國家的帝王家譜。文字伴隨著文明。詞語的組合表達了使用詞語的民族的思維方式和精神狀態。更進壹步說,文字的載體在某種意義上也表明了不同民族的個性,這更有想象力。不然為什麽有的載體像陰莖和不屈的石頭壹樣威嚴,有的載體卻是龜甲?
我找了代碼全文,找到了英文版,旁邊是中文翻譯。找不到楔形文字版,就算找到也不認識。除了壹些翻譯錯誤,我覺得我看到的文字不會有太大問題。畢竟已經過去了將近4000年,利益相關者早就銷聲匿跡了,研究人員只是在研究。所以,如果漢謨拉比法典在中國,就不會有馬克思主義在中國。會有謬誤,但不會有扭曲。歷史可以掩蓋壹部分真相,但同時也還原了壹部分真相。
現在看來,這樣的守則說得客氣壹點簡單,說得坦白壹點幼稚甚至荒謬。套用現在流行的歷史分析方法,這就是歷史的局限性。我可以說,如果我做壹個法典,至少會比這個漢謨拉比好,很多人不會否認,但這不會影響《漢謨拉比法典》作為漢謨拉比法典的地位。
(壹)君權神授
只要是君主政體,只要有法律,法律首先要表達的思想自然是“君權神授”。巴比倫是壹個君主國,《漢謨拉比法典》就是法律,所以“君權神授”是必然的。漢謨拉比國王用他所有的吹噓的話自我吹噓,說他是明智的,說他有權統治全人類,除了他說“漢謨拉比萬歲”,這涉及到壹個永恒的問題:誰給了妳權力?稍微聰明壹點的統治者是不會傻到等著別人來問這句話的。他會先給出答案,答案是神權。還有什麽能比上帝更神聖更有說服力呢?先給出答案,然後所有問題都尷尬,所有問題都變成廢話。誰比想到這壹步的統治者聰明?
“君權神授”這個詞早在我們反封建的時候就被批判得體無完膚了。現在大家都知道這是騙人的把戲。但在壹個統治者天天用宣傳機器宣傳“君權神授”的國家,我想沒幾個人不相信。如果他不相信“君權神授”,那我不相信他能過得好。姑且不論執政者能否說服民眾,至少表面上大家都聽話,這就夠了。人民相信“君權神授”。統治者不信,那遊戲就玩不下去了,那皇帝是刀,百姓是魚。我們大膽設想壹下,如果君主們自欺欺人,信奉“君權神授”,那麽他們雖然未必對人民負責,但卻要對上帝負責,這比對人民負責更殘酷。這不是和諧社會嗎?可惜,這是不可能的。本來騙別人是騙人的,結果我是最大的受害者,讓別人受益。世界上沒有這樣的人,更沒有這樣的王。壹個“君權神授”體現了漢謨拉比國王的智慧,壹切歸結於上帝,無需再解釋。回過頭來看我們自己,把“君權神授”的封建糟粕批判得那麽轟轟烈烈,不給別人留壹點余地,退路也沒有了。妳問古代的君王,他們的權力是從哪裏來的,他們理直氣壯地回答說:“至高無上的權力是上帝賦予的。”妳問壹般的統治者他們的權力從哪裏來,戰戰兢兢的回答:壹切權力來自人民。這時,眾人擡起無辜的臉,壹臉不解。不是說不了謊。作為統治者,如果妳不說假話,他根本無法相處,但至少妳說的假話有點技術含量。不要弄得像皇帝的新衣。壹句話孩子就爆了。
(2)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漢謨拉比法典:
第196條,如果壹個人挖出了另壹個人的眼睛,他的眼睛就要被挖出來。
第197條,如果他打斷另壹個人的骨頭,他的骨頭將被打斷。
第200條,如果壹個人打掉了他的同類的牙,他的牙也要被打掉。
很難想象世界上還有這樣的法律規定,這讓我們大開眼界。如果這樣的規定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含義的抽象表達,那麽就沒有必要列舉那麽多;如果是具體描述要做什麽樣的懲罰,那麽這些清單就遠遠太少了。我覺得很納悶。漢謨拉比的意圖是什麽?但不管他的本意是什麽,這樣的規定體現了平等,即平等主體之間的平等。不然怎麽會出這個?
第199條,如果他挖出了壹個人的奴隸的眼睛,或者打碎了壹個人的奴隸的骨頭,他將支付其價值的二分之壹。
首先要承認世界是不平等的,然後規定平等的主體應該是平等的,這才是公平的。平等對待不平等的事物,其實是壹種不平等。但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誰又能保證彈性處理必然平等呢?或許會加劇不平等。這大概就是人類的局限吧。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類似於孔子,也類似於魯迅,但很難與基督教相容。文化的本質是否隱約體現了文明的生命力?巴比倫文明早已失傳,中華文明如今也半死不活,但基督教文化似乎越來越蓬勃,令人羨慕。
(3)罰款
那時候,眾所周知,壹切都同樣野蠻。所謂的四大文明古國,只不過是因為野蠻持續的時間長了壹點。作為古巴比倫四大文明之壹,自然難逃其野蠻。那時候是亂世,人類的原始欲望蠢蠢欲動,到處都有進化不完全的影子。亂世用重典。剜眼睛,剁手,剝皮,抽筋,割胸,閹割,燒死,淹死,不能不佩服人類的智慧和想象力。我想不通怎麽會有這樣的法律,這樣的懲罰。雖然我們中國的祖先也熟悉這壹套,甚至漢謨拉比的那壹套也不過是在教別人如何在我們中國的祖先面前教他們用斧頭,但我還是不明白漢謨拉比是怎麽用法律規定這樣的刑罰的,巴比倫人怎麽會同意這樣的刑罰,就像我不明白我們祖先的骨頭裏流淌著怎樣野蠻甚至更野蠻的血液壹樣。我站在今天,想知道為什麽歷史是如此的荒謬和不可思議。我們的後代會不會也覺得我們今天很可笑,很不可思議?
周而復始,這就是歷史;荒謬歸荒謬,這就是規律。
兩河靜靜流淌,山石反射陽光,黃沙掩埋壹切。荒野上回蕩著受刑人的哭喊聲,觀看行刑的人們明亮的臉龐已經消失,無法追尋。懲罰,其實沒必要這麽殘忍,如果不是為了審美。
婚姻和倫理
壹個蘿蔔壹個坑,但是漢謨拉比對這些東西做了非常細致的規定。雖然男尊女卑,但法典在把女性貞操看得很重的同時,也給了男性壹些限制,比中國古代的“三從四德”要好,雖然好不了多少。人類其實有很多共同點。大男子主義,倫理,貞操,哪裏都壹樣。就是結婚,生活,做愛,妳還這麽講究。我覺得這主要是因為人類與生俱來的自私和占有欲。法典規定了對亂倫和通奸的處罰,說明亂倫和通奸會存在,不存在就沒有立法的必要。這種現象的存在,說明人本身就有這種欲望和沖動;但是法典規定了亂倫和通奸的懲罰,這表明人們不希望別人這樣做。可見,生活在《漢謨拉比法典》陰影下的人是如此的矛盾和疲憊。人們壹方面想強奸別人的妻子,另壹方面又不希望自己的妻子被強奸。人總是傾向於先想到自己,保護自己的優先,於是這種法律就應運而生了,但還是想覬覦別人。抱歉,那他們得冒點險。這個風險就是人們又愛又恨的規律。人的心態是內向陰郁的。如果每個人的心態都是開放健康的,那麽漢謨拉比法典就無所謂了,所有的法律都無所謂了。將近四千年過去了,但總有壹些東西沒有改變。比如有些法律是久而久之繼承下來的,現在還在用,說明這些法律沒有變,也說明我們的罪沒有變。
《漢謨拉比法典》的發掘滿足了廣大民眾的窺淫癖。所以很多人對這個特別感興趣,不是為了古為今用,也不是為了學以致用,而是想看看那個有著空中花園的美麗傳說的強大的巴比倫王國發生了什麽,因為現在已經沒有了。夢壹般的王國在人們意識到它的存在之前就像煙壹樣消失了,壹個文明壹眨眼就消失了,但它確實存在,《漢謨拉比法典》就是明證。
看著黑色玄武巖,研究漢謨拉比法典,想想當年,作為壹個驕傲無知的現代人,我們還能聊以自慰。畢竟我們現在的法律比當時強多了。雖然花了近4000年才產生如此不完善的法律體系,但說起來並不可恥,多少是壹種歷史進步。我們人類法律的歷史是在壹塊類似漢謨拉比法典的石頭上磕磕絆絆,而漢謨拉比法典就是這樣壹塊石頭,只是他因為消失而缺席。